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土匪賴以生存的土壤是什麼,為何總是無法徹底剿滅?

2020-03-17     俠義書生

土匪是一群脫離生產,沒有明確的政治目的且超越法律範圍進行活動的人,他們通常以搶劫和勒索為生,有著一定的反社會性質。民國時期,由於政壇風雲變幻,連年戰爭,導致民不聊生,土匪橫行。他們對民國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等方面產生過很大的影響。對於土匪自身來說,他們處在官府與民眾的夾縫中,只有充分利用各種社會矛盾,在各種勢力之間尋找到平衡點,才能獲得生存。

一、土匪是怎樣產生的

階級矛盾的激化是土匪產生的根本原因。民國時期階級矛盾突出,貪官污吏橫行,政局動盪不安,對社會的控制力不強甚至失控,軍閥混戰又導致槍枝在民間泛濫,這都是土匪產生的原因。

從政治經濟的角度去看,民國時期,帝國主義列強對中國的入侵和掠奪,加速了中國傳統的自然經濟模式的瓦解。大地主、大軍閥通過土地兼并獲得了大量的生產資料,廣大農民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成為一無所有的流民。而政府對社會的控制力和管理水平極為低下,軍閥們長期混戰,導致兵禍連結,許多失地農民餓死。在這種情況下,為了生存,失去土地的農民被迫淪為土匪。

哪裡有剝削,哪裡就有反抗。統治階級的橫徵暴斂,逼得無法生存的農民鋌而走險,用極端暴力的方式,讓自己在亂世求存。其實很多土匪原本都是窮苦的農民,並不是生下來就願意當土匪的,而是他們沒有謀生的辦法,在飢餓和生存的本能驅使下,加入到土匪的行列。

民國時期土匪的種類很多,既有劫富濟貧、除暴安良的"義匪";也有無惡不作、危害鄉里的"慣匪";還有亦兵亦匪的"兵匪",也有一些忙時務農、閒時搶掠的"半匪"。不管哪一種土匪,他們都會對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極大的威脅,危害社會秩序,對生產力產生極大破壞。更為嚴重的是,這群人公開挑戰政府、挑戰中國傳統的道德體系,挑戰法制,使得中國陷入了信仰危機,給人民群眾帶來了極大的恐慌。有些土匪為了自己的利益,還和反動軍閥甚至日本侵略者相互勾結,成為遺臭萬年的民族罪人。

二、土匪的社會關係

土匪是一種社會病態現象, 它擾亂了社會的平衡和正常發展 ,自然會受到官府和民眾的反對。但是民國時期的土匪,身份會隨著政局的變化而變化。他們時而是匪,時而是官軍,他們的身份一直在不停的地分化組合。在民國那個特殊的時代背景下,土匪們生存的政治環境比歷史上的土匪要明顯有利得多,他們通過身份的變化,在官府和民眾之間進退自如。

  • 1、土匪與官府的關係

土匪是危及國家統治的社會毒瘤,統治者從來就沒有放棄對他們的剿滅和控制。客觀的說,民國時期,政府多次組織對土匪勢力的追剿,也取得過階段性的勝利,甚至在某段時期出現地面上無大股土匪出沒的 "太平 "景象。政府對土匪的政策是招撫和剿滅相結合,這種辦法能為地方軍閥省去了武力剿伐的投入,又能把土匪吸收到自己軍隊里來,增強自己的實力。

軍閥也好,地方官員也好,都知道只要產生土匪活動的土壤不變,土匪就不可能完全消失。土匪們本身也沒有什麼政治目標,能為自己找到一條更好的生存道路,甚至對匪首來說,被招安也可能是進入上流階層的一個階梯,所以在政府對土匪進行大規模追剿時,接受這種"招安"能讓土匪們獲得更大的利益。因此,絕大多數土匪都有過被收編的歷史,他們在特定的時間段內,與政府保持了一種 "平穩 "狀態,甚至與地方官員相互勾結,而這種勾結也給他們彼此帶來了更多的好處 。

  • 2、土匪與民眾的關係

土匪內部成員中,很多都是底層民眾出身,這就使得民國時期的土匪中出現了一個奇特的現象:那就是大多數土匪能與底層民眾比較和平的相處。絕大多數土匪搶劫和勒索的目標是地主階級而非普通民眾,實際上民國時期,農村底層民眾也確實沒有什麼值得土匪搶劫的財產。民國時期的很多地區,底層老百姓對土匪甚至並無太大惡感。

