賞陳國青銅器,品讀陳文化風韻(上)

2020-01-23     曉形樓主人

陳國是周王室在中原地區的重要封國之一,它不僅具有特殊的地理位置,且有較高的政治、經濟、文化水平。春秋早期以後,其漸受列強的侵凌與蠶食,以至最終為楚所滅,故地成為楚在黃淮平原活動的重要基地,並對楚國的政治、經濟發展及文化形成和傳播起了重要作用。本文結合文獻記載和出土實物資料,對陳國地理與文化進行全面探討,以求弄清其歷史發展,地理變化及文化演進的基本脈絡,為深入研究先秦歷史地理以及楚國歷史文化的發展奠定基礎。

一、陳國銅器綜考

1.陳侯作嘉姬簋 有銘文三行十七字,重文二:敶(陳)侯乍(作)嘉姬寶簋,其邁(萬)年,子子孫孫永寶用。見《三代》6,47,4。


陳侯作嘉姬簋及銘文

又名陳侯簋,高12.4厘米,口徑20厘米,重2.64千克現藏上海博物館。侈口,折沿,獸首垂珥。淺腹略鼓,口沿下飾簡略式火紋,有浮雕的獸首居中,腹飾波曲紋。此種形制的簋在周朝十分常見,相沿漢唐。宋代此種器形為瓷器所借鑑,兩宋官窯用器多見此形。元代見有此種形制之青花瓷。明清兩代均有類似形制的銅香爐,可謂歷三千年而不衰。

器乃陳侯為其夫人所作,「嘉」乃懿美之詞,《詩經•豳風•東山》「其新孔嘉」,鄭玄《箋》:「嘉,善也,其新來時甚善」,正切其意。簋的時代,從銘文風格看,布局整齊,字體規範,寶字所從貝上呈三角形,下未封口,屬西周中期作風。然不知此「嘉姬」娶於姬姓何國。

2.陳侯作王媯簋 1976年與利簋同出於陝西臨潼縣零口公社西段大隊銅器窖藏。器內壁有銘文三行十三字:敶(陳)侯乍(作)王媯媵簋,其萬年永寶用。


陳侯作王媯簋及銘文

為陳侯嫁女於周王所作的媵器,現藏西安市臨潼區博物館。又名陳侯簋通高25厘米,口徑22厘米,腹深11.5厘米,重7.15千克。侈口束頸,一對獸首耳,獸耳高聳,下有重珥,一隻足,一隻殘,矮圈足下連鑄方座。頸飾變形獸體紋,腹和方座四壁均飾S形雙頭夔紋。

其時代,《簡報》定在春秋初年,唐蘭先生定於西周后期,從器物形制、銘文風格分析,應以唐說為是。器出陝西,當為犬戎滅西周時周貴族所藏,年代不應晚於西周末年,此王當是宣王或幽王。陳女適周為王妃,可見自周初大姬配胡公以來,姬媯兩族世為姻親,陳國與周王室關係一直較為密切。

3.陳侯壺 1963年,山東肥城小王莊社員平整土地時發現青銅器,山東博物館立即對發現青銅器的區域展開搶救性考古發掘,出土青銅器十三件:計鼎二、壺二、鬲二、簠二、盤一、匜一。兩壺銘文相同,器蓋同銘三行十三字:敶(陳)侯乍(作)媯櫓媵壺,其萬年永寶用。


陳侯壺及銘文

陳侯壺高51厘米,口長16.8厘米,寬12.2厘米。壺體扁方,長頸,配有圓角長方形蓋。蓋頂飾長方形提手,蓋子下方部分可插入銅壺囗沿處,壺蓋翻過來,亦可做盛酒器。陳侯壺表面紋飾比較樸素,腹部有帶狀紋飾構成。「田字」形網格,每個交叉點上均有凸起的方椎形裝飾,在壺蓋、壺頸和圈足部位鑄有弦紋,紋飾簡單大方,毫無繁複之感。青銅器上的銘文,對研究春秋時期的婚俗具有一定的史料價值,可視為信而有徵的歷史文獻。是壺1989年調拔到中國國家博物館館藏。

