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丁香醫生
1 月 31 日北京時間凌晨 3:30,WHO(世界衛生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就會議結果向全球通報:
中國本次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構成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PHEIC)。
主要基於中國感染者數量增加、多個國家都出現疫情兩個事實。
這是繼 1 月 23~24 日 WHO 曾召開緊急委員會會議,並未確定此次疫情構成 PHEIC 之後重新召集的第二次會議。
WHO 是個什麼組織?
WHO(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世界衛生組織(簡稱「世衛組織」),是聯合國專門機構之一,是國際最大的公共衛生組織,宗旨是使全世界人民獲得儘可能高水平的健康。
WHO 的主要職能包括,在全球範圍內監測衛生情況並評估衛生趨勢;對衛生至關重要的事項提供領導,並在需要聯合行動時參加夥伴關係;提供技術支持,促進流行病和地方疾病的防治工作開展;制定研究議程,促進開發、傳播和應用具有價值的知識等。
PHEIC 是什麼意思?
PHEIC,國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根據《國際衛生條例(2005)》,國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被定義為:
(1) 通過疾病的國家間傳播對其他國家構成公共衛生風險;
(2) 和可能需要採取協調一致的國家應對措施。
PHEIC 是世衛組織可以發出的最高級別的警報,自 2009 年以來僅用過 6 次。
分別為 2009 年的甲型 H1N1 流感、2014 年的脊髓灰質炎疫情、2014 年西非的伊波拉疫情、2015~2016 年寨卡疫情以及 2018 年開始的剛果(金)伊波拉疫情(於 2019 年 7 月宣布)、2020 年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今日確定)。
不過,PHEIC 只是世界衛生組織給各國的一個建議,不是強制措施。
全中國被宣布為疫區了?
不是的。
「疫區」叫 Affected Area,也就是有疫情的地區。
經 WHO 官網查證,SARS 期間 WHO 曾經在 2003 年 4 月 6 日宣布了很多一批疫區國家和疫區省市,比如北京、廣東、香港。而同年 6 月 24 日,WHO 將中國內地從疫區除名,從被列為疫區到疫區解除,歷時兩個半月。
但針對此次新型病毒感染,WHO 尚未有關於中國「疫區」的聲明。
中國要被「隔離」了嗎?
這是誤解。
會議消息一經宣布,很多人開始擔心,中國會被世界「隔離」?
其實這種擔心誤解了世界衛生組織的良苦用心。
目前新型病毒肺炎比較容易傳播,每個國家都會有自己的判斷,可能在旅行和貿易方面採取一些措施,甚至減少往返中國的航空航行班次。事實上,未來幾個月一些國家對於中國交通和貿易的限制確實有可能會快速增長。
為了防止各個國家「過度反應」,世界衛生組織也給出了態度。
世界衛生組織的原文是:對遭遇國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締約國或其它締約國對人員、行李、貨物、貨櫃、交通工具、物品和(或)郵包採取衛生措施,防止或減少疾病的國際傳播,避免對國際交通的不必要干擾。
世界衛生組織總幹事譚德塞也強調:世衛組織不贊成甚至反對對中國採取旅行或貿易禁令。
大家注意加粗的字才是重點:避免不必要的干擾,反對旅行 / 貿易禁令。
正是為了避免諸如「封鎖一個國家的交通」的情況發生,世界衛生組織才通過這次的會議發出建議,協調各國行動。
WHO 怎麼看待中國的災情救治工作?
世衛組織數據顯示,截至 29 日收到全球報告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確診病例共 6065 例,其中 5997 例在中國,其他 15 個國家共確診 68 例。
除去中國,全世界其他國家所有病例加在一起,僅占約全球報告總數 1% 的比例。
世界衛生組織總幹事譚德塞這麼說:
這充分體現了中國政府在嚴控病例外流輸出方面採取了最嚴格的管控措施,取得了顯著成效,這值得高度讚賞和尊重。
WHO 給中國提了什麼建議?
基於當前的疫情情況,WHO 在會上給中國提出了 8 條建議 :
及時、全面發布疫情相關信息,包括疫情的進展、防護方法,以及應對的政策和措施等;
加強疫情應對措施,以遏制當前的疫情發展;
確保衛生系統正常運轉,保護醫護等工作人員;
在全國範圍內,加強對疫情的監測以及主動篩查;
與 WHO 和其他夥伴合作,對疾病的流行病學和控制措施進行研究;
共享人類病例的相關數據;
繼續確定疫情的病源,以及潛在的傳播途徑;
在國際機場和港口進行出行檢查,及早發現有症狀的旅行者,以進行進一步評估和治療,最大程度地減少對國際交通的影響。
這個會議還有幾個重要結論和建議
WHO 肯定中國政府為調查和遏制當前疫情所作的努力。中國迅速識別出該病毒並共享其序列,以便其他國家可以快速診斷並保護自己,並促進了診斷工具的快速推出。
所有國家都應該做好準備工作,包括積極監測,及早發現、隔離和管理,要對接觸者進行追蹤,以防止病毒持續感染蔓延。
根據現有資料,不建議限制任何旅行或貿易。不要根據《國際衛生條例》第 3 條的原則採取任何行動,造成污名化或歧視。
向中低收入國家提供支持,幫助他們應對疫情。
總幹事可酌情在三個月或更早的時間內,召集緊急委員會。
對於當前的疫情,世界衛生組織總幹事也做出了表態:
翻譯過來,非常簡單明確:
要事實,不要恐懼。
要科學,不要傳言。
要團結,不要羞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