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一起因禽獸父親引發的荒唐倫理悲劇

2022-07-20     歷史戰爭

原標題:2019年北京一起因禽獸父親引發的荒唐倫理悲劇

「我女兒六歲」

「被她的親生父親QJ了」

2019年3月22日晚,北京市公安局接到一位姓張的女士報案,她稱自己的女兒被親生父親QJ了。張女士與呂某是再婚夫妻,張女士此前有過一段婚姻,呂某此前有過兩段婚姻。因為自己也結過婚,加上介紹人說得千好萬好,張女士也就沒有追問呂某的前兩段婚姻為何失敗。2013年,感覺彼此條件合適,兩人辦理了結婚手續成為夫妻。

結婚後沒多久,張女士並意識到丈夫的前兩段婚姻,很可能是女方忍受不了才離的。他實在不算是個好丈夫,有酗酒的陋習不說,喝多了還喜歡家暴。結婚才半年不到,便經常把張女士身上打得青一塊紫一塊,最嚴重的時候甚至打到鼻樑骨骨折、後脊骨裂口。當時張女士就想過要離婚,可讓她沒料到的是,正鬧離婚的時候發現懷孕了。

張女士的年紀已經不小了,她喜歡這個孩子,捨不得打。又不希望孩子將來成長在一個不完整的家庭,恰好呂某適時的道歉,痛哭流涕的跪下保證自己一定會改。說是就算為了孩子也會改,想到肚子裡的孩子,看著丈夫的保證書。張女士選擇了原諒,十月懷胎生下女兒欣欣,滿心期待著一家人的日子能過得欣欣向榮。

無奈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呂某所謂的保證也只是一時說說而已,沒過多久又開始酗酒、家暴。孩子出生後,不知是覺得有了孩子就能拴住張女士,更是變本加厲。這麼過了兩年,張女士實在是難以忍受,毅然提出了離婚。因為沒有經濟來源,欣欣被判給呂某撫養,這可是張女士身上掉下來的肉。她怎麼能忍心不管?

一年後,由於實在放心不下女兒,呂某又多次認錯表示悔改。兩人復婚了,復婚之後,呂某倒是沒有再家暴。然而酗酒的習慣依然不改,甚至不避諱孩子的面觀看不良視頻,也壓根就不管孩子。他不是一個合格的丈夫,更不是一個合格的父親,可想到從前的家暴。張女士選擇了隱忍,想著總不能讓孩子沒有父親,忍忍就過去了。

誰知她的這一忍,反倒是給女兒帶來更大的傷害,呂某禽獸不如。竟將魔爪伸向了自己的親生女兒,其實從呂某在女兒面前看不良視頻,就能看出這已經不是一個正常父親該有的做法。可嘆的是張女士沒有意識到這點,2019年3月22日下午,張女士計劃出門買菜。想著菜市場並不遠,她一會兒就回來了,囑託在家的丈夫看顧一下六歲的女兒。

她也不求丈夫把女兒看得多好,只要不讓欣欣干危險的事就行,卻沒想到最大的危險來自於呂某。等張女士買菜回家,奇怪的發現本該在電視機前的女兒不見了,家裡也安靜得可怕。她走進臥室,只見欣欣哭著在提褲子,而醉酒的呂某渾身赤裸的躺在床上。張女士的心裡頓時咯噔一聲,整個人都愣在了原地,她以為丈夫只是混帳了些。

沒想到竟是個禽獸,拉著女兒,茫然失措的她好一會兒才想起來報警。在民警的陪同下,張女士帶著欣欣去醫院做了傷情鑑定,雖然早已猜到結果。但真正看到的那一刻,還是令張女士天暈地轉:處女膜呈陳舊性破裂。欣欣才六歲,還是他的親生女兒,他怎麼下得去手?隨即,呂某被警方傳喚,鐵證如山。

他也沒什麼好狡辯的,如實供述了自己的所作所為,並於第二天指認了現場。違背被害人意願,採用暴力、威脅、傷害或其他手段,強迫被害人發生關係的行為構成QJ罪。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國的法律中,不滿十四周歲的女性為幼女。QJ幼女的,不論其是否同意,均構成QJ罪。

而在2020年10月提出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審稿中,為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刑法保護,還增設了這麼一條:其一,對JY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等嚴重情形明確適用更重刑罰。無論怎麼看,呂某侵犯才六歲的親生女兒,不僅應該受到道德的譴責。還應受到法律的嚴懲,追究刑事責任,等待呂某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QJ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JY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QJ論,從重處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QJ婦女、JY幼女情節惡劣的;

(2)QJ婦女、JY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場所當眾QJ婦女的;

(4)二人以上LJ的;

(5)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此案判處結果並未公布,但法律是公平正義的,呂某必將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呂某被刑事拘留後,心理輔導機構對欣欣母親進行了全方位救助,只期盼著她們能從這場陰影里走出來,重新開始自己的新生活。

有數據表明,中國遭遇過不同程度侵害的兒童估算有2500多萬,並且男童也同樣存在被侵犯的風險。這些案件中,75%發生在特殊家庭,60%是熟人作案。足以見得,做好兒童防侵害教育,已經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了。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6a8218915a5aaa51e61ea12224e9ae9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