陳侯壺是陳侯嫁女所作,媯為陳之姓,櫓乃其女之名。然所適何國不明。器出山東,,或其夫國所在。壺的形制與陝西扶風齊家村所出同類器相類,時代應在西周晚期的宣、幽之時。

4.陳生隺鼎 有銘文三行十二字:陳生隺作(飠人)鼎,子孫其永寶用。見《通考》297:73,圖70。

器作平折沿、直口、深腹、圜底、立耳,三獸足較高,頸部一周重環紋,中腹一周凸弦紋,其形制與宣王時的毛公鼎一致,時代應相近。

5.陳侯鼎 陳侯鼎是春秋早期青銅器,原為翰林院編修陳介祺舊藏,陳氏手拓其銘,傳之於世。20世紀50年代歸為國有,現藏故宮博物院。


陳侯鼎及銘文

陳侯鼎高23.6厘米,口徑31.6厘米,重5.58千克。敞口,翻唇,口沿外附雙耳,盂腹,三蹄足,腹上部環飾竊曲紋帶。壁內鑄銘文4行21字:隹正月初吉丁亥,敶(陳)侯乍(作)媯四母媵鼎,其永壽用之。見《三代》3,492。

陳侯嫁女之媵器,此陳侯,約當陳平公或文公。器主人媯姓,名四母,出自陳侯王室,媯字前無法辨認的字可能是四母的排行,亦或為陳女所適夫方國名。

從銘文字體及器物特徵分析,陳侯鼎的盂腹較似以毛公鼎為代表的西周晚期的同類器,但已變淺,蹄足也向細長發展,竊曲紋筆道略見粗疏。銘文在布局上注意上下的排列,同時也考慮左右之間的交替,筆道流暢,遒勁有力。上述各項都具有春秋早期的同類器及其它類別青銅禮器共有的時代特性,故定陳侯鼎為西周早期器物。

6.陳公子叔原父鼎 此器銘文筆畫較粗,布局較散漫,約當春秋早期偏前,叔原父為陳國公子之子,即公孫輩,屬陳國公族。與該器同出尚有一件陳公子甑,銘文字數相同,器形不詳。見《大系》錄203,考183。


陳公子叔原父鼎全形拓

是鼎銘文六行三十九字,重文三:隹九月初吉丁亥,敶(陳)公子子叔原父乍(作)旅鼎,用徵用行,用盛稻梁,用祈眉壽,萬年無疆,子子孫孫是尚。

7.原仲簠 出土於1970年,最初是由河南商水縣村民楊德義在朱集村和楊莊村之間的一處商周文化遺址取土時發現,後經調查發現,同時出土有銅鼎(散佚)、方座簋4件、車軎轄2套、馬座鑣1套,以及人骨,它們可能出自同一座墓葬。因為包含有絕對年代下限清楚的標準器原仲簠,這批材料在春秋青銅器研究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以往包括楚系青銅器在內的整個東周青銅器的分期和斷代研究中,可以辨識出的絕對年代在公元前680年前年後的標準器極為罕見,這一問題制約著相關研究的深入。如在東周楚系青銅器的分期和斷代研究中,對最早的第一期與第二期的分界年代就有兩種觀點:一種主張在公元前650年,另一種主張在公元前670年。


原仲簠及銘文

原仲簠銘文六行三十字:隹正月初吉丁亥,原氏中(仲)乍(作)淪中(仲)媯家(嫁)母媵簠,用祈眉壽,萬年無疆,永用之。

簋作直口,折沿,腹部下收,平底較小,上下各有兩獸面耳,身飾乳釘蟠蟲離紋,時代當在春秋早期後段。現藏河南商水縣博物館。原氏,當是陳國公族食邑與原者,與上器之叔原父或許有關聯。

