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技術人員調入黨政機關或者管理類事業單位任職,其評定的職稱就沒有任何作用了,只能算做一種經歷和資質。這種現象,在事業單位參公過程中,極為常見。許多已經評定了中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在隨著原單位參公管理的過程中,失去了職稱待遇,在管理崗位任職,從管理職級重新開始套算工資,工資收入大幅下降。其中最為典型的,例如黨校管理人員、教職工,農口的畜牧局、水保局等單位。
在單位參公過程中,或者因為調任進入管理崗位的過程中,如果在原來的事業單位擔任管理崗位,「雙肩挑」人員,其原來的管理職務與級別對應轉接,不會發生變化。其他沒有管理職務的人員,或者沒有兼職的人員,統一按一般職工對待,除實習期未滿人員外,統一套改為管理九級。管理八級對應副科級以上,已經算是提升了一個大的台階,除市直以上級別更高的事業單位可以整體提升一兩個台階外,其他無論是初級、中級甚至副高職稱,都不可能享受管理八級以上的待遇。
黨政機關、管理類事業單位沒有專業技術崗位,因而不能評聘職稱,原來晉升的職稱也不起作用,但是,已經取得的職稱,卻始終存在。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過程中,因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被劃入相應的政府部門承擔,事業單位不再參公管理,原來的參公事業單位轉變為純事業單位,參公人員也隨之失去參公崗位,成為事業單位人員。在已經完成試點改革的地區,對因參公失去職稱待遇的專業技術人員,如果改革後的事業單位有專業技術崗位,可以重新恢復職稱待遇,參公的年限可以轉化為職稱年限,符合特定條件的可以直接晉升一級職稱。這就為因參公,或者調任管理崗位的專業技術人員,提供了一條可以重新回歸到職稱序列的道路。這個機會,僅存在於改革過程中,並不是長期有效的管理、專技人員互相轉化規定和制度。
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和管理崗位、甚至公務員行政級別之間存在對應關係的,只有正高級職稱人員,或者副高職稱以下人員中,在特定的對應崗位中,符合特定的任職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比如國家級的學術帶頭人,重大項目的領路人,有科學技術領域或者科研項目中有突出貢獻的專家學者。符合這些特定條件的專業技術職稱中,正高一至四級對應副國級、正部級、副部級、正廳級,副高一至三級對應副廳級、正處級、副處級。這種對應關係和任職現象,在國企央企「三駕馬車」中負責專業技術的高級職稱人員,調任黨政機關、管理類事業單位任職,都是大量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