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開門七件事——柴米油鹽醬醋茶,這七件事物如果精簡到最後的話,估計是「米」和「鹽」兩件,從可替代性上再來PK一下的話,「鹽」最後勝出,因為自然界中還沒有可以替代鹽的物品。現在由於鹽的工業化、大規模生產,非常容易獲得,人們對鹽重要性的認識已經不那麼敏感了,不過從歷史的角度考察,說「鹽」影響了人類文明,一點也不誇張。
鹽從何而來?它在人類文明的歷程中演繹過哪些「故事」?……等等,我們將分別從中國和世界兩個維度來敘述。
下面,讓我們開啟中國篇。
一、「鹽」的文字探源
鹽是對人類生存具有重要意義的物質之一,有「百味之王」的美稱。蒙昧時代,人與動物對岩鹽、鹽水的舐飲一樣,是出自生理本能。古代流傳下的「白鹿飲泉」「羝羊舐土」的記載,都說明古人通過觀察動物行為而發現了鹽的存在。
「鹽」字出現的比較晚,甲骨文和金文中沒有這個字。《說文解字》中收錄了「鹽」字:鹵也。天生曰鹵。人生曰鹽。古者,宿沙初作煮海鹽。《說文》中解釋說,「鹽」就是鹵。天生的叫鹵,依靠人力製成的叫鹽。傳說最早是由名叫「宿沙」的部族開始通過煮海水提煉出了鹽。據《中國鹽政史》記載:「世界鹽業莫先於中國,中國鹽業發源最古在昔神農時代夙沙初作煮海為鹽,號稱『鹽宗』。」
古代製鹽場景
20世紀50年代在福建出土的文物中有煎鹽器具,證明了仰韶時期(公元前5000年~公元前3000年)當地已學會煎煮海鹽。這一發現與史載資料相印證,可以肯定至少在4700年前我國山東至福建沿海一帶已學會煎煮海鹽。
上圖是「鹽」字的篆書,非常形象。下面部分代表用來蒸煮的器皿,右上角咕嘟嘟嘟正在煮著的是滷水,其上有人形代表人工操作,最耐人尋味的是左上角的「臣」字,「臣」字什麼意思?《說文》中解釋說:臣,牽也。事君也。象屈服之形。凡臣之屬皆從臣。為什麼要加上一個和煮鹽勞動毫不相干的「臣」字呢?這是強調煮鹽和「事君」有關,是國家行為。
二、 食鹽專賣制度
中國是世界上最早實行鹽業專賣的國家,鹽業專賣又稱禁榷。
《尚書·禹貢》中有「青州厥貢鹽」的記載,海岱之濱的青州將鹽作為獻給天子的貢品。到了周代,稅收設為「九賦」,其中的「山澤之賦」規定了對煮鹽徵收賦稅。
春秋時期,管仲在齊國創立了食鹽專賣政策。《管子·海王》篇中記載:桓公問於管子曰:「吾欲藉於台雉,何如?」管子對曰:「此毀成也」。
齊桓公為了增加國家收入,想要徵收房產稅,問管仲這項政策怎麼樣?管仲說桓公徵收房產稅是要毀掉房屋,如果開徵房產稅,那麼,納稅人為了規避納稅,便會毀掉多餘的房屋,尤其是空置的房屋。房產稅不能征。桓公又問其它稅是否可征,均被管仲否定了。最後桓公問「然則吾何以為國?」管子回答說「唯官山海為可耳。」桓公問:「何謂官山海?」管子回答:「海王之國,謹正鹽筴(策)。」
管仲畫像
齊國臨海被稱為海王之國,有海就可以用海水曬鹽,有鹽就可以用鹽策。
如何用鹽策呢,管仲說:「十口之家十人食鹽,百口之家百人食鹽。……今夫給之鹽筴,則百倍歸於上,人無以避此者,數也。」齊桓公採用了管仲的建議後,使鹽利「百倍歸於上,設輕重魚鹽之利,以贍貧窮,祿賢能,齊人皆悅」,齊國成為國力強盛的東方大國。
