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務工歸家,房屋卻沒了!一句「拆錯了」就想了事?

2019-09-16     沈玉潮律師

外出務工歸家,房屋卻沒了!一句「拆錯了」就想了事?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各種交通發展也隨之更加便利,人口的流動性也越來越強。在此過程中,很多農村務農的人員開始選擇外出打工,因此經常會出現農村某些房屋出現閒置狀態。但是當這些閒置的房屋遇上了征地拆遷,很多矛盾也就凸顯出來。早上小編剛看了一篇報道,報道中說重慶人盛某在廣州打工,突然接到老家哥哥的電話,說他家老屋被施工隊拆了。盛某一面給村支書打電話詢問具體情況,一面加緊和妻子包車回了家。回去之後發現自家的一百多平的老屋已經化成廢墟。盛某當時心中一涼,找到拆遷方討說法,拆遷方卻說一不小心拆錯了,決定給兩萬塊錢了事。在如今的經濟水平中,兩萬塊肯定是無法建成房屋的,雙方一直處於僵持狀態。小編看到這條新聞也心痛不已,今天小編就針對這條新聞中涉及的誤拆問題為大家提供解析,希望大家以後在遇到類似盛某的情形時,知曉如何捍衛自己的權利。

首先,大家應當牢記「誤拆違法」!誤拆是很多行政部門為了加快徵收進程、節省成本並規避法律風險而採取的一種藉口,但不論是否是「誤拆」,其本質都是違法強拆。目前我國法律法規只允許法院進行司法強拆,而不允許相關行政機關實行行政強拆,對於行政機關的誤拆行為,毫無疑問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同時,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的規定,對於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以罰金。對於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判處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此可見,對於拆遷方誤拆盛某的房屋,盛某可以通過法律程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那麼,當大家遇到誤拆時,應當採取何種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若您的房屋被納入徵收範圍內,那切記一定要主動和拆遷方進行聯繫,並保證自己的房屋內有部分人員居住,提高防止房屋「被誤拆」的警惕性。若您的房屋已經被誤拆了,切記不要忍氣吞聲,也不要認為房屋沒有了就喪失談判籌碼隨意就簽了補償或賠償協議,一定要先報警,並及時收集相關的證據。正確的維權態度是維權的關鍵,在此時應當保持理性,避免被拆遷方忽悠,及時報警和取證,並根據這些證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確認其強拆行為違法,與徵收方進行協商談判或申請國家賠償。

此外,在實踐中除了「誤拆」,大家一定要警惕另一種強拆行為,即「幫拆」,一般是由拆遷方組織一群不明身份的人,不以拆遷方名義進行拆遷。在這種情況下,大家一定要及時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以便更好的進行維權!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Sbs-Pm0BJleJMoPM3eO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