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外流背景下,鄉村治理難題如何破解? | 社會科學報

2023-09-01     社會科學報

原標題:人口外流背景下,鄉村治理難題如何破解? | 社會科學報

人口外流背景下,鄉村治理難題如何破解? | 社會科學報

鄉村振興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仍然在農村」。改革開放以來,隨人口外流,鄉村治理呈現出隨遇而安的自然無序狀態,引發了正反兩個方面的效應。人口外流是鄉村客觀現實,也是鄉村治理面臨的基本特徵,是制定鄉村政策的基礎。深刻認識人口外流背景下鄉村治理呈現的新狀況,分析鄉村治理要素新變化,發現鄉村治理面臨新難題,才能找到有效提升鄉村治理效能的新路徑。

原文 :《破解人口外流帶來的鄉村治理難題》

作者 |中共成都市委黨校馬克思主義學院 薛成有/教授

圖片 |網絡

中西部人口外流背景下鄉村治理新狀況

課題組通過對中西部純農業區、城鄉結合部等不同區位調研,發現當前人口外流背景下鄉村治理呈現新狀況。

人口外流背景下鄉村治理呈現新特徵

從鄉村外流人口看,長期以來的遠距離流動打工逐漸轉向省內城鎮流動,省會城市和縣城成為鄉村人口外流的主要目的地。流向省會城市的人口大致分兩種情況:一是具備較強創收、競爭能力,收入較高;二是所在農村距離省會城市較近。一般趨向是縣城居民流向省會城市,鄉村居民流向縣城。流向縣城的鄉村人口主要以定居、孩子上學、方便打工等為目的,租房與買房人群大致各占一半比例。從留村人口看,純粹意義的留守人口比例很低,主要是老弱病殘孕幼或者是個別享受低保不願意外出務工的人員。農忙季節,階段性外出務工人員根據家庭情況回鄉耕種或秋收,或僱傭鄉鄰完成季節性農業生產,或委託親友代為務農。農閒季節,有勞動能力的農民大都外出務工。受疫情影響,近兩年外出務工機會減少,收入縮水,返鄉居鄉人員增加。

人口外流背景下鄉村治理面臨新挑戰

人口外流導致鄉村治理資源匱乏。從村兩委班子成員看,在一些經濟發展緩慢、距離城市較遠、沒有集體經濟收入的鄉村,遴選出合格的村兩委班子成員難度較大。有的村村民基本都外出務工了,村中只有幾名黨員,上級部門不得不委派第一書記或大學生村官解決村幹部短缺問題。從效果看,「下派」幹部解決了部分問題,但也出現了一些新問題。不僅表現在下派幹部「治理適應」難題上,也表現在鄉村凝聚力缺失上。本地人才缺少展示舞台,自治功能明顯弱化,村民對自治的參與程度與熱情越來越低,傳統文化道德的治理功能明顯衰減。原本村裡都是「一家人」或「幾家人」,現在則是各自為家,村民從原來的「家人」轉變為「親戚」,進而變成「陌生人」。鄉村治理內容發生變化,治理體系日益鬆散。

人口外流背景下鄉村治理的新機遇

一是宏觀政策走向有利於改善鄉村治理。當前鄉村振興戰略正在全面推進,國家政策加大了對三農的支持力度,外流人員也看到了返鄉發展的機遇。從一些地方調研看,外出人員返鄉發展創業的意願比較明顯,當前需要政策支持和資源對接。二是外出人員拓展了鄉村治理資源。城鄉流動使得鄉村人員的知識和能力獲得提升,他們參與鄉村治理的機會雖少,但參與治理的質量明顯提高。這些人進入村兩委班子,客觀上可以有效提高村幹部的素養和能力。三是人口外流減緩了鄉村資源匱乏的壓力。村民之間從原來的「朝朝暮暮」變成了一年半載難得往來,原來的恩恩怨怨早已沖淡,一些傳統矛盾糾紛如土地權益、鄰里關係等糾紛減少,減輕了鄉村治理壓力,降低了鄉村治理成本。四是科技信息為改善鄉村治理提供了技術支撐。信息技術日益進步,拉近了鄉村人與人之間的空間距離,減少了治理成本,為鄉村治理提供了便利。

