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年湖北獸醫案回顧:妻子婚前被多人侵犯,丈夫恨聖潔愛情遭毀壞

2022-07-17     歷史戰爭

原標題:03年湖北獸醫案回顧:妻子婚前被多人侵犯,丈夫恨聖潔愛情遭毀壞

2003年3月30日,湖北省宜城市公安局接到報案,孔灣鎮一個名叫小蘭的婦女稱自己的丈夫吳某已經失蹤好幾天了。時年47歲的吳某是一名獸醫,平時的生活作息很規律,可3月28日下午小蘭回來卻沒有看見他。徹夜不歸,並且沒有跟妻子說自己去哪兒,這種情況是很不正常的。家人四處尋找無果後,眼看著吳某的失蹤天數越來越多,只好前往公安局報案。

接案後,警方立即介入調查,對附近摸排走訪後得到了一條線索。大概是兩天前,有村民看到吳某往太山廟村去了,他去太山廟村幹嘛?難道是給某個養殖戶的牲口看病?如果是去看病,怎麼會失蹤呢?警方前往太山廟村了解得知,這個村只有一個養豬場,養豬場的老闆蔡某與老闆娘廖某麗表示沒有叫過吳某也沒有找獸醫看病。

不過有村民告知,吳某跟該養豬場老闆娘廖某麗的姐姐廖某關係不正常,問題是廖某已經離開村莊十多年了。就在民警感覺奇怪的時候,小蘭又找到了警察,她在家裡找到了丈夫留下的一張紙條。紙條寫著:「前天廖某從廣州回來,想請我幫助她妹妹重新把養豬廠給辦起來,並讓我晚上20點去,(因為她怕白天別人發現)2003年3月28日晚。」

從這張紙條內容來看,蔡某、廖某夫婦在說謊,他們為什麼要說謊?警方立即傳喚夫婦倆前往公安局,隨即在一番心理攻勢下,他們說出了實情。吳某確實是他們叫去太山廟村的,而且已經被他們殺害,但殺害吳某並非他們的本意。這件事是廖某一家三口(丈夫郭某、妻子廖某、兒子小郭)夥同他們乾的,之前吳某幫他們家的豬治病,結果沒看好。

病死了好幾頭豬,他們覺得這是吳某故意的,所以對吳某心懷怨恨。當聽見姐姐、姐夫說要找吳某算帳的時候,兩人答應了,沒想過郭某所說的教訓一下竟然是直接打死。他們看見出了人命也很慌張,對於廖某一家三口為何要殺害吳某,兩人並不知道具體的原因。生命是人賴以生存的前提,是行使其他一切權利的基礎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護。

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罪的手段與動機多種多樣。即使是指使別人殺人的行為屬於教唆犯,也可以按故意犯罪處罰,何況還是直接參與了。如果蔡某夫婦所說屬實,那麼他們五個人蔡某、廖某麗、郭某、廖某、小郭,均構成故意殺人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是,已經離開村莊時年的郭某一家三口,為什麼會突然回來殺人?

要知道這個答案,還是得先找到他們三個人,沒想到的是這三個人卻消失得無影無蹤了。當年許多城市之間都沒有互相聯網,對出行的人身份也不會過多的核實,如果一個人隱姓埋名跑去了別的城市是很難找到的。這起案件就此擱置下來,一拖就是十五年,2018年的科學技術已經有了很大的進步。

在全國範圍內找一個人的去向已經不是什麼難事,廣州警方傳來消息,一個姓卓的男子跟宜城警方尋找的小郭長得很像。宜城警方立即趕往廣州,順利將小郭抓捕歸案,沒多久郭某夫婦也落網。其實這麼多年躲躲藏藏,他們也不想在逃了,落網後廖某哭訴著說:「好累,逃不動了,真的不想再逃了,我能跑到哪去?我跑了能救我兒子,救我孫子嗎?」

接著,他們如實供述了自己指使殺人的犯罪事實,並說出了那個困擾宜城警方十五年的作案原因——妻子婚前被多人侵犯,丈夫恨聖潔愛情遭毀壞。郭某與廖某原本是一對十分恩愛幸福的夫妻,這樁婚事雖然是媒人介紹的,但兩個人對彼此的印象都很不錯。尤其是郭某對廖某,堪稱是一見鍾情,喜歡得不行。

為此認識後便展開了熱烈追求,情話、情詩、禮物等等浪漫的事,他都為廖某做過。最終,他的熱情打動了廖某的心,順利抱得美人歸。婚後,兩人生下一個兒子,孩子的出生使得夫妻倆的感情越發堅固。沒想到的是,就在這個時候,一封匿名信的出現打破了他們的平靜。

這封信說廖某壓根不是他所了解的那般溫柔賢淑,其實她婚前有過一段不堪歲月,19歲就跟村裡的多個男人亂搞關係。是個「淫娃蕩婦」,不僅如此,對方還在信中肆意辱罵郭某。嘲笑說他娶了個玩剩的破鞋,還沾沾自喜,搞不好孩子都不是親生的。

郭某怎麼也不敢相信妻子是這種人,然而這封信就像是一根刺,狠狠的扎進了他的心裡。他不能容忍自己的聖潔愛情有任何污點,哪怕這個污點,並不是廖某不自愛所造成的。這封信所說其實是半真半假,真在廖某確實跟多個男人發生關係,假在她並不是自願的。事情還要從她十九歲那年所說,廖某長得很漂亮,十九歲時已出落得亭亭玉立。

這便導致有些男人對她心懷不軌,比如說已有家室的吳某,這個在村裡人人敬重的獸醫。實際上是個衣冠禽獸,已有家庭、人至中年,還對一個十九歲的小姑娘起了齷齪的心思。趁著一次加班的深夜,四下無人之際,強行侵犯了廖某。九十年代的農村,這種事傳出去沒臉做人,沒讀過多少書的廖某也沒想到可以報警處理。

被侵犯後選擇了隱忍,誰知吳某看她忍氣吞聲,更是變本加厲的欺辱她。此後多次找機會實施侵犯,不僅如此,還把這件事當笑話在男人間傳播。結果導致有些膽大的男人也藉機對年輕漂亮的廖某實施了侵犯,一直到她結婚,這些曾像蒼蠅一樣圍著她轉的男人才沒了動靜。廖某怕這件事影響她跟郭某的感情,始終不敢說出來,不知是哪個好事者又翻了出來。

也是因為這事,他們才會搬離村子,一走就是十幾年。十幾年中,郭某始終忘不了這件事,廖某也痛恨當初那些欺負她的人。夫妻倆都覺得信是吳某寫的,他又是始作俑者,決定找他報仇。還帶上了兒子小郭,起初的計劃只是暴打吳某一頓,把他衣服扒光丟去大街。可就在看到吳某那輕蔑的笑容後,郭某想到這些年內心的折磨,再也控制不住自己把人給打死了。

吳某顯然也清楚當年所作所為,對這事留了個心眼,特意備註對方怕白天發現。如果當初廖某沒有選擇隱忍,而是採取法律手段維護自己,或許事情也不至於到這個地步。違背婦女意願,採用暴力、威脅、傷害或其他手段,強迫婦女發生關係,構成QJ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QJ罪輕則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則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可惜的是因為性格,又法律意識淡薄,最終沒有選擇這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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