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 浙江美女慘遭姦殺,刑警通過高科技破案,兇手身份出人意料

2022-06-25     歷史戰爭

原標題:回顧 浙江美女慘遭姦殺,刑警通過高科技破案,兇手身份出人意料

2016年12月3日,浙江金華浦江縣公安局接到報案,一個姓張的男子稱自己的女友俞某失蹤了。報案的前天晚上11點左右,他們一起出去約會回家,在路上因為一些小事發生了爭吵。兩個人都在氣頭上,張某車也不開了,直接停在馬路邊與女友爭論。結果俞某一怒之下拉開車門就跑了出去,張某在車裡待了一陣,等冷靜下來才想起去找女友。

沒成想左找右找都不見她身影,當時他就感覺奇怪,停車的地方基本沒有人。路燈也不是特別亮,她難道不害怕?之前沒去追,也是想著她會自己回來,誰知道俞某還真就不回來了。不過奇怪歸奇怪,張某也沒有多想,以為她是故意躲著自己或先回家了。在附近找了一圈,喊了幾聲無人回應後,便自己回去了。

等到第二天,他買了俞某喜歡的水果,打算上門道歉。但俞某的父母卻對他的到來一臉驚訝,因為俞某一夜未歸,他們以為是住在了張某家。找不著人、也沒回家,那她能去哪兒?問了個遍,俞某的好姐妹都說昨晚沒見過她,這下俞家父母以及張某都慌了。俞母惱怒的責罵張某,夜深人靜的,怎麼能放她一個女孩子在馬路上不管?

不過當務之急,還是俞某的下落,他們回到停車地點。沿著俞某回家的路找了一遍,還是沒找到人,只好報警。警方調取了俞某失蹤路段的監控,發現她並沒有走遠,十幾分鐘就停下了。之後一直在原地轉悠,大概是在等男友來找她,然而張某晚了一步。就在張某準備去找她的十幾分鐘前,一個男人跟在原地徘徊的俞某擦肩而過。

沒幾分鐘後,這個男人又返回沖向俞某,一手捂嘴一手拖拽。硬是將俞某拖走了,雖然脫離了監控範圍,但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不用想也知道。俞家父母與張某隻能期盼著她還活著,警方立即追查該男子身份,可惜的是監控太昏暗。要想辨認出男子樣貌特徵很費勁,就在這個時候,12月12日找到了俞某的遺體。

發現遺體的人是農民鄭某,當天他準備從自家菜地扯了一堆蘿蔔,準備去不遠處的池塘清洗一下上邊的泥土再運回去。剛走到池塘,就驚恐的發現水裡竟然有一具女屍!屍體渾身赤裸,警方將其打撈上來才發現她腹部綁著一根繩子,繩子的另一頭是沉重的水泥塊。顯然,這並不是意外,而是一起人為的他殺案件。綁繩子,就是希望屍體沉下去不被發現。

排查死者身份時,屍體的信息跟失蹤的俞某對上了,經DNA鑑定結果確定她就是俞某。最終通過俞某體內的DNA,使用高科技手段找到了那個殺害她的人,正是出現在監控里的男人——35歲的貴州籍男子吳平。吳平在案發的第二天就突然跑回了老家,金華警方聯繫了貴州警方,才於12月16日將其抓捕歸案。

鐵證如山,他狡辯也沒用,只得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說起來令人唏噓,吳平跟俞某無冤無仇,兩個人甚至不認識。案發時是第一次見,他之所以對俞某痛下狠手,僅僅是因為一時起意。當天吳平跟朋友喝了點酒,頭昏腦熱,看見孤身一人的俞某長得漂亮。便起了歹心,走過去後又折回來,強行將俞某拖去了附近的草叢。

俞某一個弱女子不敵,想要大聲呼叫,吳平害怕她的喊叫聲引來人捂住了她的嘴。隨後實施了侵犯,等事後清醒過來,才發現俞某已經沒了呼吸。擔心自己的罪行被人發現,吳平將屍體一路背去池塘,費力找來了繩子和水泥塊。本以為屍體沉入水塘就不會被發現,沒想到幾天後還是浮出了水面,而吳平的罪行也暴露了。

違背婦女意志,在俞某明確不同意、強烈反抗的情況下,依然採取打綁、堵嘴等危害人身安全的手段強行實施侵犯。並因此導致俞某死亡,明知自己的暴力行為可能導致婦女死亡,依然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吳平的行為既侵犯了俞某的X自主權,也侵犯了俞某的生命權,應當以QJ罪、故意殺人罪論處。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六條【QJ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QJ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條文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其中,致使被害人死亡,便屬於加重情形之一。

一念天堂一念地獄,吳平的這一念毀了兩個人的一生,也毀了兩個家庭。俞某跟張某雖有爭吵,卻感情很好,都已經到了要結婚的地步。原本的計劃是過完這個年就去領證,然而因為這一意外,她所期待的幸福婚姻再也沒法到來。張某也要因為自己的一時意氣愧疚一生,更可嘆的是俞某跟前夫還育有一個五六歲的孩子,這個孩子將要缺失母愛的環境下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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