8.陳伯元匜 見《大系》圖147,錄205,考184。有銘文四行十九字:敶(陳)白(伯)殹之子白(伯)元乍(作)西孟媯姌母媵匜,永壽用之。


陳伯元匜全形拓

「伯殹、伯元父子殆陳之宗室,以伯為氏者」。當是。匜為長流,四足,獸形鋬,身飾乳釘蟠螭紋,時代應在春秋早期偏後,略晚於原仲簠。

9.陳侯作孟姜簠 高8.85厘米,長32厘米,寬22.9厘米。器蓋缺失,長方形,直口,折壁,腹下部作淺斗形,底平。足為小覆斗形,四邊中間開口,兩外側獸首形環耳。口沿下直壁為幾何紋,足飾捲雲紋,腹部內外斜面皆有雲龍紋,龍囗大張,雲氣僚繞,頗為生動。製作規整,紋飾典型。作器時代較陳伯元匜較晚。曾是李山農、丁樹楨、羅振玉等人舊藏。1995年為旅順博物館購藏。見《大系》圖136、錄204、考184,《三代吉金文存》、《商周彝器通考》有著錄。有銘文四行二十七字:隹(唯)正月初吉丁亥,敶(陳)侯乍(作)孟姜媵匡(筐),用祈眉壽,萬年無疆,永壽用之。


陳侯作孟姜簠及銘文

器是陳侯為姜姓女子出嫁所作,或陳亦有女子從媵,與春秋時魯女出嫁「齊人來媵」之例同。

10.陳侯作王仲媯簠 傳世有兩件,上海博物館和加拿大多倫多皇家安大略博物館分別收藏一件(《集成》05937、05938),形制、紋飾相同,其中前者囗長24.8厘米、口寬33.6厘米,底長14.6厘米,底寬22.4厘米,通高21.6厘米,重7.57千克。後者尺寸不詳。據傳出土於河南洛陽和鞏縣之間。長方體,直囗平沿,短頸,斜壁平底,側壁有一對獸首鋬,方圈足外撇,中部有長方形缺,蓋與器形制相同。腹飾回顧式龍紋,口沿飾連續式捲雲紋,足飾爬行長體龍紋,蓋的前後壁龍紋中間飾小鳥,蓋頂和器外底飾獸紋(見《善齋》8.8和8.9)。器蓋同銘,銘文四行二十六字:隹正月初吉丁亥,敶(陳)侯作王中(仲)媯媵匡(筐),用祈眉壽無疆,永壽用之。器為陳侯嫁女於周王所作,為典型春秋早中期風格。


陳侯作王仲媯簠及銘文

11.陳侯壺 器作侈口束頸、垂腹、圜足、頸部兩獸耳銜環,身飾帶狀乳釘蟠螭紋,其形制為西周銅壺的延續,而紋飾作風與上述原仲簠和陳侯匜十分接近,時代應為春秋早中之際,與陳侯作孟姜簠大致同時,兩陳侯應是一人,即陳宣公。有銘文四行十八字:陳候作壺,用祈眉壽無疆,子子孫孫永寶是尚。見《通考》440:30,圖732。

陳侯壺

12.陳公子仲慶簠 1979年出土於湖北隨州城郊季氏梁墓出土。通高19.3厘米,口長30厘米,口寬23.5厘米。蓋身均為長方形斜斗形可扣合。側腹各有一獸首形環鈕、耳。腹部飾較粗獷蟠螭紋,圈足四面各飾虎紋一對。蓋內底鑄有銘文六行二十三字,重文二:敶公子中(仲)慶自乍(作)匡(筐),用祈眉壽萬年無疆,子子孫孫永壽用之。現藏湖北隨州博物館。


