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消息, 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即將開啟。根據公告,2022年度彙算辦理時間為 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
年度彙算是什麼?
2022年度終了後,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需要匯總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後,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並減去速算扣除數,計算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2022年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並辦理退稅或補稅。
哪些人需要辦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辦理彙算:
1 . 已預繳稅額大於彙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2 . 2022年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彙算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此外,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造成2022年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應當依法據實辦理彙算。
可享受的稅前扣除
下列在2022年發生的稅前扣除,納稅人可在彙算期間填報或補充扣除:
1. 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
2 . 符合條件的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以及減除費用、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3 . 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
4 . 符合條件的個人養老金扣除。
同時取得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可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申報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複申報減除。
來源|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