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祖國」1991年,靠一張地圖在山東查案

2019-07-22     仁壽縣人民檢察院

1988年12月,我以興化市第二名的成績通過江蘇統一招干考試,穿上了有肩章的檢察綠。那一年,我19歲。

我成為了一名書記員,大家都戲稱「八年抗戰」開始了,因為做書記員起碼要做滿8年,沒想到,我的「抗戰」打了9年。當時,一個書記員需要配合三名至五名檢察員辦案,要學習不同檢察員的辦案風格,而老同志也很講究「傳幫帶」,手把手地教導我。

我非常熱愛檢察工作,連續8年都是院裡的先進。那時,院裡組織做筆錄比賽,放一段新聞聯播的錄音,書記員們不僅要同步手寫記錄,還要進行歸納整理,那難度可一點也不小。

1991年,進院兩年後,檢察員趙登全交給我一個任務,讓我會同公安機關對一起盜竊案去山東進行補充偵查。當時的辦案條件比較艱苦,公安機關要求檢察院派人一起去,這樣補查的證據可以直接用。這個任務讓我一下子有點懵,因為長這麼大,我還沒有離開過興化,這一下子就要出省了。

但這個案件屬於重大案件,補充偵查完畢後需要上報到揚州市檢察院(當時興化隸屬於揚州)。任務當前,容不得我猶豫。我翻看了卷宗,這是一起盜竊案,據被告人王某(1997年刑法之前,均叫被告人)供述,自己從江蘇鹽城一路沿著公路向北至山東青島,一路走一路偷,羊、雞、水果、衣服、現金等,什麼好偷就偷什麼。江蘇境內的盜竊犯罪公安機關已查證完畢,但山東境內的,尚沒有證據。

這就意味著,我們必須沿著王某的犯罪軌跡重新走一遍。公安機關這邊派出的是一名資深警察劉恩培,40多歲,有著豐富的外出偵查經驗。

當年5月初,我們商定了具體路線,列出了補充偵查提綱,帶著卷宗穿著制服前往山東。沒有導航,沒有嚮導,整個行程全靠手中的一張山東省地圖指路。一般就近投宿在車站附近,旅社條件很差,房間門連插銷都是壞的,夜裡只能用凳子抵著門。我們隨身帶著卷宗,卷宗的安全大於一切,晚上我們把卷宗放在枕頭下枕著睡,夜裡還時時會驚醒。

從汽車換乘鄉村的「突突卡」(三輪機動車),再步行進村,查找公路沿線農村的被害人。沒有電話,就一家一家地問;沒有桌子,就蹲著記;做筆錄、談話都是在農家的小凳子上、魚塘邊、果園裡進行。有時好不容易摸到了被害人的家門,被告知人家下地了,我們又趕緊步行到田頭找……

有的被害人居住地點太過偏僻,我們便向當地派出所求助。山東人很爽氣,山東的公安更爽氣,一聽情況就很熱情地過來幫助我們,派車帶我們去村裡調查取證。

我們一路經過了泰山、曲阜、蓬萊、煙台直到青島,雖說沿途都是風景名勝,但我們一點也沒有要去遊玩的想法。手中的那張山東省地圖被翻來折去,找不到路看地圖,研究下一步計劃看地圖,走過的地點要在地圖上作標記,最後,翻到地圖上的摺痕都裂開了……

這次補充偵查歷時16天,吃得最多的就是麵條,有時到了「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地方,只能餓著肚子先做筆錄,然後再找地方吃飯。這次補查補充了近20份被害人筆錄和相關證據,雖然總價值只有幾千元,但最後對認定犯罪數額起了關鍵性作用。最終,案件如期上報到了揚州市檢察院。

回到院裡,大家看到我都說,原來白凈的小伙子變成了一塊「小黑炭」。

1996年,我參加並通過了初任檢察官考試,1997年,成為一名助理檢察員,正式開始獨立辦案。這9年多的書記員經歷是我取之不盡的精神財富,指引著我的檢察人生。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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