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11月1日起,只要在深圳闖紅燈、酒駕就會被納入徵信

2019-09-18     德創融和

此路是我開,橫衝馬路的時代即將划上句號。同時,酒後駕駛、酒後駕駛電動車等危害路面交通違法行為也得到了遏制。

據晶報9月18日報道,《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修正案》(以下簡稱《方案》)日前經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並將於11月1日開始實施。《方案》規定了行人肆意橫穿馬路,一旦被發現,其違法行為將直接納入徵信系統。對於市民普遍反映的外賣、快遞小哥不遵守交規闖紅燈現象,《方案》也專門列出細則,將其所在的物流、租賃等企業一併納入徵信系統。

十四周歲以下兒童違規

或影響監護人個人徵信

不少市民都遇到過這種尷尬事兒,自己開車時注意禮讓行人,卻仍有人肆意橫穿馬路,這多少讓人感覺不太「公平」。隨著《方案》的正式實施,行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違法行為將納入徵信系統。也就是說,如果行人未遵守交通規則肆意橫穿馬路,一旦被發現,其違法行為將直接納入徵信系統。

對於十四周歲以下的兒童違反道路法規時,交警可安排其監護人接受安全教育或參加社會服務,如果監護人拒絕履行義務同樣會納入徵信系統。

外賣、快遞小哥闖紅燈

其所在企業一併接受處罰

外賣、快遞小哥人群是闖紅燈的重災區。對於部分外賣、快遞小哥為搶時間無視交通規則的現象,《方案》也專門列出細則,將其所在的物流、租賃等企業一併納入徵信系統,對於外賣、快遞等行業員工違法次數多、造成事故多者,直接曝光其主體信息。

綜合:晶報、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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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occdRG0BJleJMoPMGqb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