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心靈哲學中的知覺研究該何去何從? | 社會科學報
▋深度
隨著當代心靈哲學的演進,對知覺的研究出現了很多新的話題與視角,並且更加細化和深入。知覺是人們內在世界與外部客觀世界之間的通道,其過程複雜,理論多樣,知覺研究面臨對象如何向人們呈現出經驗、知覺的本質如何釐清等難題。未來,知覺研究究竟該如何發展?
原文:探索破解當代心靈哲學中的知覺難題
作者 | 上海交通大學科學史與科學文化研究院教授 柳海濤
圖片 |網絡
由於牽涉到主體與世界的聯繫,自古希臘開始,不少哲學家都討論過知覺問題,巴門尼德較早地反思了思維與對象的關係,認為人們可以思維知覺上不存在或不可實現的對象。柏拉圖論述了視覺、聽覺、觸覺、信念等各種心理狀態的關係,認為這些心理狀態與對象直接相關。亞里士多德更是在《論靈魂》中提出了系統的知覺理論。笛卡爾、洛克、休謨、貝克萊等人的理論奠定了當代心靈哲學對知覺研究的基礎和基本框架。具有分析哲學背景的哲學家如羅素、奧斯汀、戴維森、塞爾、麥克道威爾等也曾討論過知覺。總體來看,知覺問題主要表現為兩個方面。一方面是認識論中知覺的功能,這在笛卡爾以後愈來愈受到重視。它主要關注知覺在獲得外部世界知識中的作用:知覺是否給我們提供了關於外部世界的知識?是如何提供的?程度如何?另一方面是知覺與其他心靈特徵的關係,如信念、概念、意圖等,解釋知覺是如何與這些心靈功能相聯繫的。隨著當代心靈哲學的演進,對知覺的研究出現了很多新的話題與視角,並且更加細化和深入。
知覺問題的主要理論
主要的知覺理論可概括為三大類。第一,直接實在論(naive realism),認為主體不需要媒介而直接感知到對象。它面臨的最大挑戰是錯覺(或幻覺)論證。錯覺中沒有真實對象,這說明知覺並非直接的,它經由某些中介。由此產生了第二種觀點,即間接實在論,它認為主體通過表征媒介如感覺數據,才感知到外部對象。不少哲學家都持此立場,如洛克、羅素等。第三,觀念論(idealism),以貝克萊為代表,認為知覺純粹是心靈內在事件,所有存在都是觀念性存在。當代心靈哲學對知覺的研究繼承了這些歷史傳統,但在自然主義的背景下,出現了更為豐富具體的知覺理論,不論在內容上還是在方法上都展現出了豐富性和拓展性。總體上可把它們分為五種。一是感覺材料(data)理論。它包括了間接實在論和觀念論,前者以傑克遜(F. Jackson)和羅賓遜(Robinson)等人為代表,後者以斯溫伯恩(Richard Swinburne)為代表。間接實在論使主體和對象之間蒙上一層知覺面紗,遭到了心靈哲學中物理主義和維根斯坦「私人語言論證」的反駁。斯溫伯恩是當今為數不多的堅持實體二元論的學者,不過在物理主義衝擊下,觀念論以知覺來界定存在還需要更有說服力的解釋。二是副詞理論(adverbism)。它從質(qualia)的內在視角強調知覺的現象特徵,如看到蘋果是紅色的,副詞「紅色的」是知覺的本質屬性。齊碩姆等人持此觀點。副詞理論的問題是它不能區別心靈狀態本身和對象向心靈的呈現,另外,它也把知覺行為和對象的結構等同了起來。三是共同種類(common-kind)理論。以劉易斯(D. Lewis)為代表,認為真實知覺和相對應的幻覺在根本上是相同的狀態,它們有同樣的現象特徵,表征著同樣的東西,有相似的內在心理屬性,它們的不同僅是外在的因果起源和是否準確的表征。該理論的主要問題是,把真實知覺和錯覺混同會導致觀念論與實在論的不可調和。四是意向論,也叫表征論。塞爾、安斯康姆、德雷斯克(Dretske)和泰尹(Tye)等人把知覺看作心理表征的形式,認為知覺是一種特殊的意向狀態,否認知覺經驗的現象特徵由對象決定,而是由知覺內容決定。意向論不能解決知覺經驗和純粹思維的差別。在知覺經驗中,對象是朝向主體的對象,有不同於純粹思維的非概念內容。五是析取主義(disjunctivist)。它和共同種類理論相反,麥克道威爾、馬丁(M. G. F. Martin)等人認為錯覺和真實知覺不是同類,知覺經驗要麼是真實的,要麼是幻覺,即析取。通過把錯覺和真實知覺作為不同種類,維護一種實在論立場。然而,它被質疑能否在現象性上把錯覺和真實知覺處理成不同的心理類型。當前西方學者討論較多的是意向論和析取主義。以上這些知覺理論從不同側面刻畫了知覺的特徵,深化了對知覺問題的認識。不過,目前還沒有形成一種被多數人普遍接受的理論。
