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一時 痛一生!未成年人文身 不再是「私事」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為了讓年輕人的發展前景更美好,檢察機關特別關注未成年人的成長環境。3月8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和審議了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作為報告的起草人,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主任馬騏就報告中提到的「未成年人文身」進行了解讀。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張軍:檢察綜合保護讓孩子們更好成長。持續落實「一號檢察建議」。強制報告、入職查詢制度上升為法律規定。從嚴追訴性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1萬人,同比上升5.7%。未成年人文身易感染、難復原,就業受限、家長無奈,江蘇、浙江等地檢察機關以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推動禁止未成年人文身。
全國首例為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訴訟案是由江蘇省宿遷市人民檢察院提起的,檢察機關在辦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發現多名涉案的未成年人存在不同程度的文身現象。很多人文身的地點就是在當地一家文身店。2021年6月1日,法院判決文身館經營者章某立即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的行為。
未成年人文身,是不是可看作個人的選擇,檢察機關為什麼要推動禁止給未成年人文身?
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主任 馬騏:未成年人文身可不是私事,也不是家事,是關係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大事。孩子們心智尚不成熟,文身後容易被標籤化,甚至走入歧途。有個檢察院統計,起訴涉罪未成年人360人,有文身的190人,占到一半以上。而且,孩子們正在長身體,文身易感染、難復原,長大後就業受限。我看過一個案例,有個十七八歲的孩子,兩隻手臂都有大面積文身,上初中時趕時髦,在街邊小店弄的。先在餐廳當服務員,一個月就被辭退,客人不敢進門。重新找了份工作,小區保安,很快又被辭退,業主害怕。最後花了兩年時間雷射清洗,更大痛苦,還留下傷疤。所以有人總結:未成年人文身酷一時、痛一生。
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主任 馬騏:那有沒有哪條法律作出禁止性的規定?沒有。我們厲行法治,法律有明確規定的,事不避難、堅決落實;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那就秉持法的精神,依法能動履職。未成年人保護法強調「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原則」。一些地方檢察機關認真落實,以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推動禁止為未成年人文身,家長同意也不行。最高檢就此開展專題調研,正在推動相關部門出台規範性文件,從源頭上予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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