中西部人口外流背景下鄉村治理難題

人口外流背景下鄉村治理主體弱化

一是治理骨幹弱化。人口外流導致鄉村空心化,鄉村治理骨幹成員外流,留守鄉村的是老弱病殘孕等弱勢群體,鄉村治理外部性資源輸入融入較難,村民參與度不高等。二是家庭人口結構變化。由於實施了多年計劃生育政策,農村獨生子女、二胎子女已成中堅力量,「二老人二中年二青年一子女」的家庭人口結構較為普遍。三是養老壓力加大。相當比例的農民無養老保障支持,養老壓力較大,一些老人面臨既無人照料又無錢的困境。四是鄉村治理主體出現新變化。鄉村治理骨幹成員變化,出現第一書記、大學生村官、社會組織、社區成員、返鄉精英、退休人員、村外承包租賃人員等鄉村治理新主體;鄉鎮街道、派出機構、法律服務等基層政府和公共服務機構呈現下沉基層態勢。

人口外流背景下鄉村教育成難題

部分鄉村中小學學生數量明顯減少,教學質量難以保證。一些鄉村小學生源湊不夠一個班級,20世紀80年代的「複式教學班」重新出現,倒逼留在鄉村的家長想方設法送孩子到城鎮上學。整體上看,當前鄉村中小學教育已成難題,很多學校空置。調研中了解到,有的村民家中安排老人專門接送孩子到城鎮上學,租房、交通、吃飯等各項成本疊加成為沉重負擔。有些地方小學實行寄宿制,雖然解決了上學問題,但小學生因長期缺乏親人陪伴而產生心理問題,需要引起高度關注。

人口外流背景下鄉村治理機制缺失

改革開放以來,隨人口外流,鄉村治理呈現出隨遇而安的自然無序狀態,引發了兩個方面的效應。正向看,人的自由全面發展得到了一定程度彰顯;負向看,原有鄉村治理機制隨人口外流而瓦解或停擺。比如家族的凝聚力明顯減弱,鄰里互助行為逐步減少,鄉鄰關係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弱,不確定因素增加。原有的治理網絡體系功能日益淡化,約束機制難以發揮功能甚至失靈,而新的鄉村治理體系尚未完全成熟,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還不能很好適應時代要求。

人口外流背景下鄉村治理內部乏力

鄉村特殊性和資源差異,決定了當前的鄉村治理存在不同難題。期待獲得幫助的群體大多自身能力不足,而能夠提供幫助的則大多不在鄉村,或多數時間不在鄉村,存在「遠水解不了近渴」現象。此外,這種幫助主要取決於留守人員與外出者之間關係遠近、交往疏密。位置偏遠、資源不足的中西部鄉村,主要依靠下派第一書記和大學生村官等外來力量解決內部問題,但人少事多,可支配資源匱乏,治理難以深入。

人口外流背景下鄉村治理難題多樣化

一是組織體系構建難。一些偏僻落後的中西部地區鄉村,主要依靠第一書記主持,地方組織體系缺乏凝聚力。二是治理骨幹人員培養難。鄉村幹部與所在區域集體經濟關聯,一些鄉村骨幹後繼乏人。三是婚喪嫁娶等民生難。經濟越落後的鄉村婚姻成本越高,「光棍村」現象突出。農村結婚彩禮數額較大,因舉全家之力負債結婚以及婚姻矛盾糾紛引發的司法案件占比較高。四是養老與教育等保障難題。鄉村養老難題頻現,越來越多的孤寡老人居家養老;鄉村學校由於缺少生源而不得不開設複式班,教育成本明顯上升。五是平安建設治安難題。鄉村留守人員違法犯罪,如網絡詐騙、醫保詐騙、盜竊等問題時有發生。

