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人員「競聘上崗」管理辦法新鮮出爐

2020-04-02     視聽文山

近日,《文山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上崗暫行規定》由中共文山州委組織部和文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印發實施,多項內容實現新突破,將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激勵廣大工作人員幹事創業熱情,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一是實現越級競聘的突破。專業技術崗位競聘一般實行逐級競聘,對業績顯著、貢獻突出、行業和群眾公認的高水平人才,在規定範圍內可越級競聘,原則上在聘期內不得連續越級競聘。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在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被確定為優秀檔次或在近三年內獲得記功及以上獎勵的,同等條件可優先參加越級競聘。

二是實現崗位輪聘的突破。事業單位人員可在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之間輪轉,但應符合轉入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和崗位要求。從專業技術崗位可聘用到管理崗位,從工勤技能崗位聘用到專業技術崗位,從工勤技能崗位可聘用到管理崗位,事業單位人才渠道實現通暢。如,競聘七級管理崗位:在八級管理崗位工作滿2年,或者曾在專業技術八級以上崗位工作,或者在專業技術九級崗位工作滿1年,或者在專業技術十級以上崗位工作滿2年,或者曾在工勤技能一級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能二級崗位工作滿5年。

三是實現崗位兼任的突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原則上不得同時競聘兩類崗位。確因行業特點和工作需要,管理崗位人員需在專業技術崗位上兼職,並以專業技術崗位為主進行管理的,須按幹部人事管理權限審核批准後,在核准的專業技術崗位數額內,參加專業技術崗位競聘上崗。

四是實現競聘方式的突破。競聘管理崗位一般採取筆試、面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等方式進行;競聘專業技術崗位一般採取同行評議、學術技術綜合評價、組織考察等方式進行;競聘工勤技能崗位一般採取同行評議、技能水平綜合評價、組織考察等方式進行,其中普通工崗位一般採取直接考察方式進行;競聘較低等級的崗位可採取談話、考核、組織考察等符合崗位特點、簡便易行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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