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生活過的人都知道,農民除了種植莊稼以外,還會自己養殖一些牲畜,一來可以殺了自己吃,同時也可以賣出去賺一點經濟收入,通過種植業和養殖牲畜相互作用下,一年的經濟收入不比外出工作低,但是大家也會發現,養殖需要占用一定的土地,同時也會帶來一些養殖污染,導致農村環境惡化,為了保障農村環境,國家在農村提出了「禁養區」對於一些不符合養殖的地區禁止從事養殖,現在部分農村地區已經實施,村幹部帶頭拆除,農民要及早準備了????
在過去,很多的農村的散養戶將畜禽糞便隨意的堆放在道路兩旁,甚至部分人將沖洗豬舍、鴨舍的污水直接排入河道之中,對人們的飲用水造成了嚴重的污染,嚴重的影響了人們的身體健康。
為此國家這些年也對農村養殖環保進行了嚴查,並頒布了一系列的政策,在農村的水源地、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居民生活區等劃定了禁養區,同時要求禁養區內的養殖戶限時搬離或關停,同時對於一定規模的養殖戶加征環保稅,通過計算大概每頭豬大概交稅2.6元左右。
然而個別的地區選擇了「一刀切」,人為的擴大養殖禁養區範圍,造成了很多的養殖戶們不得不關停養殖場,對此也產生了一系列的問題,那在禁養浪潮中,普通的散養戶究竟該咋辦呢?難道現在的環境污染嚴重真的是養殖業造成的嗎?我看未必吧!
不過有文章表示,最嚴「禁養」來襲,接下來國家還會清理那些占用耕地上的養殖場,不然就是對這些養殖場進行收費。今後的規模化養殖用地審批難度也會加大,在耕地上建造養殖場很難申請通過。
正是這樣的謠言,讓養殖大戶聽了後十分的頭疼,如果拆除了養殖場,他們的損失就大了,雖然可以拿到一筆補助,但實際上相比上百萬的投資來說還是虧了,且這些養殖的產品帶來的收益很大,這又怎麼算?也有一些想要投入養殖,或者因禁養區被拆除的農民也會頭疼,一旦審批不下來,那養殖計劃就要落空了。筆者告訴農民的是,莫慌,看看權威文件吧!
其實國家早就發文《全國土地分類》、《關於養殖占地如何處理的請示》,表示養殖用地不屬於建設用地,不需要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這樣就意味著可以直接在農用地上建設養殖場。在農用地上建設養殖場,並不會被歸於改變性質和用途。只要是建造在基本永久保護田之外的耕地上,不需要按照建設用地申請。
在尊重土地承包者權益的基礎上,只要不影響耕地的種植條件,也不會損壞耕作層,可以自主決定是否在耕地上建造養殖場。
國土資源部、農業部發布《關於促進規模化畜禽養殖有關用地政策的通知》稱,各地在新農村的建造中,需要預留耕地,提供養殖的空間,發展畜禽養殖行業。同時各地政府不能以新農村建設為基礎,禁止、限制規模化的養殖行業。
可見只要在耕地上,農民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建設養殖場,不需要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批,但需要符合環保標準,不能在禁養區、基本農田內建造,需要拿到《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大家不要被忽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