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編制是黨政機關使用的編制類型,其使用人員的身份必須是幹部,符合條件的都是公務員。使用的單位,主要有兩種類型的單位:一種是黨委機關,例如黨委辦公室、統戰部、組織部、宣傳部、機關工委等;另一種是政府組成部門,比如財政局、人社局、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管局、工信局、商務局等。其次還包括人大、政協機關,和工青婦等主要社會團體機關。這裡面比較特殊的是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司法局、政法委五個部門,使用的是行政編制中專門為司法人員使用的「政法專項編制」,其類型和管理模式,和其他行政編制都是一樣的。黨政機關中的工人,使用的是專門的「工勤編制」,這一點與事業單位不同。
在事業單位中,所有的幹部和工人,只要是正式職工,使用的都是事業編制,沒有身份的區別。只不過,事業編制按照財政供給模式不同,分為全額編制、差額編制、自收自支編制三種類型,前兩種是正規編制,後一種是自定編制,即將全面撤銷。還有地方自定、自籌類編制,都會用於事業單位,重點是自收自支單位,也都會撤銷不再使用。
事業編制在保障性上面,不如行政編制,有全額供給的,也有差額供給的,還有自收自支類的,在事業編制改革過程中,有一部分差額和所有的自收自支機構會撤銷,編制回收不再使用,人員也會分流或者直接改企。行政編制雖然也在不斷壓縮編制規模,但卻不會存在改企或者撤銷的問題。
行政編制對應的是公務員身份,可以享受提前退休、公車補貼、職級並行等優待政策,個人職級發展和工資收入等,都明顯比事業編制人員更好。事業單位同樣有公車改革,卻只能實報實銷,沒有公車補貼發放。事業人員也沒有提前退休的政策規定,只能按期退休。事業人員職級提升,只能通過晉升實職來解決,過去不能任命非領導職務,今後也不能在職務之外單獨提升職級,比行政編制人員少了許多晉升的機會。再加上一些地方年終獎、福利補貼等,都優先保障公務員,事業人員最多和公務員持平,甚至減額發放,或者乾脆不發。
從社會地位上來講,黨政機關由於承擔的是管理與監督職能,事業單位承擔的是公益服務職能,或者是行政支持與輔助職能,是黨政機關的下屬服務單位,因而公務員相比事業人員,社會地位也高。單單是公務員考試與事業單位考試之間的難度和錄取率,就可以看出哪個更好一些。公務員考試是「天下第一考」,由省級以上公務員管理機構承擔。事業人員考試已經下放到各市、縣區,衛生醫療、基礎教育單位甚至有直接招聘,並許諾給事業編制的。雖然同屬體制內,同是「鐵飯碗」,但兩者之間的區別還是非常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