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礦、威脅、封礦洞、入乾股...
為了獲取非法利潤不擇手段。
《封面》帶你走進
紅河州金平縣掃黑除惡現場!
在紅河州金平縣城,劉順榮可謂是風雲人物。不僅有著企業家的身份,還曾擔任過金平縣政協委員,任期從2013年2月持續到2016年12月。
劉順榮位於團伙組織的頂層,下面第二層骨幹人員充當經理角色,分別管理礦山、採石場及娛樂場所,二層人員又分別帶領一幫馬仔,當團伙利益遭到侵犯的時候,將由二層人員糾結手下的小馬仔實施報復。整個團伙以公司為依託,同時非法涉足石場、採礦等行業,通過暴力或者軟暴力等形式,非法獲取經濟利益,並以發工資、發獎金、給出場費或是請吃喝等手段拉攏團伙成員。當地不少老百姓都對劉順榮和他的團伙成員有所畏懼。
隨著全國範圍內掃黑除惡打擊力度的加大,黑惡勢力活動逐漸趨於隱蔽,團伙的組織形態、攫取利益的方式也逐漸在發生變化。
他要百分之五十,最終沒有同意,來說那些人說,你們有個股份差不多得了,後面我們同意了百分之三十三,我們算了一下,剛剛出礦,有點利潤就算了,最後同意他入股,同意了才得繼續干。
——受害人 黃某
他挖了你的地,都不和你商量,你找都找不到他。
——村民 張某
要過兩三次了,他不給,他理都不理,找都找不到他。
——村民 羅某
警方順藤摸瓜,發現劉順榮的背後還有「保護傘」。也正是因為有「保護傘」的存在,才導致該團伙長期作惡。
「他浮在表面上的很明顯的犯罪線索,幾乎不是太多。但是經過我們再進一步的挖掘,對當地進行調查走訪,大範圍的調查走訪,深入的調查走訪,第二,對他團伙當中的人進行突審,漸漸地才把他一些,沒有人報過警的,表面下面的這些東西,漸漸地才一條一條地挖出來。」
——紅河州公安局刑偵支隊一大隊大隊長 傅宏翔
2019年4月23日,紅河州箇舊市人民法院一審認定,劉漢書在擔任金平縣原國土資源局局長、金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期間,超越職權,違反規定處理公務,為劉順榮經營的金平縣三家寨採石場大開方便之門,使得三家寨採石場在不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得以通過年檢,非法開採行為一直得以持續,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法院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判處劉漢書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本應忘記的,像萬丈高樓一腳蹬空,本應撫平的,揚子江心斷攬崩舟,本來就迷茫的心,更加的恍惚迷離,辨不清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