陳公子仲慶簠及銘文

此器形制、紋飾略晚於上述兩簠,時代當在春秋前期中段,略早於同墓所出的其它幾件器物。陳公子器出土於隨國季氏貴族墓,或由饋贈而來。

13.陳大喪史鈴鍾 1977——1978年出土于山東沂水縣劉家店子莒公墓中,共九件,形制相同,大小相次,扁椰體,弧形口,綯索狀鈕,通體飾蟠螭紋。欒和鼓面有銘文二十三字,重文二:敶(陳)大喪史中高乍(作)鈴鍾,用祈眉壽無疆,子子孫孫永寶用之。現藏山東文物考古研究所。

陳大喪史鈴鍾銘文拓片

為陳國大喪史中高所作的一套樂器,喪史,即《周禮•春官•宗伯》所載的職喪之官,可信。大喪史應是喪史之長,類似周寶史官中之大(太)史,楚國職官中之大司馬,為陳國負責公室喪葬禮儀之朝官,中高為其名。

沂水莒公墓的時代,應在春秋中秋,從墓內同出的兩件黃太子白克盆以及器物形制、紋飾的明顯過渡特徵來看,略晚於河南光山出土的黃君孟夫婦墓,應在春秋中期前段,即前648(楚成王二十四年)楚師滅黃前後。陳大喪史鈴鍾成套出土於莒公墓中,當是饋贈所致,可見此間陳國與東夷之族的莒亦有一定的關係往來。

14.陳子匜 高16.7厘米,寬29.8厘米,重2.09千克。匜口緣曲,流槽不太長,腹較淺,龍形鋬,下具四隻扁獸足,以蟠螭紋為主體紋飾。見《大系》錄204,考184。現藏故宮博物院。有銘文五行三十字,重文一:隹正月初吉丁亥,敶(陳)子子乍(作)莾孟為(媯)谷(谷)女(母)媵匜,用祈眉壽萬年無疆,永壽用之。


陳子匜及銘文

陳子子或即陳之公子。此器的年代,從銘文字體看,正上添加橫畫,匜下附加皿字,明顯晚於陳伯元匜和陳侯作王仲偽簠,應在春秋中期。莾,當是國名。從時代分析,或與《左傳》文公六年魯季文子娶陳之事有一定聯繫。

15.陳公孫[爿言]父錍 1978年山西聞喜縣上郭村出土。古陳國器。高28.5厘米,寬22厘米,扁瓶橢圓形,肩部飾捲曲相對的夔紋。現藏山西博物院。頸外鑄銘文五行二十字:敶(陳)公孫[爿言]父乍(作)旅錍,用祈眉壽,萬年無疆,永壽用之。


陳公孫[爿言]父錍及銘文

這件器物,史料多有著述,或稱瓶,或稱壺。本文延用《商周金文選》稱陳公[爿言]父錍。錍字在秦以前器物上為首次出現,前人未見著錄。《說文》以下諸字上的錍字,義或為斧,或為箭鏃,或為農器,都與錍字義不合。這個戰國時期的錍字,即[卑瓦]字的異體。《說文•瓦部》:「罌謂之[卑瓦]」。徐灝《說文注箋》:「《方言》`罃謂之[單瓦]』。《廣雅》:`[卑瓦],罃瓶也』。按《說文》甂云:`大囗而卑』。是卑謂其體扁,而罃為長頸,缾則非其類,罌、罃同聲相混,當從許說`罌謂之[卑瓦]』為是。」此義正與敞口、短頸、鼓腹扁圓的錍相當。

公孫[爿言]父,《史記•陳杞世家》所載「少姬生偃」之偃,即哀公之子,成公之孫,因此,瓶的鑄造是在陳成公在位時期,即前589年——前569年之間。今按,此說有疑,據《左傳》昭公八年,偃即哀公世子偃師,亦即悼太子,《史記》誤為兩人,《索隱》已明其非。偃師即為太子,則不得自稱公孫。公孫[爿言]父應是出自陳國公族的另一貴族。此器未見器形,從銘文風格看,約在春秋晚期,器出山西,當是秦晉交往的原因。