近年來,國內學界也開始關注知覺問題,研究主要從三個方面進行。一是評述西方學術動態和研究進展。二是以知覺為視角分析心靈哲學中的其他論題。三是從知識論視域探究知覺問題。此外,也有不少學者從現象學和認知科學層面涉及了知覺問題。總的來看,國內學界對知覺問題介紹、概括得比較準確,甚至在某些方面有了較為深刻的研究。不過,就現狀而言,首先,對知覺的哲學史還缺乏清晰的梳理。其次,對知覺理論中一些重要概念和問題缺少詳盡的解析,比如直接實在論和表征論,它們有強弱、寬窄等不同的層次,對這些問題的澄清能夠進一步細化出不同的知覺立場。最後,對自然主義路線不夠重視。知覺離不開神經信息的表征,腦科學、人工智慧、心理學等領域的實證材料有助於對知覺問題進行哲學反思。
知覺研究面臨的主要難題
知覺是人們內在世界與外部客觀世界之間的通道,知覺過程的複雜性決定了知覺理論的多樣性,但根本問題是內在知覺經驗與外部知覺對象的關係,它面臨的第一個難題是對象如何向人們呈現出經驗。直接實在論符合生活常識,歷史悠久,如析取主義、吉布森的經驗告知實在論、塞爾的意向論都嘗試維護這一傳統立場。然而,直接實在論的最大障礙是錯覺論證,錯覺論證是知識論的關鍵論證,它會導致間接實在論和觀念論。間接實在論實際上也是一種表征論,它和直接實在論一樣承認外部對象的存在,但呈現的方式不一樣,前者必須經過表征中介,後者則是直接感知。錯覺論證的極端後果就是觀念論。雖然它有違常識和物理主義,但貝克萊首先用知覺來定義實在,這導致後來的知覺研究圍繞「存在即被感知」產生了眾多爭論。
第二個難題關於知覺的本質。直接實在論、間接實在論和觀念論代表了知覺經驗與外部對象的三種基本關係。首先,這三種理論是相互關聯的,關聯的環節是錯覺論證。它們在根本上不否認客觀的外部世界,要點在於獲知外部世界的方式和程度不同。其次,知覺狀態與意識狀態有本質區別,若不釐清這一點,就不能發現直接實在論中的「直接」和表征論中的「表征」分別蘊含著不同的層次。單純的感官感知和進入意識狀態的感知不同,因此直接實在論有強弱的差別。知覺中介和心理中介也是不同的,因此表征也分為寬表征和窄表征。最後,雖然直接實在論面臨錯覺或幻覺的難題,但通過重塑錯覺論證,直接實在論實際上是一種更為合理和可接受的立場。
第三個難題是知覺的自然主義研究。托諾尼和科赫等人長期研究大腦的信息處理過程,認為意識經驗是神經信息的整合,知覺內容和知覺類型可以通過信息計算被量化。因此,知覺經驗能夠通過信息模型被刻畫。我們可以把知覺分為對象領域、過程領域和反應領域。對象領域即外部世界,過程領域即感官刺激的不同形式,關鍵是在反應領域。反應領域的不同直接決定了知覺的內容和現象特徵,而反應取決於主體與世界的結構關係。
知覺研究的未來發展
未來對知覺問題的研究,首先應關注當代知識論的進展。人們通過知覺獲得關於世界的知識,而知識的形成過程不僅有外部對象施加的特定影響,而且具有主體內在的心靈機能。釐清知覺的相關問題,可以加深對知識本性的認識。
其次,拓展知覺與心靈哲學中主要論題之間內在聯繫的研究。對心靈哲學諸多重要論題的深入研究需要從對知覺本質的重新探討著手,比如意向性、自由意志、心身關係等,實際上可以把它們看作知覺問題在某些特定維度的表現。以知覺為切入點,能夠為進一步研究心靈哲學中的這些核心問題提供新的視角。
再次,加強知覺與其他相關哲學問題的交叉研究。知覺在形上學(如空間、顏色的本質)、美學(如什麼是美感)、道德哲學(如自由意志)等領域都是潛在的重要課題。對知覺的深入挖掘能夠幫助澄清人們關心的主要哲學問題。
最後,推進知覺在虛擬現實、人工智慧等領域的研究。虛擬現實是通過人們的知覺沉浸才成為可能的,在虛實融合的場景中,知覺是重要媒介。隨著人工智慧飛速發展,知覺經驗的現象性是人工智慧深度演化面臨的巨大挑戰,但不能據此否認人工智慧的意識功能與實踐價值。對知覺對象、知覺內容和現象性等相關知覺問題的研究能從不同路徑揭示知覺的特性及其機理,從而促進虛擬現實、人工智慧向更高層次延伸。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數字化時代背景下身心問題研究」(22BZX022)階段性成果]
文章為社會科學報「思想工坊」融媒體原創出品,原載於社會科學報第1873期第5版,未經允許禁止轉載,文中內容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本期責編:宋獻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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