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地下皇帝」梁旭東覆滅記:把姑娘關在房間,逼迫她們賣自己

2022-07-05     歷史戰爭

原標題:長春「地下皇帝」梁旭東覆滅記:把姑娘關在房間,逼迫她們賣自己

1998年1月,長春市舉行人代會,其中有代表反映:朝陽區公安分局民警梁旭東參加了組織黑社會犯罪。聽見這話,主持長春市公安局工作的田某林心中一驚,他萬沒想到手下竟有人參與黑社會犯罪。立即將這件事記在了自己的工作日程上,剛準備調查,一樁血案的發生將梁旭東以及其背後的黑惡勢力牽了出來。

1998年1月29日,農曆正月初二,整個城市都籠罩在節日的喜慶氣氛中。位於紅旗街附近的某夜總會門前卻發生了一起血案,一個中年男子被兩個蒙面人亂槍殺死,現場慘不忍睹。令身經百戰的刑警都大吃一驚,男子胸部、頭部連中八槍,槍槍致命。這絕不是普通人所能造成的傷害,倒像是職業殺手所為,深入調查發現了蹊蹺。

男子名叫於某慶,是當地一個比較有名的流氓賭棍,他的遇害應該是流氓之間利益相爭引起的。光天化日之下,在繁華熱鬧的城區,竟有人公然在街頭持槍作案。簡直是無法無天,隨即在田某林的主持下,展開了一場轟轟烈烈的專項鬥爭。經兩個月的秘密調查,警方初步掌握了梁旭東的部分犯罪證據,當即決定秘密抓捕梁旭東。

1998年3月1日17時50分,梁旭東接到隊里消息回局裡彙報,興沖沖的走進會議室。卻不想等在會議室的,是專案組安排得抓捕人員,幾人二話不說衝上去迅速卸下他的槍枝。梁旭東只能束手就擒,一開始他還堅決不肯認罪,放話說:「我上邊有人,一、兩個月就能出去。」但隨著其團伙骨幹人員的相繼落網,以及受害者在警方鼓舞下,紛紛站出來指控。

他就算企圖負隅頑抗也沒用了,梁旭東團伙的二號人物杜德偉被教育感化,也是為了爭取一個好態度。落網沒多久,便坦白交代了梁旭東這些年的種種惡行,簡直是觸目驚心。1987年,21歲的梁旭東在退伍之後被分配去了長春市外圍縣德惠糧食運輸公司,這是一個比較穩定的工作。等結婚生子,他的人生便算得上是圓滿了,可惜梁旭東並不安心平靜的生活。

他好勇鬥狠,嚮往的是血色江湖,多次參與打架鬥毆以及倒賣運費票據。期間結識了刑滿釋放人員張彬、張洪岩、孫殿亮等人,與這些人稱兄道弟,後來又糾集了一批無業人員。逐漸形成一個以他為首的黑惡勢力團伙,他一面通過哥哥梁曉東的關係網調入公安局,一面指使手下的小弟進行有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

敲詐勒索、綁架拘禁、故意傷害甚至是故意殺人等等,無惡不作,稱霸一方。威脅恐嚇劉某簽下莫須有的58萬元欠據,持槍從某酒店經理手裡用一塊手錶抵押「借」走十萬元,又以看場子為名先後三次收走「保護費」9萬元。去該酒店消費後,以一幅地攤畫充作名畫,抵消多次吃飯欠下的飯錢16萬元。

因為某信用社不相信他能還錢,拒不貸款,梁旭東指使人打斷了該信用社信貸科長的右腿。不僅在社會上瘋狂施暴,對團伙成員也十分心狠手辣,制定了極其嚴厲的「家法」。必須忠誠,不允許中途退出,如果違背輕則剁手指重則打斷腿。心腹打手王偉因為對自己身上一道傷口來源撒了謊,被砍斷右手無名指,同鄉兼較早成員孫殿亮因一句牢騷話被打折左腿。

除去種種暴行,他還把姑娘關在房間裡,強迫她們賣自己。哪怕有些姑娘不願意干這行,上了他的賊船就再也下不了,倘若提出意見很可能丟了命。這個集殺人、搶劫、敲詐勒索、組織賣淫等多種犯罪於一身的特大犯罪團伙,幾年的時間作案百餘起,其中重特大案件70餘起。殺害4人,殺傷33人,其危害之嚴重。

手段之殘忍,氣焰之囂張,影響之惡劣。在吉林省乃至全國都罕見,而他們的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故意傷害、敲詐勒索、組織賣淫等十項罪名,《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第三百五十八條:控制多人從事賣淫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樁樁件件犯罪情節特別嚴重,他的保護傘又如何還能罩得住如此大的罪行?恐怕是自身難保,最終梁旭東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時被判處死刑的還有其團伙三名骨幹成員杜榮軍、王大江、陳永武,三名有交叉關係罪犯張澤昊、劉巍、張濤,其他成員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到有期徒刑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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