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說到農村結婚問題,就會聯想到一個詞「天價彩禮」。而收受彩禮的女方老丈人,在眾多的男光棍眼中,就變成了一個罪大惡極的壞人,甚至說他們在「賣女兒」。其實這話也就是人們嘴邊說說罷了,畢竟彩禮那麼高,總要找個出氣的地方,背後罵罵也就是了。
說到這個彩禮,其實古代就有了,開始只不過是一個禮儀,用現代的話來說,就是一種結婚前必須走的流程。一般來說,等女兒出嫁之後,這些彩禮錢還是會被女兒帶回婆家,作為日常生活的一筆資金,更是為日後生活多一筆保障。但是這筆錢肯定是由女兒來掌管了,但多數的男性都覺得這錢是被老丈人「沒收」、「貪污」了,如果真的是這樣,那就真的可以說是「賣女兒」了。
「賣女兒」的論調剛剛結束,又有一種叫做「扶貧項目」的說法躍然紙上。這個「扶貧項目」,和國家提出的那些真的扶貧項目有所不同。因為網友們看來,這個天價彩禮,只是為了扶貧而已,扶貧的對象是老丈人家的兒子,為了讓老丈人家的兒子早點娶上媳婦而奠定基礎。女兒出嫁的時候,要那麼多的彩禮,兒子結婚的時候自然也就給那麼多的彩禮。一般這種家庭較為貧困,就是為了把女兒的彩禮錢留下來,做以後給兒子娶媳婦的彩禮的。這種做法實在太諷刺,也太功利,可同時也讓老丈人有苦難訴。
就有老丈人說,現在因為現在離婚率太高,並且房子太貴了,所以很多年輕人都會選擇在婚前買房,這樣自然房產證的名字就是自己的,等待自己找到另一半的時候,一起裝修,一起還貸。所以即便給了高昂的彩禮,甚至即便離了婚,自己也是穩賺不賠,這小算盤可算是精細極了。
老丈人繼續說,等到婚姻破裂,宣布離婚的時候,孩子也生了,房子也沒了,裝修的錢換成了一堆瓷磚壁紙,等於一毛錢都拿不回來,簡直失去了所有。女兒走投無路,只能重新回到娘家,依然是父母養活,這種苦很多人都想不到。
隨著人們對生活質量的要求越來越高,在男多女少的時代里,不止城裡結婚要車要房,農村也流行起要在城裡有房。雖然多數的時間裡農民根本沒時間住,並且是沒錢買。但是為了能在婚前獲得這些財產,男方的家長也為了兒子能娶到媳婦,不惜當一輩子的房奴。在兒子兒媳離婚的時候,男方大都是能把婚前的投資收回來的。
這看起來很矛盾,沒條件還要去當房奴,只為了因防萬一。曾見過一對夫妻,每天就吃鹹菜和饅頭,折算成人民幣也就一天每人10塊錢的標準吧,在城裡打工也是只住樓道隔間的那種。其實他們已經在縣城買了房子了。而他們每月掙的3000多塊錢的工資,根本不夠還房貸的。但問道他們為啥沒有條件,還要堅持在縣城買房時候,他們無奈地說了實話:有房子不一定有兒媳婦,但是沒房子就肯定沒兒媳婦啊!」
如果換做你,你會為了兒女而活著麼?沒房子就真的沒兒媳婦嗎?歡迎文末留言,一起參與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