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涉疫情妨害公務案宣判!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2020-03-24     濰坊寒亭檢察院




繼被告人曹某涉疫情妨害公務案宣判後,近日,由濟寧市任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常某某涉疫情妨害公務案經法院審理,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


2020年2月初,常某某夫妻途徑湖北疫區回到濟寧市,在其丈夫拒不執行居家隔離措施和公安機關傳喚過程中,常某某對出警人員進行攔抱、撕扯,致使兩名出警人員的左手食指被咬傷。


宣判後,被告人常某某當庭表示認罪服判。


來源丨濟寧任城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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