16.曹公盤 周代青銅水器。1973年出土於淮陽縣谷堆李莊。高8厘米,直徑38.5厘米,圓形,淺腹,附雙耳,圈足,口飾竊曲紋,足飾蟬紋。見《殷周金文集成釋文》10144有著錄,現藏河南博物院。內有銘文四行二十二字,重文二:曹公塍(媵)孟姬悆母盤,用祈眉壽無疆,子子孫孫永壽用之。

曹公盤銘文

17.曹公簠 與曹公盤同時出土。長方形,口外侈,四短足,蓋遺失。高8.5厘米,長27.5厘米,寬21.5厘米。附獸首形兩耳,口部、足部飾竊曲紋,腹部飾蟠螭紋。器屬春秋晚期。見《集成》04593。現藏太昊陵文物保管所。內有銘文五行二十三字,重文三:曹公塍(媵)孟姬悆母匡(筐),匡(筐)用祈眉壽無疆,子子孫孫永壽用之。這兩件銅器是春秋時期曹國國君嫁女適陳的媵器,對研究西周政治制度與陳國歷史有重要價值。

曹公簠銘文

18.陳侯匜 瑞典斯德哥爾摩遠東古物博物館收藏一件陳侯匜(《新收殷周青銅器銘文暨器影彙編》1833、《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14911)。該匜器底鑄有銘文,新收雲五行二十九字:隹正月初吉亥,陳侯作王[爿帝]母媵匜,旗眉壽,,永壽。《集成》雲二十八字,較《新收》脫漏[爿帝]字。細審銘文圖片,當以《新收》為是。參照陳侯簠、原仲簠及陳子匜等銅器銘文,可將這件陳侯匜的銘文補全,釋作:隹正月初吉丁亥,陳侯作王仲媯[爿帝]母媵匜,用旗眉壽,萬年無疆,永壽用之。

陳國有銘銅器上自西周中期,下至春秋晚期均有,在諸侯列國中是不多見的。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陳國政治、經濟和文化水平,其中又以西周晚期至春秋中期前段為多,當是陳國歷史上較為興旺發達的時期,春秋中期以後的器物所見極少,這與宣、穆以後陳國公室腐敗,政治不清,遭受幾次滅國之災,以致國力衰弱的史實是一致的。

我國在殷商時期已進入青銅時代,到了兩周,青銅器更是蔚為大觀。在中國燦爛的歷史文化進程中,金文是繼甲骨文之後而洐生出的較為成熟的文字,與甲骨文相比,脫去了板滯而變化多樣。商代甲骨文的出土,目前為止僅局限在安陽殷墟一帶,西周甲骨文也只出土於陝西周原遺址等少數幾個地方。而商周銅器出土卻遍及黃河、長江流域的廣大地區。證明了金文所處的區域更博大,歷史也證明了青銅器時代的文化和政治有過一個真正革故鼎新的大發展、大繁榮局面。陳國青銅器銘文以其整齊遒勁,古樸厚重的韻味在兩周銅器中占據一席之地,對探究兩周時期政治制度及陳文化淵源都意義非凡。

二、試論原仲簠及《東門之枌》相關問題

1.原仲其人

原仲在歷史上確有其人,他是陳國媯姓大夫,其采邑是陳國一個叫原的地方,他以原為姓,故名原仲。遵循媵嫁制度,原仲將次女嫁給頓國大夫淪,使陳頓兩國締結婚姻,保持長久親密關係。

