世界衛生組織最新修訂愛滋病抗病毒治療方案,有需要的請收藏下

2019-08-29     知艾君

2019年7月21日在墨西哥舉行的第十屆國際愛滋病協會(International AIDS Society,IAS)愛滋病科學大會上,世界衛生組織發布再次修訂的最新愛滋病抗病毒治療推薦方案(附後)。與修訂前相比,新方案主要有以下不同:

一、將已開發國家普遍使用的多次藥物納入了首要推薦。

包括:多替拉韋(Dolutegravir,DTG)、拉替拉韋(Raltegravir,RAL)丙酚替諾福韋(Tenofovir alafenamide,TAF)。

二、凸顯整合酶抑制劑作用。

無論是一線還是二線治療方案,多替拉韋被作為成人及青少年、包括潛在的妊娠婦女、兒童的首選一線治療方案的骨幹藥物之一。對於使用非核苷類反轉錄酶抑制劑一線方案失敗的成人及兒童,可以更換以多替拉韋為骨幹藥物的二線方案。

三、400mg依非韋倫(efavirenz,EFV)作為另一重要推薦一線藥物,將全面取代600mg依非韋倫的地位

在中、低收入中國家,在多替拉韋成為大規模使用藥物之前,使用400mg 依非韋倫應得到充分重視。

表 1 首選和替代的一線抗病毒治療方案

3TC:拉米夫定;ABC: 阿巴卡韋;AZT: 齊多夫定;DTG: 多替拉韋;EFV: 依非韋倫;FTC: 恩曲他濱;LPV/r: 洛匹那韋/利托那韋;NVP: 奈韋拉平;PI/r: 蛋白酶抑制劑/利托那韋;RAL: 拉替拉韋;TAF: 富馬酸丙酚替諾福韋;TDF: 富馬酸替諾福韋酯。

a 應向成年和育齡或有生育能力的青少年女性提供有效的避孕措施。在被充分告知潛在增加神經管缺陷患病風險(從懷孕至妊娠早期結束)的情況下,DTG可用於那些生育年齡或者有懷孕意願或不能保證有效避孕的青少年女性。如果女性在妊娠早期後確定懷孕,可在妊娠期間開始或持續使用DTG(框2)。

b若預計EFV的治療前耐藥性為10%或更高的國家,不應使用以EFV為基礎的一線抗病毒治療方案。首選基於DTG的抗病毒治療方案,如果DTG不可用,則應使用增強的基於PI的方案。PI/r的用藥選擇依治療而定。

c TAF可考慮用於骨質疏鬆症和/或腎功能受損的患者。

d 適用於經批准使用DTG劑量的年齡和體重組。

e 只有在沒有LPV/r固體製劑的情況下,RAL才能作為替代方案使用。

f 適用於批准使用TAF相應劑量的年齡和體重組。

g 3歲以下兒童不應使用EFV。

h 以RAL為基礎的方案開始抗病毒治療的新生兒,應儘快過渡到LPV/r固體劑型。

i 新生兒出生兩周後開始抗病毒治療可以服用LPV/r糖漿或顆粒劑。

表 2 首選和替代的二線抗病毒治療方案

3TC:拉米夫定;ABC: 阿巴卡韋;ATV/r: 阿扎那韋/利托那韋;AZT: 齊多夫定;DRV/r: 達蘆那韋/利托那韋;DTG: 多替拉韋;EFV: 依非韋倫;FTC: 恩曲他濱;LPV/r: 洛匹那韋/利托那韋;NVP: 奈韋拉平;RAL:拉替拉韋;TDF: 富馬酸替諾福韋酯。

a如果在一線ART中先使用PIs:ATV/r(或LPV/r或DRV/r,依項目而定)+ TDF + 3TC(或FTC),在之後的二線ART中使用AZT + 3TC + DTG。

b應向成年和育齡或有生育能力的青少年女性提供有效的避孕措施。在被充分告知潛在增加神經管缺陷患病風險(從懷孕至妊娠早期結束)的情況下,DTG可用於那些生育年齡或者有懷孕意願或不能保證有效避孕的青少年女性。如果女性在妊娠早期後確定懷孕,可在妊娠期間開始或持續使用DTG(框2)。

c 在特殊情況下TAF可作為成年人和青少年NRTI的替代藥物。

d RAL + LPV/r可作為成人和青少年替代的二線ART方案。

e 歐洲藥物管理局現批准體重至少15公斤的兒童可服用DTG,而體重超過20公斤的兒童可以服用50mg的成人薄膜衣片。低齡兒童的用藥劑量目前正進行研究,預計將於2020年初獲得批准,但2016年WHO關於二線抗病毒治療的建議仍然有效(針對NNRTIs失敗的兒童,進行以PI為基礎的抗病毒治療,針對LPV/r失敗的兒童,進行以RAL為基礎的抗病毒治療)。至少25公斤兒童可使用TAF可作為NRTI的替代藥物。

f 對於出生3月以上的兒童可使用ATV/r作為LPV/r的替代性藥物,但是6歲以下兒童,由於恰當劑型有限,缺乏固定劑量組合,選擇治療方案時,分開服用的利托那韋劑型也應被考慮。

g DRV不可用於三歲以下兒童,應與適當劑量的利托那韋聯合使用。

資料來源:北京市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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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pft75GwBJleJMoPMjjc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