土匪也有各自的生存空間和勢力範圍,在這個範圍內,很多土匪都有自己的親月故舊。受"兔子不吃窩邊草 "思想的影響,他們一般不會對生存範圍內的底層民眾進行太多的搶掠。土匪們知道,要想站穩腳跟 ,當地老百姓的支持和容忍是必不可少的。特別是官府對他們征剿時,沒有底層百姓的同情和幫助,他們是沒有生存基礎的。

當然,也有一些土匪並不遵守這種默契。民國時期,土匪危害地方的事例並不少見,因為土匪中魚龍混雜,靠土匪本身去遵守這樣的潛規則,是不現實的。

  • 3、土匪與土匪間的關係

土匪都是站在政府、民眾的對立面上的,在共同的利益驅動下, 土匪與土匪之間在某些時候會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來獲取最大化的利益。也就是說,土匪間的相互勾結是很常見的現象。為了各自的利益,土匪與土匪可以合作起來對付其他土匪, 也可以合作起來對抗政府。

土匪大多數都有各自的勢力範圍和活動區域 ,地盤的大小,是隨著政治軍事實力的變化而不斷變化的。土匪為了各自的利益,也會經常發生彼此殘殺的事情。勝利者占據失敗者的地盤,收編失敗土匪的勢力,"成王敗寇"的叢林規則在他們身上得到了完美體現。相互爭鬥是貫穿土匪之間的一條主線,偶爾的聯合是他們為奪取利益而採取的暫時行為。

土匪生活在一個複雜的環境中, 他們與周邊的社會構成了一張社會關係網,只要這張網不破,土匪就不會消失。

三、土匪的組織結構

土匪是一個群體,為了生存和發展,他們也有一定的組織結構和分工。它們的組織結構是傳統家庭式的,帶有明顯的封建等級觀念。這種濃厚的宗法制度,是他們維護組織的紐帶。

土匪首領在土匪中具有絕對的權威,有對土匪的指揮權、財物的分配權和決定土匪組織與其他勢力之間關係的權力。在土匪內部,他對一般違反土匪規則的匪眾有生殺大權。但是匪首也不能過於專制,需要利用手段去得到大部分成員的支持和服從。

很多匪首都有一定的武藝或者槍法,這是他們樹立威信的先決條件。他們也需要清醒的頭腦、深遂的洞察力和捕捉機會能力,有相當多的匪首都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因為他們決定會關係到整個團伙的生死存亡。

匪首之下,有一些中層頭目,包括能出主意的"軍師"、負責戰鬥的"炮手"、負責財物管理分配的"先生"等等。他們與匪首共同形成了核心領導層,可以保證群體的團結,形成較強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為了使內部行為步調一致,保證自己的生存和發展,土匪內部也有很強的紀律。不同的匪幫雖然紀律上不一定完全相同,但是在不准姦淫婦女、不准在自己地盤附近搶劫、不准私吞團伙財產這幾條上,都是基本一致的。這些紀律的目的並不是表示土匪有多高尚,而是這些紀律對他們的生存和發展是有利的,違法這些紀律,有可能會使整個匪幫遭受滅頂之災而已。

土匪內部矛盾每次搶劫到錢財都會進行分贓,贓物分配的原則和標準是按搶劫時出力的大小而定的。匪首所得,一般是匪徒的五到六倍,頭目們所得是普通匪徒的三到四倍。新入伙的匪徒分得的財物最少,只有普通匪徒的一半。

相比搶劫,綁票才是土匪獲得財物的最主要方式。綁票的目標小,相應的風險也小,而且操作簡單,所以土匪沒有不綁票的。綁票的目標一般是富戶家中有一定地位的重要人物,贖金則視對象的家庭情況而定。除了勒索現金之外,鴉片、武器、糧食、馬匹都可以成為勒索的目標。綁票之後,土匪會根據對象的家庭情況提出贖金數量,對方也可以討價還價,但幅度不會太大。因為土匪通常都在事先對綁票對象的家庭進行過多次調查,然後再決定贖金的多少的。

