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選讀】塞萬提斯·薩維德拉《唐吉訶德》

2020-06-30     世界名著每日讀

原標題:【名著選讀】塞萬提斯·薩維德拉《唐吉訶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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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世界名著每日讀(ticesmall)

《唐·吉訶德》是西班牙作家塞萬提斯於1605年和1615年分兩部分岀版的反騎士小說。故事發生時,騎士早已絕跡一個多世紀,但主角阿隆索·吉哈諾(唐·吉訶德原名)卻因為沉迷於騎士小說,時常幻想自己是個中世紀騎士,進而自封為「唐·吉訶德·德·拉曼恰」(德·拉曼恰地區的守護者),拉著鄰居桑丘·潘沙做自己的僕人,「行俠仗義」、遊走天下,作出了種種與時代相悖、令人匪夷所思的行徑,結果四處碰壁。但最終從夢幻中甦醒過來。回到家鄉後死去。文學評論家都稱《唐·吉訶德》是西方文學史上的第一部現代小說,也是世界文學的瑰寶之一。

曼查有個地方,地名就不用提了,不久前住著一位貴族。他那類貴族,矛架上有一支長矛,還有一麵皮盾、一匹瘦馬和一隻獵兔狗。鍋里牛肉比羊肉多,晚餐常吃涼拌肉丁,星期六吃脂油煎雞蛋,星期五吃扁豆,星期日加一隻野雛鴿,這就用去了他四分之三的收入,其餘的錢買了節日穿的黑呢外套、長毛絨襪子和平底鞋,而平時,他總是得意洋洋地穿著上好的棕色粗呢衣。家裡有一個四十多歲的女管家,一個不到二十歲的外甥女,還有一個能種地、能採購的小伙子,為他備馬、修剪樹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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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羊肉比牛肉貴。

我們的這位貴族年近五旬,體格健壯,肌肉乾癟,臉龐清瘦,每天起得很早,喜歡打獵。據說他還有一個別名,叫基哈達或克薩達(各種記載略有不同)。推論起來,應該叫吉哈納。不過,這對我們的故事並不重要,只要我們談起他來不失真實就行。

人家說這位貴族一年到頭閒的時候居多,閒時常讀騎士小說,而且讀得愛不釋手,津津有味,幾乎忘記了習武和理財。他痴心不已,簡直走火入魔,居然賣掉了許多田地去買騎士小說。他把所有能弄到的騎士小說都搬回家。不過,所有這些小說,他都覺得不如聞名遐邇的費利西亞諾·德席爾瓦寫得好,此人的平鋪直敘和繁冗陳述被他視為明珠,特別在讀到那些殷勤話和挑逗信時更是如此。許多地方這樣寫道:「以你無理對我有理之道理,使我自覺理虧,因此我埋怨你漂亮也有道理。」還有:「高空以星星使你的神聖更加神聖,使你受之無愧地接受你受之無愧的偉大稱號而受之無愧。」

這些話使得這位可憐的貴族惶惑不已。他夜不能寐,要理解這些即使亞里士多德再生也理解不了的句子,琢磨其意。他對唐貝利亞尼斯打傷了別人而自己也受傷略感不快,可以想像,即使高明的外科醫生治好了病,也不免會在臉上和全身留下傷疤累累。然而,他很欣賞書的末尾說故事還沒有完結,很多次,他甚至提筆續寫。如果不是其它更重要的想法不斷打擾他,他肯定會續寫,而且會寫完的。

他常常和當地的神父(一位知識淵博的人,畢業於錫古恩薩)爭論,誰是最優秀的騎士,是英格蘭的帕爾梅林呢,還是高盧的阿馬迪斯?可是同村的理髮師尼古拉斯師傅卻說,誰都比不上太陽神騎士。如果有人能夠與之相比,那麼,只能是高盧的阿馬迪斯的兄弟加勞爾。他具有各方面的條件,不是矯揉造作的騎士,而且不像他兄弟那樣愛哭,論勇敢也不比他兄弟差。

