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這樣講你就明白了:2019對自己好一點

2019-11-29   真空網

中國企業目前都是這樣的心態:不到火燒眉毛,永遠都不管我的事情。這就是為什麼每天都上千萬家企業倒閉,但隨著國家對於企業的扶持政策的啟動,又促使上千萬人的創業之旅,無論與否,你都要認真了解《勞動法》。

很多企業都是在勞動者入職的時候,並沒有去簽訂勞動合同,認為的是試用期轉正後在簽,或者小企業根本就不會去簽,因為他們認為如果簽訂了勞動合同,就會給勞動者繳納社保,這樣企業就會有壓力,但這樣對勞動者有什麼影響呢?

1.未簽勞動合同,面臨雙倍工資的賠償

當然所說的雙倍工資,不是指的底薪,是平均工資。如果你的企業沒有給你簽訂勞動合同,而且你恰好又看到了我這篇文章,只能說,你運氣不錯,當然所屬事件我們要遵循:法律時效。仲裁時效為一年,從跟用人單位確定勞動關係的那一刻算起,一年內可以申請仲裁。

需要注意的是,超過一年就會被認定為資源簽訂無期限的勞動合同,這樣的案件仲裁委是不會受理。

其實很多企業都明白這樣的問題,但他們都覺得誰會沒事去告自己,所以都抱著這樣的心態,勞動合同中的五險是屬於勞動者必須享有的權利,被企業這樣的惡意剝奪,只會使得勞動者變得更加廉價。這樣的案件申請仲裁,一告一個準,可以說是「彈無虛發」。

2.試用期不用簽訂勞動合同

我相信很多人正處於試用期或者說有過之前的經歷,我想說你們簽過《試用期協議》的人,那你們企業還是有良心的,如果是沒簽的,那我也不知道說什麼了,其實我告訴你們,《試用期協議》在法律上是不被承認的,沒想到吧,驚喜不,意外嗎?

試用期是被包含在勞動合同所約定期限裡面:勞動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能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能超過3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大於等於3年的以及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試用期不能超過6個月。

也就是說試用期最多就是6個月,超過的期限,就必須按照該崗位的正常工資補償給勞動者,還要注意的是試用期只能約定一次哦。

3. 勞動合同到期了,忘了續簽怎麼辦

勞動合同到期的你,也就是剛入職的那種情況,沒有續簽,就要賠償雙倍工資的補償,當然不同的是,要在一個月之後,因為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給予用人單位一個月的寬限期。之前我遇到過這樣的一個案件,案件中公司的人事知道要進行續簽,但是勞動者以各種藉口拖時間,也就沒有去續簽勞動合同,人事也沒在意,在原本勞動合同到期後的十個月,這個人去仲裁委將這家企業告了,想都不用想,企業肯定敗了。當然我不是在教壞你們哈,我首先申明下,我只是分享了我身邊的一個故事。

其實很多企業都是這樣的:不在乎,無所謂,因為勞動者不懂法;懂的人覺得沒必要去告,為了這點錢;再者就是不想惹事,我遇到的太多了,我也不想去勸勞動者去告企業怎麼樣,我只是希望:出門在外,打工並不容易,在這個陌生的城市,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的利益,享受國家帶來的政策福利。

4. 企業沒買社保跟公積金,怎麼辦

從去年就已經提出,一直到今年的1月份開始,社保就已經由稅務局代收,你去仲裁委辦理案件,他們都不會受理,因為這種事情不歸他們管,直接去稅務局舉報,稅務局會出示公文警告企業,嚴重的會到企業調查情況,要求企業補繳社保。

其次就是公積金,這兩樣都是存在於勞動合同中的,但都不會單單因為這樣的案件申請仲裁。公積金依然是國家給予勞動者的福利,只能去當地的公積金管理部門進行舉報,我相信很多人去做了之後,就會明白,有些地方根本不會理你,有些地方會跟前面稅務局那樣去要求企業。

如果是遇到了勞動合同中,明文規定的五險一金,但企業卻沒有繳納,如果走仲裁呢?很簡單仲裁申請的時候只需要以「未履行勞動合同款項,解除當勞動合同,要求企業賠償違約金」,這樣就行了。

我建議在申請仲裁,要求企業賠償經濟補償金的時候,還是要諮詢下懂這個朋友或者律師,確保掌握有力證據,計算正確賠償金額,免得明明是賠償你10萬的經濟補償金,你自己填了個6萬,豈不是虧了四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