據《春秋•莊公二十七年》載:「秋,公子如陳,葬原仲。」《公羊傳》解曰:「原仲者何?陳大夫也。大夫不書葬,此何以書,通乎季子之私也。」又曰:「公子慶父、公子牙、公子友,皆莊公之母弟也。公子慶父、公子牙通乎夫人以脅公。季子起而治之則不得於國政,坐而視之則親親,因不忍見也。故於是復請至於陳而葬原仲也。」原仲本是陳國大夫,魯莊公二十七年(前667年)去世。公子友又名季友、成季,他原赴陳國為原仲奔喪,他是魯桓公的兒子,魯莊公的弟弟,也是後世季氏之祖。由於公子友及其後代在魯國政壇擁有顯赫地位,公羊氏採用為尊者避諱的春秋筆法,辨稱公子友此行是迫不得已的事情。文中的夫人在這件事上曾脅迫魯莊公,表明了她與原仲有著不同尋常的關係。《史記•魯周公世家》載:「莊公有三弟,長曰慶父、次曰叔牙、次曰季友。」後來慶父立魯莊公姫開,為魯湣公,季友因政治鬥爭失敗逃陳國避難。季友從魯逃亡為何選擇陳國呢?《史記•魯周公世家》載:「季友母陳女,故亡在陳,陳故佐送季友及公子申。」由於魯桓公嫡妻文姜生太子同,即魯莊公,因此,這裡的陳女即《公羊傳》文中的夫人,應是魯桓公庶妻。

簠和簋一樣,都是用來盛放煮熟的黍、稷等五穀的器物,它們同屬於禮器,只有在舉行祭祀、隆重的宴饗和隨葬時才能使用,成為體現周代禮制的東西。如《禮記•樂記》稱:「簠簋俎豆,制度文章,禮之器也。」據《禮記•曲禮下》:「凡家造,祭器為先,犧賦為次,養器為後。」商水縣練集鄉朱集村同一墓葬,在出土了三件原仲簠的同時,還出土四件簋。按周代禮制,簋作為禮器使用,通常是以偶數組合與奇數列鼎相配合。天子用九鼎八簋,諸侯七鼎六簋,大夫五鼎四簋,士三鼎二簋,出土的簋也以偶數居多。朱集出土的鼎雖已遺失,但有簋四件,說明該墓葬遵循的是大夫一級的葬制,那麼,原仲簠銘文記載的男子淪應為卿大夫級別。

陳侯午敦銘文:文中雖言陳侯,卻非陳國之器,而是春秋時期田氏代齊的田齊時期的器物,故本文不作過多贅述。

陳國是周武王滅商以後所封,媯姓,都宛丘(今河南淮陽)。據原仲簠銘文,可知此器縣原仲為其次女所作的陪嫁器物,女兒既然為陳國宗室媯姓,原仲自然也不例外。周代統治者劃分四個等級:天子、諸侯、卿大夫與士。根據嫡長子繼承制,諸侯的謫長子繼承諸侯之位,為大宗,其餘諸子一律被封為大夫,為小宗。原仲作為陳國媯姓大夫,他必定是陳侯之子,或陳侯之子的謫長子。據《禮記•禮運》:「大夫有采,以處其子孫。」原仲被封的采邑是陳國一個叫原的地方,即《東門之枌》所謂的南方之原,因此,他能夠以原為氏,故名原仲。出於同姓不婚的原則,華夏諸侯國之間的聯姻較多,春秋早期魯國和陳國都是大國,他們之間的聯姻有助於將大國之間爆發直接軍事衝突的戰爭可能性降到最低限度,同時也有助於解決一些地域安全及政治事物。一般來講,大國間的聯姻局限於國君之間,他們簽訂類似「娶婦嫁女,長為兄弟之國」(《史記•張儀列傳》)的協約,國君之女充當聯姻協約的具體執行者,在婚姻之國中具有重要地位。魯桓公三年(前709年),即齊僖公二十二年,陳桓公三十六年。這一年魯桓公迎娶謫妻文姜。據《唐六典•尚書吏部》:「古者,諸侯一娶九女,其謫者為夫人,余為侄、娣、孺人及媵。」文姜是齊僖公的女兒,那麼陳女作為魯桓公的庶妻,極有可能是陳桓公的女兒。