總之,他沉湎於書,每天晚上通宵達旦,白天也讀得天昏地轉。這樣,睡得少,讀得多,終於思維枯竭,神經失常,滿腦袋都是書上虛構的那些東西,都是想入非非的魔術、打鬥、戰爭、挑戰、負傷、獻殷勤、愛情、暴風雨、胡言亂語等。他確信他在書上讀到的所有那些虛構杜撰都是真的。對他來說,世界上只有那些故事才是實事。他說熙德·魯伊·迪亞斯是一位傑出的騎士,可是與火劍騎士無法相比。火劍騎士反手一擊,就把兩個巨大的惡魔劈成了兩半。他最推崇卡皮奧的貝爾納多。在龍塞斯瓦列斯,貝爾納多藉助赫拉克勒斯把地神之子安泰舉起扼死的方法,殺死了會魔法的羅爾丹。他十分稱讚巨人摩根達。其他巨人都傲慢無禮,唯有他文質彬彬。不過,他最讚賞的是蒙塔爾萬的雷納爾多斯,特別是看到故事中說,他走出城堡,逢物便偷,而且還到海外偷了全身金鑄的穆罕默德像的時候,更是讚嘆不止。為了狠狠地踢一頓叛徒加拉隆,他情願獻出他的女管家,甚至可以再賠上他的外甥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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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拉克勒斯是古羅馬神話中的大力神。

安泰一旦離開地面就失去了力量。

實際上,他理性已盡失。他產生了一個世界上所有瘋子都不曾有過的怪誕想法,自己倒認為既合適又有必要,既可以提高自己的聲望,還可以報效他的國家。他要做個遊俠騎士,帶著他的甲冑和馬走遍世界,八方征險,實施他在小說里看到的遊俠騎士所做的一切,赴湯蹈火,報盡天下仇,而後留芳千古。可憐的他已經在想像靠自己雙臂的力量,起碼得統治特拉彼松達帝國。想到這些,他心中陶然,而且從中體驗到了一種奇特的快感,於是他立即將願望付諸行動。他首先做的就是清洗他的曾祖父留下的甲冑。甲冑長年不用,被遺忘在一個角落裡,已經生鏽發霉。他把甲冑洗乾淨,儘可能地拾掇好,可是他發現了一個大毛病,就是沒有完整的頭盔,只有一個簡單的頂盔。不過,他可以設法補救。他用紙殼做了半個頭盔接在頂盔上,看起來像個完整的頭盔。為了試試頭盔是否結實,是否能夠抵禦刀擊,他拔劍扎了兩下。結果,剛在一個地方扎了一下,他一星期的成果就毀壞了。看到這麼容易就把它弄碎了,他頗感不快。他又做了一個頭盔。為了保證頭藍不會再次被毀壞,他在裡面裝了幾根鐵棍。他對自己的頭盔感到滿意,不願意再做試驗,就當它是個完美的頭盔。

然後,他去看馬。雖然那馬的蹄裂好比一個雷阿爾,毛病比戈內拉那匹皮包骨頭的馬毛病還多,他還是覺得,無論亞歷山大的駿馬布塞法洛還是熙德的駿馬巴別卡,都不能與之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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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句為雙關語。「蹄裂」的原文又是一種輔幣夸爾托。一個雷阿爾等於八個夸爾托。

戈內拉是義大利的滑稽家,有一匹瘦馬。

他用了四天時間給馬起名。因為(據他自言自語),像他這樣有名望、心地善良的騎士的馬沒有個赫赫大名就太不像話了。他要給馬起個名字,讓人知道,在他成為遊俠之前它的聲名,後來又怎麼樣。主人地位變,馬名隨之改,這也是合情合理的。得起個鼎鼎煊赫、如雷貫耳的名字,才能與他的新品第、新行當相匹配。他造了很多名字,都不行,再補充,又去掉。最後,憑記憶加想像,才選定叫羅西南多。他覺得這個名字高雅、響亮,表示在此之前,它是一匹瘦馬,而今卻在世界上首屈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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