管仲的「十口之家十人食鹽,百口之家百人食鹽」理論也啟發了後人,使用在人口統計上。20世紀初,中國「四萬萬」人口的數字並不是通過科學的統計、調查得出的,而是根據當時食鹽銷量、食用量推斷出來的大概數字。
自西漢武帝起,歷朝歷代都對鹽業實行不同程度的專營、專賣制度。漢昭帝時期,政府專門就鹽、酒、鐵專營的問題展開辯論,辯論結論是廢除鐵、酒專營,保留鹽業專賣,這次辯論後來由桓寬編著成《鹽鐵論》,是研究古代經濟史的必讀篇目。
東漢光武帝時期,食鹽由專賣改為徵稅。此後,食鹽管制時緊時松,隋唐初期有一百多年是完全放任鹽業,且免除食鹽徵稅。
安史之亂後,唐朝政府財政陷入困境,鹽業專賣、徵收鹽稅又重新開始實行。自此之後,鹽業專賣、徵稅成為歷朝歷代的「基本國策」,延續了一千餘年。1994年國家實行稅制改革,取消鹽稅改為分別徵收資源稅和增值稅,綿延2000餘年最古老的稅種——「鹽稅」的名稱從此成為歷史。
三、由食鹽專賣引發的官鹽、私鹽之爭
食鹽專賣成為國家政策之後,由政府經營的「合法」鹽稱為「官鹽」,未經政府允許民間私人販賣的鹽稱為「私鹽」。在實行食鹽專賣的朝代,對「私鹽」的打擊力度非常大,堪比今天對毒品的打擊力度。漢武帝時,對私鹽販子「鈦左趾,沒入其器物」。「鈦左趾」是在左腳趾掛上6斤重的鐵鉗,「沒其器物」是沒收生產工具。
唐代實行鹽業專賣後,販賣私鹽要殺頭,相關官員都要連坐。五代時,鹽法最酷,販私鹽一斤一兩就處死。宋代標準稍微寬了一點,也是殺頭的罪,不過標準放寬到三斤至十斤。元明清以後,對私鹽的打擊和懲罰從未放鬆過。
從歷史上來看,鹽業專賣越嚴,私鹽就越好賣,利潤就越高。根據專家估算,食鹽的零售價格要高於產地價格十幾倍乃至幾十倍,利潤非常高。馬克思說,如果有300%的利潤,資本就可以踐踏人間一切法律。中國古代的私鹽販子就是這麼做的。歷史上許多農民起義領袖,如唐末王仙芝、黃巢,元末張士誠和方國珍,都是私鹽販子出身,其中黃巢稱帝、張士誠稱王。要說兩個私鹽販子滅亡了唐朝和元朝有點誇張,不過這倆食鹽經營個體戶也確實是夠厲害的。
黃巢與張士誠,兩個改變了中國歷史走向的私鹽販子
有點弔詭的是,私鹽販子拉幫結派意外的推動了對關羽的崇拜。關羽是河東解良人,此地有古河東鹽池,亦稱解池,自古是產鹽重地。當地私鹽販子在外面亡命江湖,做刀頭舔血的買賣,需要互相幫扶、照應。關羽作為當地鄉賢威名遠鎮,自然成為他們敬仰和崇拜的偶像。國內規模最大的幾座關帝廟解州關帝廟、運城關帝廟、常平關帝廟都集中在解池附近,不是偶然的。
關羽崇拜的祖庭——關帝家廟就在鹽池邊上
四、 鹽稅與國家治理
北宋司馬光在《資治通鑑》中說:「天下之賦,鹽利居半,宮闈、服飾、軍餉、百官俸祿皆仰給焉。」中國是四大文明古國中唯一持續存在的,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長期實行食鹽國家專賣制度,食鹽對古代中國的重要性堪比今天的石油、電力和網際網路。
有日本學者提出,三國之所以長期鼎立,其實是各自占據了一個產鹽區,魏國食池鹽,吳國食海鹽,蜀國食井鹽,有了產鹽區作為支撐,才能互相抗衡。
魏蜀吳各占一個產鹽區
