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爆炸案:男子在喜宴上引爆炸藥致7死17傷,都是賭博惹的禍?

2022-10-15     歷史戰爭

原標題:廣東爆炸案:男子在喜宴上引爆炸藥致7死17傷,都是賭博惹的禍?

2013年2月13日,廣東省湛江市坡頭區官渡鎮門某村的招家十分熱鬧,原來這一天是招家小孫女的開燈宴。順便舉辦了家庭聚會,一家人一起好好聚一聚,作為招家的女兒。招某玲自然是帶著兒子與女兒一同參加了聚會,她怎麼也不會想到,自己這一次參加聚會竟然連累了家裡人。下午1時許,招家門外突然傳來轟的一聲,在場的人都嚇了一大跳。

剛想出去查看情況,就看到陳釋麟衝進了院子裡,臉上還帶著詭異的笑容。陳釋麟是招某玲前夫,當初離婚的時候鬧得很不愉快,陳釋麟沒少上門糾纏招某玲與招家。兩人是1997年結婚的,婚後生育了一兒一女,孩子的出生並沒能讓夫妻倆的感情變得更好。反倒是變得更差了,性格合不來,陳釋麟又有酗酒、賭博的陋習。

尤其是賭博,陳釋麟沾染上賭博後,花光了家裡的積蓄。還欠下一筆巨額債務,這讓招某玲忍無可忍,為了不讓陳釋麟繼續拖累自己與孩子的生活。2000年5月,招某玲與陳釋麟協議離婚,陳釋麟一開始答應得好好的。沒多久又覺得自己受到了欺騙,不斷糾纏招某玲,想要跟招某玲復婚。好不容易從泥潭裡跳出來,招某玲怎麼可能還跳回去?

因為離婚、復婚一事,陳釋麟對招某玲心懷怨恨,不止一次兩次放話威脅。稱早晚會報復招某玲及家人,一定會讓他們好看,招某玲沒把這件事當回事。也是她低估了陳釋麟的心狠手辣,結果導致了悲劇,招家人在發現跑進來的時候陳釋麟後。擔心他持刀傷人,立即衝上去把他控制住,陳釋麟的兒子小陳一見到父親便氣憤不已。

他從小看著父親所作所為,只心疼母親,喜宴上還來鬧。不由想衝上去踢他幾腳,被招某玲攔住,就在招某玲推開小陳的那一瞬間。意外發生了,猛的一聲巨響,離大門較近的招某玲、小陳頓時被炸飛。現場一片混亂,有人身上著火,有人頭部和腹部被炸爛。最終這場爆炸導致了招某玲在內的七人死亡,小陳在內的十七人不同程度受傷。

萬幸招某玲那一推,讓小陳離遠了些,否則他也可能會被炸死。事後警方介入調查才知道,轟的那一聲響是陳釋麟的車撞上了大門,而他的車上放著數量不小的炸藥。早在2011年中秋節,陳釋麟便對前妻生出了殺心,跟好友張炳鋒抱怨。說前妻帶著兒子和家人打傷他,讓張炳鋒幫忙製作炸藥炸死他們,張炳鋒的侄子黃再藝也知道這件事。

兩人法律意識淡薄,愚昧無知,清楚殺人是重罪。卻覺得只是提供炸藥,人是陳釋麟炸的,那對他們應該不會有什麼影響。竟然答應了下來,張炳鋒給他傳授了製作、引爆炸藥的方法,黃再藝幫他介紹了售賣原料的李某。在兩人的安排下,陳釋麟順利以炸魚為名在李某處購買了兩百斤原料,開始了試驗、製作之路。

小規模嘗試後,陳釋麟覺得不錯,一次性購買了兩百斤炸藥。攪碎放在自己的後備箱裡,2013年1月下旬在自己的公寓里,按張炳鋒的方法安裝了雷管和導火索。又千方百計的打聽了招某玲的動向,好巧不巧,得知招家準備辦喜宴。被憤怒沖昏了頭腦的他決定直接去喜宴上引爆炸藥,他本來是想直接開著車衝進去的,因為技術問題撞到了門柱上。

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權利的基礎和前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陳釋麟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張炳鋒、黃再藝一開始被捕是因為涉嫌傳授犯罪方法罪,傳授犯罪方法罪,即故意使用各種手段向他人傳授犯罪方法的行為。後來經過審訊、調查,才知他們很清楚陳釋麟購買炸藥是想炸死前妻,卻為了陳釋麟提供的利益。

依然傳授製作炸藥的方法,並積極為其聯繫購買製作炸藥的原料,那麼事情的性質就完全不一樣了。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他人死亡的危害後果,並且希望或放任這種後果的發生,主觀上同樣具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因而張炳鋒、黃再藝同樣構成故意殺人罪,只不過他們在共同犯罪中起到的是次要作用,陳釋麟起到的是主要作用。

那麼陳釋麟應當以主犯論處,張炳鋒、黃再藝應當以從犯論處,根據法律規定從犯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陳釋麟犯罪情節特別惡劣,作案手段特別殘忍,造成後果極其嚴重。主觀惡性極深,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依法應當從重處罰。

從其犯罪的嚴重程度來看,被判處死刑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但最終陳釋麟卻沒有被判處死刑。因為他在判處之前便已經死了,陳釋麟身處爆炸邊緣,同樣受到了波及。雖然警方及時將其送往醫院,然而陳釋麟傷勢過重,最終於2013年2月27日因多器官功能衰竭身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那麼就沒法再起訴,只能針對從犯張炳鋒、黃再藝。

經法院審理,張炳鋒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黃再藝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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