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前出生的「獨生子女」,可領這筆「專屬補貼」,錯過不補發

2022-07-11     母嬰參考

原標題:2015年前出生的「獨生子女」,可領這筆「專屬補貼」,錯過不補發

2015年前出生的「獨生子女」,可領這筆「專屬補貼」,錯過不補發

現如今,二胎和三胎熱度不斷,誰還記得」獨生子女「這個群體?

上世紀80年代,這個群體開始日漸壯大,其中以80、90後為主力軍,時至今日,這批主力軍已成長為社會的中堅力量。

當初受盡寵愛,頗具爭議的他們,如今也開始被很多現實問題所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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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生子女是一種怎樣的體驗?

「從小集萬千寵愛於一身,長大合萬千孤獨為一體。」

這是周圍一位獨生女給我的回答。作為多子女家庭中長大的孩子,從小總是格外羨慕她可以享受到父母全部的愛,而且不需要忍讓和分享。

可直到慢慢長大,才發現獨生家庭也有難處。曾經是父母手中的「掌心寶」,如今她要成為父母堅實的靠山。

養育兩個老人並不是一件輕鬆事,她不敢遠嫁、不敢生病,更害怕聽到父母生病,每天努力工作就為了存夠給父母的「養老錢」。因為沒有兄弟姐妹幫襯,一切要靠自己,當孤立無援的時候,她才發現」萬事要憑自己扛「的無奈與辛酸。

而且想到以後結婚,她上要贍養老人,下還有自己的「小家」要顧,生活壓力可想而知。

這大概就是獨生家庭將會共同遭遇的困境。年輕時我們得到了多少,長大後終究還是要加倍還回去。

對於能力出眾,經濟條件尚可、父母身體康健的獨生子女來說,或許並不是一件難事。可如果這些條件不具備,日子往往就會相對艱難。

國家其實對這方面是有補貼政策的,特別是2015年前出生的獨生子女,可以領取一筆「專屬的補貼」,不過需要滿足幾個條件!

獨生子女家庭「專屬補貼」

第一個條件: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這是必備的條件,相當於「入場券」。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4章第27條規定,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給予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這個證件的夫妻,按照相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而且若獨生子女意外傷殘、死亡,父母還能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來這個證件相當於一個保障,能給你接下來獲得補貼提供門檻。

第二個條件:是2015年以前的獨生子女

2015年修改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國家開始提倡「二胎政策」,到現在又開始提倡「三胎」。上述的規定中有提到,要滿足「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這個條件,而且目前《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已經停止辦理。

所以很顯然這些補貼政策只針對已經辦理過光榮證的2015年以前的獨生子女家庭,過了這個時間點的就不滿足申請補貼條件。

最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拿到證的2015年以前的獨生家庭,如果在二胎、三胎政策開放以後又生了孩子,那麼也是不滿足條件的。

具體能領多少錢?怎麼領?

滿足條件的父母,從領到《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開始,到孩子14周歲為止,每年可以領到獨生子女保障費60塊錢,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塊錢。

不過每個地區經濟發展的狀況不同,發放的標準也存在差異。

例如,湖北地區每月的發放標準是不低於10元的保健費,或者一次性不低於1500元。上次還看到有些地區每人每年能拿到2400塊錢的補助。

另外,企業有《獨生子女證》的退休員工,在退休時單位也會給予一次性獎勵補貼。 大約在1000~3000元不等,也有個體差異。

如何領取?

如果有單位的,一般是由單位來分發,沒有單位的由街道、鄉鎮、村、社區進行發放,而且一般都是後者居多。

延伸閱讀:獨生子女享受「帶薪護理假「

「父母在,不遠遊!」

獨生子女對這句話應該特別有感觸,作為父母的唯一依靠,自然是不敢離開太遠,即使住在身邊,也擔心父母生病自己卻要工作,沒辦法抽出時間來照顧。

其實,你們是可以享受「帶薪護理假」的,例如湖北地區的計劃生育家庭,在父母患病住院期間,用人單位要給予子女照料陪護的假期,每年不超過15天,相當於年假,其間照常享受工資福利待遇。

【結語】當然,如今正在推行二胎、三胎政策,針對這些家庭,日後或許也有更多的福利待遇在等著你們,不妨期待一下~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61b711eab727f9c5def60651054719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