唐朝,鹽稅收入達到中央收入的五分之二至二分之一。北宋因內憂外患,嚴重依賴鹽稅收入。南宋鹽稅占財政收入一半。元朝財政支出的十之七八依靠鹽稅。明代,鹽稅是僅次于田稅的第二財政收入來源。
清代鹽稅收入初約200萬兩,中葉為550萬兩,到了清末為1300餘萬兩,因為清末不僅開徵鹽稅,還加征「鹽厘」。所謂「鹽厘」就是指對販賣食鹽而抽取的稅銀,也就是對鹽開徵的一種「貨物稅」。通過這些措施,增加了財政收入,壯大了國家財力。
鹽引是宋代以後歷代政府發給鹽商的食鹽運銷許可憑證,圖為清代鹽引
民國時期,鹽稅成為中央財政收入的三大支柱之一,據統計,1937年全國(東北未在內)鹽稅占財政總收入的22.9%,一直到1950年,鹽稅收入還能占到國家稅收的5%。
相比其他稅種,鹽稅有三方面的優勢:
首先,容易控制,徵收成本低。中國面積廣大,但鹽資源分布極不均衡,相對集中的鹽業資源使政府控制起來相對方便。以傳統農業稅為例,徵稅成本要占到稅收的三分之一,甚至是三分之二,且易激發民變,遠不如鹽稅徵收成本低。
其次,鹽稅是間接稅,民間感受到的痛苦比較小。鹽稅是直接向鹽商收取的,鹽商再將其轉化到鹽價中,即使百姓有怨言,也是衝著鹽商去,不與政府直接衝突。
其三,稅基大,收入多。人人都要吃鹽,這是生理決定,無法逃避,每個人頭上收一點,聚集起來就很可觀,達到了聚沙成塔、集腋成裘的效果。
五、 清代鹽商與文化傳承
清初鹽法沿襲明制,實行引岸制度。鹽商運銷食鹽,必須向鹽運使節衙門交納鹽課銀,領取鹽引(運銷食鹽的憑證),然後才可以到指定的產鹽地區向灶戶買鹽,販往指定的行鹽地區銷售。領取鹽引則須憑引窩,即證明擁有運銷食鹽特權的憑據。鹽商為了得到這種特權,須向政府主管部門認窩。認窩時,要交納巨額銀兩。握有引窩的鹽商就有了世襲的運銷食鹽的特權。
以揚州為中心的鹽場是清代最重要的鹽場之一
清代在全國共設有十一大鹽場,以揚州為中心處於江蘇沿海淮河南北的鹽場,是其中占地面積最大、課稅最重、行銷地域最廣、報效銀兩最多的鹽場。宋代便有「天下大計仰東南,東南大計仰淮鹽」的說法。揚州是兩淮鹽業中心,巨大的財富聚集於揚州,是五湖四海文人嚮往之地。《書畫所見錄》中描述:「海內文士,半集淮揚」。曹雪芹之祖曹寅主持兩淮鹽務及織造十餘年,主持東南風雅,在揚州召集彭定求等退休翰林開局編纂《全唐詩》,為後人留下了這一彌足珍貴的文化遺產。
揚州成為國內重要的文化中心,文人在揚州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就是鹽商的慷慨投入,鹽商亦「喜招名士以自居」,在他們身邊聚集了一大批文人雅士,有詩人、畫家、學者等,以鄭板橋為首的「揚州八怪」正是他們之中的傑出代表。鹽商窮奢極欲,凡事務求精緻,不計成本,在建築藝術、學術文化、書畫文化、戲曲文化、教育文化、飲食文化、旅遊文化、民俗文化及服飾文化等方面起了很大的推動和促進作用。
國宴的基本菜系淮揚菜,與揚州鹽商文化有著密切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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