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要自建房屋的看過來,你需要符合這些條件
在農村,大部分農民在農村都是自己建房,不像城鎮居民一樣更多的是選擇購房。前幾天,小編收到了這樣的電話諮詢:「律師,您好,村委會說我家的房屋占地占多了,要求拆除?我家的房屋真的得拆掉嗎?有沒有什麼解決的辦法?」今天小編與大家一起聊聊農村自建房屋從申請宅基地到批准以及建設那些事。
一、一些說明
首先小編要跟大家說一下,廣大農民朋友要注意,近年來國家對農村自建房的管理越來越嚴格,不像以前那樣比較隨意,院牆多占一些也就多占一些了,沒人追究。但是近幾年,大家就要足夠重視了。下面,小編為大家分享一寫相關法律規定。
二、宅基地的申請條件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我國每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且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用地標準,對於出賣、出租房屋的,再申請宅基地時不予批准。宅基地的申請一定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小編將申請的宅基地需滿足如下條件:(1)申請的宅基地位置必須符合土地方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範圍;(2)申請面積是否符合宅基地審批標準,農村村民宅基地標準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戶按3人計算,4人戶按4人計算,5人及以上按5人計算;(3)申請人的戶口必須在申請宅基地所在村組。除回鄉落戶的外,禁止批准城鎮居民占用農村集體土地建住宅;(4)一戶農村居民只能有一戶宅基地。
三、宅基地的申報程序
農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具體申請報批程序如下:(1)符合條件的村民提出用地申請;(2)村民小組、村委會討論通過,並有80%以上社員簽字同意;(3)國土房管所派員現場選址勘察;(4)申請人提交相關申報材料;(5)張榜公布;(6)鄉鎮人民政府審核;(7)國土房管所補審後上報縣國土房管局審核;(8)上報縣人民政府批准;(9)審批結果張榜公布;(10)下發建設用地批准證書;(11)國土房管所會同有關部門、工作人員放線定界;(12)國土房管所工作人員覆核驗收。
四、宅基地的申報材料
農民申請宅基地需要提供申報材料,材料因為申請的種類不同而有所不同,農村宅基地申請報批包括原地翻建和異地新建兩種類型。如果屬於原地翻建的,應提交如下材料:(1)農村村民用地申請書;(2)農村村民建設用地審批表;(3)戶口簿複印件(與原件核對);(4)原集體土地使用證書。如果屬於異地新建的,應提交如下材料:(1)農村村民用地申請書;(2)農村村民建設用地審批表;(3)戶口簿複印件(與原件核對);(4)屬於建新交舊的,提交原集體土地使用證,申請人與村委會簽定歸還舊宅基地合同;(5)城鎮規劃區內的農村村民在農民新村內建住宅的,應由縣人民政府農民新村批覆並提交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選址意見書及規劃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