坍塌事故讓實習生背鍋?官方回應→

2024-06-04     中華建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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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應急管理局近期公布了《濟南歷城中心城區雨污合流管網改造及城市內澇治理大明湖排水分區PPP項目「12·30」較大坍塌事故調查報告》。該報告顯示,2023年12月30日,大明湖排水分區項目施工時發生坍塌,導致3名工人死亡,經濟損失超過600萬元。值得注意的是,一名實習生因未及時傳達重要停工指令而被指為主要責任人,面臨重大責任事故罪的刑事責任,此點在網絡上引發了熱議,部分網友質疑實習生是否在為事故「背鍋」。坍塌事故讓實習生背鍋?官方回應。

歷城區應急管理局工作人員在6月3日的採訪中說明,該事故調查由濟南市政府成立的事故調查組授權進行。他指出,詳細閱讀調查報告就會明白,實習生之所以承擔責任,是因為他未能按要求當天送達一份關鍵的法律文書,而事故就在次日發生。

調查揭示,事故直接源於違規施工、管理不善及監管缺失,具體包括不符合標準的溝槽支護、挖掘機不當操作及擅自拆除支護設施,最終導致土方坍塌,施工人員遇難。涉及的公司包括發包方中電建生態投資發展(濟南)有限公司、總包方中電建(青島)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監理方山東恆信建設監理有限公司及分包方山東丞達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調查還提到,早在事故發生前兩天,已發現安全隱患並下達了整改通知,但實習生王某璞未能及時傳達《工程停工令》,這是其被追究責任的關鍵因素之一。除實習生外,還有兩名管理人員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採取強制措施,等待法律的裁決。

法律專家指出,在判定實習生是否應承擔刑事責任時,關鍵在於其行為是否直接導致了事故後果,以及其在工作中的具體職責。雖然實習生可能處於輔助地位,但若其行為觸犯刑法且符合追責條件,仍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專家強調,無論職位高低,每位工作人員都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對自己的工作負責。

往期回顧來源:紅星新聞

編輯:曹溪

審核:王海霞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3699730a1e84e9fc13138ada760c4a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