人口外流背景下提升鄉村治理效能路徑

提升鄉村治理效能要樹立新理念

鄉村人口外流是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新型城鎮化的必然結果。但從鄉村來看,人口外流也引發了鄉村治理新問題和新矛盾。站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戰略高度,既要看到人口外流背景下鄉村治理面臨的困境,也要看到人口外流對鄉村治理的積極因素。應樹立鄉村治理的新理念,系統性、協調性、統籌性、全局性謀劃鄉村治理,優化鄉村治理體制機制,有效解決鄉村治理難題,提升鄉村治理效能,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提升鄉村治理效能要健全新制度

創新鄉村治理體制機制,有效應對人口外流狀態下的治理難題。從治理組織、治理骨幹、治理方式、治理內容等方面優化現行治理體制機制,破解鄉村治理難題。要依據新問題設置制度框架,從體系和制度方面進行長遠統籌考慮。要對鄉村治理制度體系進行系統性優化、全局性把握,引領鄉村制度現代化。要修改完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培養鄉村治理骨幹,突出鄉村治理重點和難點,完善鄉村治理框架。

提升鄉村治理效能要培養新能力

從治理骨幹隊伍建設入手,提升鄉村治理中堅力量。根據鄉村需要和治理問題,探索解決問題的辦法,以創新能力作為提升治理效能的突破口。一是下派幹部要在培養「後繼有人」上下功夫。要從選派第一書記與本地幹部培養兩方面做文章。選派的第一書記不僅要抓工作,更要帶隊伍,做好鄉村治理「後繼有人」這件大事。二是遴選好村級組織骨幹成員。發揮留守人員的鄉村治理主體作用,重組鄉村治理骨幹隊伍。三要發揮好外出人員作用。拓展鄉村治理主體範圍,提升綜合性治理能力。要與外出人員保持密切聯繫,及時協商溝通鄉村治理問題,達到多方共贏效果。四要優化鄉村治理網絡體系。聚焦村級治理需求更新,創新村級治理網絡方式,破解治理困境。五是因地制宜合併村級治理區域。根據人口外流現狀與趨勢,與相鄰村社建立治理夥伴關係,推動鄉村治理互聯互通互融。

提升鄉村治理效能要滿足新需求

提升鄉村治理效能前提,是要及時準確發現新問題、了解新需求。一是主動了解群眾訴求,深入群眾生活,急群眾之所急,盼群眾之所盼。二是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將人民當家作主理念落到實處,群眾的事情充分協商,大家的事情大家辦,不唱獨角戲。三是學習借鑑其他地區好的做法,未雨綢繆,做好鄉村治理工作。

提升鄉村治理效能要運用新技術

要立足新發展階段,運用新技術解決老問題。一要運用科技信息手段。當前,信息技術在農村得到廣泛運用,鄉村治理要跟上發展趨勢。二是拓展鄉村治理信息技術模式。運用新技術手段,以信息數據解決人口外流治理難問題。三是優化拓展鄉村治理主體。如邀請從鄉村走出的人才作為「顧問」或「第一書記」,組建「鄉賢」服務團,運用新技術手段便捷參與指導鄉村規劃,破解治理難題。四要尊重群眾首創精神。鼓勵群眾運用新技術拓展鄉村治理做法與經驗,並複製推廣。

提升鄉村治理效能要開拓新市場

一是認清人口外流給鄉村治理帶來的新機遇,精準研判鄉村治理蘊含的市場機遇與需求。二是發揮市場解決治理難題的積極功能,以市場化服務解決治理難題。三是拓展鄉村治理市場範圍,拉動鄉村消費,提升消費體驗,優化市場環境,拓展市場範圍。四是優化市場供給,提升服務管理水平,保障鄉村市場運行。五是創新市場方式,如規範流動超市、證照電子定位、網絡購物質量保障等。六是統籌發展和安全,打擊侵害鄉村群眾的違法犯罪行為,建設平安鄉村。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西部項目「中國共產黨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研究」(16XDJ030)階段性成果]

文章為社會科學報「思想工坊」融媒體原創出品,原載於社會科學報第1866期第2版,未經允許禁止轉載,文中內容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本期責編:王立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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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9c64a137e0d6987dade4ad5976b2baf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