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男人都期盼著過這樣一種生活,「家裡紅旗不倒外邊彩旗飄飄」,也就是與老婆、情人之間的關係都處理得很好。不會影響到生活,期盼如此的原因無非有三種,一則跟妻子多年感情舍不下。二則顧念到孩子,三則希望自己老了能有人照顧,要知道漂亮的情人哪有賢惠的妻子靠譜。可悲的是這三個原因,往往是後兩種占了大多數,真正考慮到妻子的少之又少。
更可悲的是有些人不僅這樣乾了,還認為理所應當,甚至年輕時打著所謂「真愛」的幌子出軌。拋妻棄子不管不管,等到有需要了,卻又死皮賴臉的回來找原配。就比如說某節目播出的一期節目——離婚23年的大伯想復婚。裡邊的的主人公陳大爺離婚23年,到中風生活無法自理了,竟想找前妻復婚照顧自己......
2019年,家住杭州的陳大爺找上記者和調解員,時年72歲的他中風多年了。生活無法自理,兒子想要送他去養老院,他不想去。又認為自己跟前妻畢竟還是有點感情的,所以希望調解員能調解一下,看能不能不去養老院。讓前妻來照顧自己,他的要求並「不高」,只需要洗洗衣服做做飯就好了。隨即,他又說出了自己跟前妻的過往,表現十分「大度」。
兩人結婚後感情一直很不錯,可生下兒子後沒多久,妻子就變了。1996年兩人走向離婚,離婚是妻子先提出來的,離婚原因則是她在外面有外遇了。不過那個人只是逢場作戲,後來又不要她了,自己離婚後也沒有再婚。想著單身的人可以湊一塊,自己身體不好,前妻還可以幫忙照顧一下。聽了這話,不知情的人得同情陳大爺,遭遇背叛還能這麼大度。
然而當調解員找上陳大爺的前妻陶大媽與兒子小陳後,才發現壓根就不是這麼回事,兩人之所以離婚完全是因為他的風流。當初有外遇的人不是陶大媽,而是陳大爺自己,他跟一個小上十幾歲的女人勾搭上了。不惜為了那個女人拋妻棄子,陶大媽為了孩子跪在地上懇求他不要走,都沒能讓他有一絲的心軟。
他依然毫不猶豫的走了,並且帶走了家裡所有的錢,迅速再婚。可笑的是他把繼女當親生女兒看,對心尖尖上的後妻更是寵得不行,卻對陶大媽以及親生兒子小陳不管不顧。怕後妻不高興,別說見面,就連一分錢的撫養費也不願意給。一個柔弱的女子獨自帶著半大的孩子,可想陶大媽的生活有多麼艱難,小陳至今還記得當初連買個衣服都要再三對比。
2006年前後,陳大爺意外中風,後妻見狀迅速帶著女兒離開了他。反正女兒也長大了,不再需要個人幫忙養著,這就苦了小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不管怎麼說,他都是陳大爺的親生兒子,在法律上是必須承擔撫養責任的。
誰知小陳好心將父親接到自己家照顧,他卻絲毫不知愧疚,脾氣越發的差。整日裡不是打人就是罵人,還曾在他的胳膊上狠狠咬了三口,看著兒子如此為難。陶大媽提出自己來照顧已離婚十年的前夫,沒成想這一照顧,同樣惹了一身腥。陳大爺說自己是病人,不願意住閣樓,硬是把陶大媽趕去了閣樓。
那個閣樓狹小陰暗,調解員還特意進去看過,小朋友在裡面都直不起腰。不流通的空氣令人窒息,陶大媽就是在這麼一個小閣樓里待了十年,可陳大爺對她還是沒有好臉色。稍微有點不如意,就想用拳頭來證明自己的實力,善良的她什麼也沒說。直到2018年那次忍無可忍,當時醫生叫陳大爺煎藥,因為他睡不好。
不知情的陶大媽順口問了一句:「你在燉豬頭啊?」就因為這一句話,陳大爺心中無名火起,直接動手去掐她脖子。這下是徹底惹怒了陶大媽,她一把將陳大爺推倒,憤怒的說:「你死哪埋哪吧!」隨後想將陳大爺趕出去,但他賴著不走,陶大媽只好自己出去租了個房子住。也是因為這件事,陶大媽與小陳都不想再管他了,他實在是太渣了!
實際上從法律的角度來說,陶大媽對陳大爺是沒有任何義務的,當初結婚的時候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條: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
問題是他們後來離婚了,《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拿了這一紙離婚證,兩人就再也沒有關係,前邊所說的相互扶養義務解除。
陶大媽來照顧他,只是為了兒子考慮,跟從前的情分、義務沒半點關係。有贍養義務的只是小陳一個人,可他的贍養義務,也得在考慮自身的情況下履行。總不能說為了盡對陳大爺的贍養義務,就無視對陶大媽的贍養義務,無視自己的生活。
何況陶大媽才是那個從小照顧他、養大他的人,所以小陳也是破罐子破摔:「給錢可以,讓我媽照顧,不行!」看見陳大爺前後不一的嘴臉,調解員也是難以置信,不過作為中間人還是進行了調解。最終雙方達成協議,小陳只願意給父親找家養老院,每月給300元贍養費。別的一概不管,靠著他的退休金,這完全夠他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