從陳女與原仲年齡相近來推斷,他們之間是兄妹或姐弟關係。倘若如此,季友到陳國為舅父奔喪是符合喪葬禮制約的,公羊氏忽略了這一點,誤以為季友私行。

2.嫁女於頓

據《禮記•王制》載:「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頓國為子爵,因此封地面積較小。「周武王滅商後,封其同姓親族於頓邱(今河北清豐縣附近),稱頓國」,後來當「赤狄在春秋初期縱橫馳騁於邢、衛之間,頓國也受到威脅,而被迫南遷到黃河以南」。《項城縣誌》載,西周時期,沈國和陳國西部毗鄰,前770年,周平王東遷,諸侯國轄地有所變化,商水縣東部改屬頓國,西部屬蔡國,即頓國取代沈國,處於陳蔡之間。這說明在春秋初期,頓國迫於赤狄的威脅,已從今天的河北清丰南遷至河南商水。原仲生活時期,頓國已經和陳國西部毗鄰、經田野考古勘察,位於陳國西部的頓國故城先後有兩個,初都在今商水縣平店鄉李崗村,呈正方形,邊長500米,城牆用夯土築成,城牆外有壕溝護繞。《左傳•僖公二十三年(前637年)》載:「秋,成得臣帥師北伐,討其貳於宋也。遂取焦、夷,城頓而還。」成得臣所營建的新城,即後來的都城,位於今項城市南頓鎮的南頓故城。《漢書•地理志》載:「汝南郡南頓,故頓子國,姬姓。」應邵注曰:「頓迫於陳,其後南徙,故曰南頓,故城尚在。」因此,在原仲去世(前667年)之前的春秋時期,頓國國都應在商水縣平店鄉李崗村附近。出土原仲簠的練集鄉朱集村墓葬,東南距平店鄉李崗村只有8公里,完全在頓國疆域之內,銘文記載的男子論只能是頓國的卿大夫。

據文獻記載,媵古時指隨嫁,亦指隨嫁的人。《儀禮•士昏禮》:「媵御餕」,鄭玄釋「媵」為「女從者也」,「御」為「婿從者也」,所以「媵御」指古婚禮中男女雙方的侍從。鄭玄註:「古者嫁女,必至娣從,謂之媵。侄,兄之子;娣,女弟也。」也就是說古時諸侯的女兒出嫁,隨嫁的奴僕或婢女稱之為媵待或媵婢。春秋時期貴族嫁女不僅要陪送奴僕、婢女,還要製作銅器。作為陪嫁禮物,即媵器。春秋時期,大夫嫁女,只有娘家陪送禮物;諸侯國嫁女,不但娘家陪送禮物,他國也會前往送賀禮。娘家之媵器,與後世的妝奩陪嫁相似。他國之媵,與後世的親戚前去送禮致賀相似。這一風俗相延千年,至今在淮陽部分地區仍可尋蹤跡。

由於原仲簠銘文中有媵字出現,原仲嫁女遵循的應是當時通行的媵嫁制度。所謂媵嫁制度指一個女子出嫁,有其他婦女隨嫁,實現一夫多妻的制度。出嫁女子為謫妻,隨嫁女子為媵,媵一般為侍女,最高規格為姐妹同嫁。春秋以前,這種婚禮只適用於天子。到了春秋時代,諸侯也開始實行,而卿大夫也效仿來媵之制。從另外一個層面說,這也是周王室逐漸對諸侯失去制約,禮崩樂壞,諸侯王隨意踐越王權的前奏。

原仲遵循媵嫁制度,將其次女隨嫁給頓國卿大夫淪,反映出他對這門親事的重視,為不同封國卿大夫之間聯姻以締結婚姻之國,提供了歷史佐證。需要指出的是,這次聯姻確實使陳頓兩國保持了長久的親密關係,原仲去世後,前637年,楚將成得臣率師討陳,頓國背陳而附楚,陳國與頓國的睦鄰友好關係走向終結。

