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緬毒王」譚曉林:5年販毒3噸獲利4億,被捕時他撂下一句狠話

2022-06-15     歷史戰爭

原標題:「北緬毒王」譚曉林:5年販毒3噸獲利4億,被捕時他撂下一句狠話

1999年11月4日清晨,廣州市某停車場,偵察員劉某晴正潛伏在隱秘處緊盯著一輛無人的貨車。這輛車,是前幾天從緬甸開到昆明,又從昆明開到廣州的。警方懷疑車上有毒品,但在抵達廣州這個停車場之後,司機突然棄車而去。不知道一向多疑的毒梟是否發現了他們的跟蹤,為揪出背後的大魚,偵察員們只能沉下心來等待。

足足等了一夜,就在他們快要沒有耐心的時候,事情出現了轉機。4日清晨7時許,來了兩人,直接上了貨車一路開去郊區。跟著這輛車,最終到了一個很隱蔽的倉庫,就是這兒!就在幾人準備卸貨時,警方動手了,當場抓捕兩名犯罪嫌疑人。從貨車中搜出海洛因190公斤,這還不是最令人震驚的,打開邊上一個倉庫發現了更多的冰毒。

全部歸納到一起後,554箱高純度的冰毒整整擺滿了一個籃球場,數量達11.08噸。就算是經驗豐富的警察與偵察員也不由驚呆了,很多人都說,恐怕一輩子都沒見過這麼多的毒品。而這些毒品屬於三個人——北緬毒王譚曉林以及境內兩大毒梟劉招華、陳炳錫,這倒是讓人有些意外,因為警方一開始的目標只是譚曉林。

譚曉林,又名譚明林,1962年生於四川樂至縣一個小鎮。從農村少年到後來中緬邊境最大的毒梟,譚曉林的人生說得上是十分傳奇,而這主要是從他的打工之路開始的。譚曉林家庭條件很不好,更不幸的是父親在他13歲那年因病去世,一家五口的重擔便都落在了柔弱的母親身上。體諒母親的不容易,譚曉林高中沒讀完就輟了學,一開始在供銷商當臨時工。

1992年離開老家前往雲南邊境一帶打工,偶然結識了緬甸大毒梟楊國棟的女兒,與之結婚後順理成章也當了毒梟。1993年移居緬甸,逐步建立了龐大的跨國走私販毒團伙,1995年開始向境內販賣毒品。他所販賣的量是十分驚人的,中緬邊境50%的毒品交易都由他控制,在五年時間內就向境內販賣毒品達3噸之多,獲利4億。

譚曉林,可以說得上是自1949年以來毒梟當中販運次數最大、數量最大、危害最大的毒梟,他讓毒品源源不斷的從緬甸走私入境。抓捕他成了當務之急,譚曉林也清楚自己乾的事,所以長期坐鎮緬甸木姐指揮策划走私販賣毒品。從來不離開,自認身處境外,國內警方就拿他沒辦法。然而從1995年販毒開始,國內警方就將他納入視線,開始了對其犯罪證據的收集。

並從1998年開始抓捕工作,沒想到這種情況下,譚曉林還有膽繼續運毒。並跟陳炳錫以及劉招華結成了一個利益聯盟,陳炳錫人稱廣東普寧毒王,掌控著廣東和東南沿海毒品的銷售網絡和價格。劉招華則是1949年以來製造冰毒最多的大毒梟,兩人合作開辦了國內最大的冰毒生產廠,並與譚曉林達成合作。

譚曉林提供海洛因,劉招華提供冰毒,陳炳錫有販毒網絡。這三個人不管哪一個都危害極大,何況是三個人合作,圍捕的大網加快收緊。意想不到的是,抓捕行動過去後沒多久,譚曉林寫了一封懺悔信給國內警方。稱自己會改正,今後不再向國內販毒,言語中有求饒之意。可此時再寫這封信說要痛改前非,未免有些晚了,要知道干過的事不像發出去的消息可以撤回。

干過就是干過,帶來危害就是帶來危害,他說要痛改前非並不能挽回此前犯下的罪。何況譚曉林並未如信中所說停手,2001年4月14日,國家禁毒委正式致信緬甸禁毒委。要求緬甸協助我方抓捕譚曉林,並向緬方提供了譚曉林落腳的準確地址,國際刑警組織也發出了紅色通緝令。他是我國第一個上紅色通緝令的毒販,八天後被緬方抓捕。

一開始譚曉林還不為所動,威脅說:」你們別以為這樣就把我抓住了,我還有私人武裝部隊,他們會用火箭筒救出我的。「聽到是國內指名要他,譚曉林才清楚自己的末日到了,木姐到國內並不遠。

但就是這短短的距離,押回譚曉林危險重重,手下、死對頭、上家、下家都在關心他的去向。謹慎小心的放出各種煙霧彈,在周密安排下,總算是將譚曉林安全的押運到昆明。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法院認定他走私、運輸、販賣海洛因一共2057.36千克、麻黃鹼三噸。

實際上他所供出的遠超這個數,法院所採信的只是有確鑿證據的數,不過就這個數也足以判處其幾十次死刑。毒品無論對個人還是對家庭又或對社會,都有著極其嚴重的危害,因而我國對毒品相關是一律嚴懲。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處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譚曉林五條都中了,不僅是首要分子還武裝掩護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並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其中的量更是遠超規定的五十克以上,最終他不出意外的被判處死刑。2004年6月24日上午,國際禁毒日前一天,譚曉林在昆明走完了自己41歲的人生旅程。伏法前,譚曉林頗為感慨:「我專門給兒子取名為譚誠,希望他將來長大後誠實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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