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金融業務劃紅線 防國有資本「脫實向虛」

2024-06-06     第一財經

為進一步加強對中央企業金融業務的監管和風險防範,國資委再次發聲。

6月3日召開的國務院國資委黨委擴大會議(下稱「擴大會議」),從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從嚴控制增量、做好風險防控等方面對防範化解金融風險進行了新部署。

會議明確,各中央企業原則上不得新設、收購、新參股各類金融機構,對服務主業實業效果較小、風險外溢性較大的金融機構原則上不予參股和增持。

去年以來,為落實央企嚴控非主業投資的要求,中國建築、中國船舶、大唐集團、國機集團等多家中央企業密集剝離轉讓非主業金融資產,也有不少央企明確了今年防範風險的思路和舉措,防止國有資本「脫實向虛」。

守住風險底線

上述擴大會議指出,要深入貫徹落實《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問責規定(試行)》(下稱《問責規定》),立足出資人定位,修改完善中央企業金融業務監管制度,突出嚴的基調,做到「長牙帶刺」、有稜有角;壓實企業主體責任,以巡視整改為契機,持續督促企業針對風險問題逐項落實整改措施,切實守住風險底線。

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研究員吳剛梁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國資委釋放最新信號,再次表明中央強調國有金融資本與產業資本分開監管的原則,以防止金融資本和產業資本之間的風險相互傳遞。國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動也要求國有資本立足實業,聚焦主責主業,要求國有資本做戰略資本、長期資本、耐心資本等。

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國企混改中心負責人朱昌明表示,擴大會議對國資央企參與金融業務明確要求剎車,這不僅是貫徹落實《問責規定》的要求,更是突出國企核心功能的必然要求。肩負推動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重任的國資央企,要突出產業導向、產業實效,把充分發揮戰略功能價值放在優先位置,國資央企參與金融業務就必須聚焦主業、服務主業,而不能盲目發展,更不能從事高風險的金融業務。

一直以來,國資委高度重視央企金融風險防範。去年11月召開的國資委黨委擴大會議強調,中央企業開展金融業務的目的是探索產融結合,實現以融促產,推進實業更好發展。國資央企要堅持回歸本源、聚焦主業,著力嚴控增量,切實優化存量,立足發展與企業產業特點相符合、主業需求相配套的金融業務,提高為主業提供服務的金融業務占比。去年12月,國務院國資委黨委推進中央企業巡視整改專項治理工作專題會議召開,全面部署中央企業金融板塊業務風險問題專項治理等工作。

其中,特彆強調要聚焦「四個領域」,即信託公司、財務公司、商業保理公司、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等,堅決防範化解中央企業金融板塊業務風險問題,同時要全面研判企業金融板塊整體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暴露、早處置,風險一旦露頭就要果斷出手將其消滅在萌芽、阻斷在早期,並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今年4月,國資委召開視頻會議,要求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牢牢守住不發生重大風險和系統性風險的底線。嚴防嚴控債務風險,加強穿透監測,強化剛性約束,防範「超級股東」行為;有效防範化解金融業務風險,聚焦信託、財務公司、商業保理、基金等重點領域,紮實推進專項治理,嚴把金融業務入口關,加強金融衍生業務風險管控。

此外,國務院國資委2023年6月印發的《國有企業參股管理暫行辦法》顯示,國有企業應堅持聚焦主責主業,嚴控非主業投資;除戰略性持有或培育期的參股股權外,國有企業應退出5年以上未分紅、長期虧損、非持續性經營的低效無效參股股權,退出與國有企業職責定位嚴重不符且不具備競爭優勢、風險較大、經營情況難以掌握的參股投資。

清華大學中國現代國有企業研究院研究主任周麗莎認為,對於非金融類央國企而言,重要的是集中精力做好主業。這將利於央企等國資背景的企業進行資產優化和結構調整,以提高經營效率和盈利能力。

朱昌明表示,國資央企還是要回歸推動主業發展、振興實體經濟的使命初心來發展金融業務,堅持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金融業務必須要與企業產業特點相符合、主業需求相配套,推動國有資本「三個集中」,當好「長期資本」「耐心資本」「戰略資本」,為國資央企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提供有效支撐。

防止國有資本「脫實向虛」

為聚焦主責主業、嚴控非主業投資,中央企業積極行動,加快了清理退出參股金融企業的步伐。

去年12月,富滇銀行9億股股份(占總股本的13.47%)在北京產權交易所掛牌轉讓,轉讓底價超過32億元,轉讓方中國大唐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系央企大唐集團系統內第一家非銀行金融機構,也是該行第二大股東。

北京產權交易所披露的數據顯示,今年1月,中鹽青海崑崙鹼業有限公司擬轉讓其所持青海柴達木農村商業銀行的全部1000萬股股份,占總股本的5%,轉讓底價為1183.788萬元。中國航空工業集團旗下寶勝集團有限公司擬轉讓所持江蘇寶應農村商業銀行全部1736.0114萬股股份,占總股本的4.08%。中煤集團旗下中煤集團山西華昱能源有限公司擬轉讓所持山西山陰農村商業銀行全部1.4億股股份,占總股本的20%,轉讓底價約為1.88億元。

今年5月,湖北能源公告稱,國務院國資委出具了《關於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東非公開協議轉讓所持股份有關事項的批覆》,同意湖北能源、三峽資本以非公開協議方式將所持長江證券52961萬股和33293萬股股份轉讓給長江產業集團持有。交易完成後,三峽集團不再持有長江證券股份。

中國企業聯合會特約高級研究員劉興國表示,非金融央企在參與金融業務時,很多都是對地方性金融機構的投資。非金融央企從金融業務領域有序退出,有助於金融機構在專業性基礎上加強風險防控,也有助於實現金融風險與實體企業風險之間的隔離。

吳剛梁表示,實體企業辦金融機構以前較流行,主要以「產融結合,以融促產」的理由來做。但從實踐中看,有些金融機構對產業和企業集團沒有發揮好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作用,出現了資產端在外、資金端也在外的兩頭在外的狀況,有脫實向虛的傾向。

健全多層次風險防控體系

多數央企分布在關係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因此,統籌發展和安全,防範化解重點領域風險尤為重要。

今年以來,不少央企明確了今年防範風險的思路和舉措。國機集團表示,要通過建立風險防控機制和加強金融及貿易業務的風險管理,堅定不移地防範系統性風險,確保企業安全穩定運行。中智公司2024年將針對重點領域風險,優化投資管理,加強參股和投後管理,強化網絡數據安全和安全生產管理,維護信息數據安全,確保不發生重大風險事件。

中交集團提出要深入開展專項治理,提升資產質效和周轉效率,降低財務成本,控制金融風險。中國電氣裝備則稱,通過實施全面風險管理和建立風險監測、報告及責任追究機制,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提高投資回報、企業盈利水平。

要想從源頭化解風險,確保不發生根本性、系統性、顛覆性風險,合規管理體系建設至關重要。中國鋼研提出,深化法治鋼研建設,加強合規管理體系和流程管控。中國化學工程提出,要有效防控合規風險。

國資委主任張玉卓此前在國有企業經濟運行第五次圓桌會議上表示,要堅持強化監管、嚴防風險,抓緊完善更嚴格的監管制度機制,健全從中央企業集團公司到金融子企業的多層次風險防控體系,強化動態監管,加強日常監測,對苗頭性傾向性潛在性問題保持高度敏感,加強重點領域風險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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