3.《詩經•陳風•東門之枌》

春秋時期的陳國已經遠去,遺存的歷史人文景觀也多已湮沒,但其風土文化卻較為集中地反映於《詩經•陳風》,閱讀它,還能讓我們感受到那個時代的清晰脈動。《陳風》共有十首詩歌,《東門之枌》是第二首,針對該詩,舊有闡釋或註疏多有訛誤。《毛序》云:「疾亂也。幽公荒淫,風化之所行,男女棄舊業,亟會於道路,歌舞於市井爾。」 「三家無異議」,即齊、魯、韓三家詩在這個問題上和《毛序》觀點一致。由於不明事情原委,只能斷章取義,假仛是諷刺幽公的;朱熹《詩集傳》曰:「此男女聚會歌舞,而賦其事而相樂也。」朱熹對事件雖然也不清楚,但忠於文本,否定掉是諷刺陳幽公的。事實上,如果原仲簠不曾出土於世,我們是根本無法正確解讀該詩的。《東門之枌》云:

東門之枌,宛丘之栩。子仲之子,婆娑其下。

穀旦於差,南方之原。不績其麻,市也婆娑。

穀旦於逝,越以鬷邁。視爾如荍,貽我握椒。

文本分三章,每章四句。其中的東門,《陳風》中有三首詩涉及。除《東門之枌》外,另有《東門之楊》、《東門之池》。《東門之枌提到的宛丘,在淮陽縣城東門外,即今天的平糧台古城遺址。《陳風•宛丘》描述陳國大夫在宛丘之上替國王大姬求子,載歌載舞的場面,平糧台被認為是陳國宗廟所在的地方。《東門之枌》再現了原仲嫁女,頓國大夫淪赴陳親迎的場景,是我們了解周代婚禮的六禮之一,孔子曰:「大婚至矣,冕而親迎,親迎者,敬之也」(《孔子家語•大婚》)。親迎儀式,詳如《禮記•昏義》載:「父親醮子而命之迎,男先於女也。子承命以迎,主人筵几於廟而拜迎於門外。婿執雁入,揖讓升堂,再拜奠雁,蓋親受於父母也。降出,御婦車,而婿授綏,御輪三周,先俟於門外,婦至,婿揖婦以入。」據上文所述禮制,原仲應先讓兒子先出門,遠迎來陳國迎親的頓國卿大夫淪。原仲的兒子帶領卿大夫淪及迎娶隊伍,來到位於宛丘的宗廟,原仲便與淪一起進入宗廟行告廟之禮。禮畢,淪走出廟外,原仲的女兒即新娘也來到宗廟門前,兩人這時相見。卿大夫淪讓新娘登上自己的婚車,然後告別原仲等人,和新娘一起離開陳國。

由於原仲是陳侯之子,或陳侯之子的謫長子,原仲是可以被稱為公子仲的;次章四句,主要是讚美原仲為女兒出嫁挑選好日子。這個日子市井張燈結彩,忙碌的人們都歇息下來。結合原仲簠銘文,「正月初吉丁亥」,是新月初見之日,春節剛過,人們尚在節慶之中,「不績其麻」是可以理解的。南方之原指位於陳城南面一個叫原的地方,即原仲的采邑。因為原仲以原為氏,詩歌藉以指原仲本人。以南方之原結合首章子仲詞,可推定,《東門之枌》的主題是表現原仲女兒出嫁的;末章四句,描述的是頓國卿大夫淪來陳迎親的熱鬧場面。詩中「逝」通「」誓」,指新娘和淪在這個吉日許下百年好合的誓言;越以鬷邁,鄭玄箋曰:「越、於、鬷,總也。朝日善明曰往矣,謂之所會處也,於是以總行,欲男女合行。」這裡指有男有女的迎娶與隨嫁隊伍在宗廟前彙集一處。新娘和夫婿淪相見,應是迎親中最精彩的一幕,可以想見,他們被男女簇擁著的幸福模樣,會成為在場所有人們的美好回憶。卿大夫淪和新娘相見,見到她錦葵一樣嬌羞的容顏,詩有「視爾如荍,貽我握椒」,新娘送給他一把花椒。作為香料作物的花椒,因為其多籽粒,含婚後「多子」的寓意,新娘此時不反表達了自己的感情,還有對婚後生活的美好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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