以保護費名義向老百姓征糧派款,也是土匪獲得收入的一個主要方式。閩南巨匪高為國在其控制的地區向老百姓收取鴉片捐、賭捐、花捐、田捐,甚至還有門牌捐和牛欄捐,搜刮百姓財產。他們還販賣毒品,或者逼迫農民種植大煙,用低價收購煙土,販到外地謀取厚利。可以說土匪們"大碗喝酒,大塊吃肉"的生活是建立在窮苦百姓的血淚上的,他們的掠奪,對老百姓的生活造成了極大的危害。

四、土匪的文化特徵

民國時期,土匪總量是異常龐大,人數的保守估計為 2000萬左右,已成為一個龐大的社會群體。作為一種社會群體,自然有它的思維方式、價值觀念和社會組織體系,也有它的價值取向和文化趨特徵。

民國土匪多是在相對固定的地域進行活動的,土匪在當地方言的基礎上發展出了"黑話",這種獨特的語言能使土匪得到更好地生存條件。土匪活動都是比較隱秘的,不能為人知曉的。 土匪的黑話有著多種社會功能。土匪由於絕大部分來自社會底層 ,大多具有迷信思想,需要用宗教迷信來作為精神上的調和劑和精神支柱 。 他們希望有神仙的庇護,搶劫之前要占卜算卦,忌諱的事情用特定的詞語代替,在此基礎上,產生了土匪的"黑話"。

民國土匪中,很多人具有幫派背景。幫會的條規、隱語、結拜方式對土匪團伙也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土匪通過學習幫會的聚義方式,按照江湖上的哥老會、天地會形式燒香結拜。幫會文化強調的親情關係和嚴格的制度,在土匪內部形成了一種比較穩定的局面。久而久之,幫會文化便成為土匪文化一個十分重要的層面。

土匪是一種利用暴力破壞社會的組織,暴力是他們橫行的基礎。 土匪在軍閥混占的夾縫中生存,雙方都有彼此的利用價值。很多時候,軍閥人土匪那裡得到兵源上的補充,土匪在軍閥那裡可以得到物質上的補給。土匪的社會成分主要是遊民與兵丁 ,主要來自底層社會。 他們本身也是戰爭與暴力的犧牲品。民國時期軍閥之間的混戰幾乎沒有停止過,許多農民不僅失去了土地也失去了家庭,成為遊民無產者。為了生存,他們不得不鋌而走險。

土匪的特點危害社會、反抗官府,具有放蕩與殘暴的文化心態。所以無論是地主階級,還是 資產階級,對土匪以嚴刑峻法治之的看法是一致的。土匪文化是民國形成的一種奇異的文化怪圈,它對社會認同又反叛,與主體文化同源而又分流,處於一種雜合、非理性狀態。

五、民國政府對土匪的政策

民國時的北洋政府和南京政府,都採取了一系列法規和手段來預防土匪的產生,對已有的土匪也進行過多次追剿。特別是南京政府在地方上實行保甲制度,用聯保連坐法控制農民,災荒之年對百姓進行救濟,防止更多的人成為土匪。

但是民國政府是個腐敗透頂的政府,官員們只知撈錢,談匪色變,相互推諉,甚至與土匪相互勾結,發"土匪財"者大有人在。雖然政府多次進行剿匪,也消滅了一些匪幫,但是一直無力根除匪患。

民國政府也對土匪採取過安撫為主、剿安並施的政策,對土匪頭目封官許願。可是民國政府對社會的控制力並不強,很多土匪在招安後,挑戰政治權威,破壞政府威信,或者向政府提出苛刻條件,又或者利用招安後的合法身份招兵買馬,擴大力量,一有機會便復而為匪。民國政府許多官員養匪自重,與土匪相互勾結,使得土匪氣焰更加囂張。民國曆界政府由於種種原因,剿匪始終不徹底,甚至出現了越剿越多的奇特現象,政府對此也是無計可施。

回顧民國匪患,更能讓人深深感到,只有新中國的土地改革,才從根本上摧毀了土匪賴以生存的經濟基礎,實現了社會的轉型,才徹底瓦解分化了土匪階層,這才是對土匪的標本兼治之策。對土匪的治理,不能僅僅依靠武力,而要在一定程度上與政治、經濟、法律和教育相結合,才能徹底肅清匪患,結束土匪橫行的歷史。這也是舊政權與新政權之間的天壤之別,是大大小小的土匪武裝被掃進歷史的垃圾堆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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