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記者自大連市人社局獲悉,為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決策部署,市人社局採取多項措施保障疫情防控工作。
第十八屆創博會暫停舉辦
本著一切服從防控疫情的需要,市人社局決定暫停舉辦第十八屆創業就業博覽會,暫停舉辦原定於春節後在一二九街市人力資源市場開展的各類現場招聘活動、赴外招聘活動和跨地區勞務協作活動。將線下活動轉向線上,集中開展網際網路招聘或遠程培訓,大力推廣遠程面試,引導企業和勞動者等有序招聘求職,多種渠道滿足企業用工和勞動者求職需要,著力打造「就業服務不打烊、網上招聘不停歇」的線上服務活動。密切監測研判就業形勢特別是農民工就業情況,指導各區市縣及時採取應對措施。
未及時返連職工可優先安排帶薪年休假
維護好疫情期間勞動關係和諧穩定,因疫情未及時返連復工的職工,用人單位經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優先考慮安排職工帶薪年休假。用人單位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安排職工放假休息待崗。職工在放假休息待崗期間,用人單位應按月支付其生活費,生活費標準由用人單位與職工集體協商確定。
保障病患職工依法享有醫療期
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人,用人單位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保障患病職工依法享有醫療期。職工在規定醫療期內,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合同或者集體合同的約定按月支付病假工資。
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觸者,在其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資報酬。
用人單位不得隨意違法解除或終止職工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不得隨意違法解除或終止職工勞動合同。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難以按法定時限審理案件的,可相應順延審理期限。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或勞動爭議仲裁部門將開通綠色通道,第一時間受理職工所提訴求,快立快結,切實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參與疫情工作人員因公職責而感染可認定為工傷
對於參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處置的醫護、防疫等有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而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可按照有關規定認定為工傷,並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處置和救治等特殊原因的,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時限予以適當延長。
依法保障工傷職工享受工傷醫療救治等工傷保險待遇權利。對用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工傷職工救治使用的國家衛生健康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所涵蓋的藥品和診療項目以及其使用有關住院服務設施費用,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全市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遇到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的工傷申報案件,將開通「綠色通道」,提供優先服務,縮短辦理時限,積極主動指導相關單位依法及時落實工傷保險待遇。
強化人社窗口服務單位疫情防控措施
強化風險意識,積極應對防範,切實做好公共就業服務、社保經辦、職業培訓和技能鑑定、人才人事服務、勞動人事爭議處理和信訪等窗口服務單位的疫情防控安全措施,加大服務場所預防性消毒和通風力度。充分發揮「一網通辦」平台作用,推行不見面服務,減少非必須的現場辦理,科學安排業務辦理流程,避免出現人員密集辦理業務情況。
各技工院校學生未經學校通知不得提前返校
各技工院校、職業培訓機構針對留校學生,要通過走訪慰問等方式開展面對面宣傳教育,做好防控工作。針對離校學生,包括頂崗實習等學生,要通過微博、微信、家長群、學生群等各種網絡渠道發布假期生活提示,開展健康教育,宣傳普及疫情防治知識和防控要求,引導學生、家長居家或外出時做好防控;要根據疫情發展情況,分類做好應對方案;要結合實際做好監測設備、隔離空間預備、開學師生返校預案、學校食堂管理等相關工作。全市各職業培訓機構集中學習場所暫停一切線下教學、培訓及聚集性活動。各職業培訓機構可將原定授課計劃延期施行,有條件的機構可按規定開發線上同步教學課程;要做好培訓學員的思想工作,取得理解和配合,妥善處理好退費或者調課等事宜。各技工院校學生未經學校通知不得提前返校。
大連新聞傳媒集團記者 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