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給女兒的遺囑,為何離婚後女婿能分走一半?原來少了這句話

2022-02-05     護芽媽媽

原標題:明明是給女兒的遺囑,為何離婚後女婿能分走一半?原來少了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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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時,男女雙方看重的是感情,而結婚 要考量兩個家庭的相處。婚內所積蓄的財富屬於夫妻共同所有,如果感情破裂,那麼要將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過這其中也存在問題,如果是老人所遺留的財產,又該如何去分配呢?

老人留給女兒一人的財產,卻被女婿分走一半

年還沒過完,同事小李就遇到了一件麻煩的事情,她和老公已經協議離婚很久了,但是在辦理手續的時候,老公突然提出要分走小李一半的遺產,小李頓時就氣不過,明明是自己父親留給自己的財產,怎麼離婚時老公還能分走呢?

對此,小李也是諮詢了律師,沒想到律師給出了明確的答覆:因為父親在遺囑中少說了一句話,導致自己真的要和即將分手的老公平分遺產。

遺囑要明確寫明這句話才算數,不然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在婚姻存在期間,一方的老人不幸去世,那麼遺留下的財產,需要有一定的證明,不然會被視為兩人的共同財產。

1)婚姻法明確規定

婚姻法中有明確的敘述:只要遺囑中有明確的指明,就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是屬於個人所有。比如遺囑中說到是要女兒一人來繼承,就不能算在婚內財產的範疇中。

但像小李的情況,在遺囑中沒有說明白,那麼可能會成為夫妻以後離婚爭論的焦點,很難辨別財產的所有者。遺囑表述不明確,則會變為婚內共有財產,自然要分給女婿一半。

2)遺囑事先須寫明

遺囑中表達的意思是給予女兒一個人,只不過在遺囑中表達得不夠準確。遺囑的形式多種多樣,除了手書之外,還可進行視頻錄製或是語音錄製。如果老人意在「只留給女兒一人,不得分與他人」,那麼要遵循真實情況,不能被女婿分走。

3)特殊情況下循序進行

有遺囑便有據所依,不過也有特殊情況。如果老人在離世前沒來得及立遺囑,那麼這就要按照繼承人的順序來進行。首先要進行老人婚內財產的分割,在此之後再進行繼承。一般情況下,接下來要由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

父母想要維護兒女的權益,要全方面的考慮

俗話說「養兒一百歲長憂九十九」,父母一生都在為兒女做打算。不過想要維護子女的權益,還是要在諸多方面進行考慮的。

  • 考察對方,為兒女「把關」

兒女身邊親密的人莫過於伴侶,父母要在這一方面多留心,不能忽視品行的考量。對於有些人來說,社會經驗並不是很豐富,沒有辨別人心的能力。作為父母,希望兒女過得幸福,此時就要認真去幫助兒女。

  • 了解法律,幫助子女

社會生活中少不了要與法律打交道,對於子女的教育不能忽視這一方面。父母對法律知識了解,不但可以很好地維護自身的權益,而且能夠以此來教導子女,以免日後遇到不公平的對待。了解法律對於子女有著重要意義,要予以重視。

  • 重視培養,不能忽視能力

人生路長,每個人多多少少都會遇到一些坎坷。父母只能陪伴兒女走一段路,大部分時候只能依靠自己。父母寵愛自己的孩子天經地義,但不能忽略能力培養的重要性。只有讓子女擁有強大的能力,才能讓生活更加精彩。

護芽媽媽想說:

兒行千里母擔憂」這句話深入人心,父母總是為兒女操碎了心。即便兒女已經獨立成人,也免不了要擔憂。但在保證孩子利益不受侵犯的前提下,最重要的還是要教孩子提前預防,學會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a53fa74aa233c1a3d477f793ec810fa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