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司法拍賣暫停!

2020-02-27     朔城區法院

2月18日,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貫徹落實「疫情案情兩不誤」工作要求,對一起涉財產處置執行案件作出了暫停司法拍賣的決定。

優先購買權人:

「這次拍賣能不能暫緩?」

據承辦法官陳利梅介紹,這是一起定金合同糾紛案,依照判決,被告王某應返還原告李某人民幣55萬元。進入執行階段後,經查王某名下除一套房屋外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這套位於東城區豆瓣胡同的房產,是王某與其五位舅舅、姨母按份共有。王某名下的房屋份額,將被司法拍賣。根據法律規定,在拍賣中,共有權人享有優先購買權。法院確定了拍賣日期後,通知了五名共有權人,告知其相關權利。當時正值春節前夕,王某的舅舅崔某某代表五位共有權人表示,節後會集體來法院申報登記優先購買權。

然而,新冠疫情的來襲打亂了原有的安排。春節過後,崔某某等人表示,他們都是退休在家的老年人,歲數最小的也62歲了,有的兒女不在身邊,又分居北京不同城區,在目前嚴峻的疫情防控形勢下,他們來法院確有困難。為減少現場接觸,同時不耽誤拍賣進度,法官在線接收了崔某某等人的優先購買申請書和身份信息,依照程序錄入網拍系統。

2月17日,距離拍賣競價只有兩天時間了,法院再次接到崔某某的電話。崔某某很焦急,告訴法官自己等五人不能在網上交納保證金參加拍賣。原來,他們之前從沒有辦理過銀行卡,而參與淘寶拍賣,需要註冊支付寶、綁定銀行卡、預付保證金。現在銀行不開門營業,崔某某等人無法辦卡。「法官,這次拍賣能不能先暫緩,等疫情結束了再進行呢?」

執行法官:

「各方權益都要維護!」

承辦法官陳利梅馬上組織合議庭成員討論。

「特殊時期,要依法推進財產處置,也要維護涉案各方的合法權利。優先購買權人和當事人的權益都不應損害。」

「對優先購買權人來說,他們購買房產份額的願望非常強烈,暫緩拍賣,是當前唯一可行的方法。」

「對申請執行人而言,雖然不能儘快實現債權確實是一種損失,但客觀情況是,受疫情影響,大眾對拍賣的關注度比平時低,法院也不能像平時一樣組織競買人實地看房。所以,流拍的可能性比較大。目前除了優先購買權人外,無人申報競拍。如果無人競拍會導致房屋一拍流拍,二拍要在拍賣價的基礎上降價20%起拍。所以,暫緩拍賣對申請人和被執行人都有利。」

「而且,涉案房屋是被執行人和其五個親屬按份共有產權,現在被執行人名下六分之一的份額處於法院查封狀態。按份共有的房產拍賣,除了共有權人以外,其他人一般不願意購買一定比例的份額,這也增加了流拍的風險。」

「房產如果流拍,依照法律規定,申請執行人只能申請以物抵債。本案中,申請執行人只能取得部分房產份額,在未徵得其他共有產權人一致同意的情況下,是無法對房屋進行處分的。所以,等疫情過去後再拍賣,對申請人是有利的。」

「對,各方合法權益,我們都要維護好!」鑒於合議庭達成一致意見,承辦人立即與當事人溝通聯繫。

當事人:

「我同意,法官考慮得周到!」

申請執行人李某,是一位有兩個孩子的母親,二孩耳聾,希望儘快執行回案款給孩子治療。在法官的詳細說明和利弊分析後,她很快同意了暫停拍賣。「法官考慮得很周到!我相信法律,一直都在為我主持公道!」她說。

被執行人王某的工作不好做。

「我不同意暫停拍賣!這房子他們能買就買,買不了我樂意賣給別人!」原來,在分家析產時,他與崔某某等人產生過矛盾。但經過法官入情入理的勸導,他最終還是同意了。

至此,在當事人均同意的情況下,法院依法作出了暫停本次拍賣的決定。崔某某等五位老人向法院表示衷心感謝。目前,該案件的執行工作正在有序進行中。

「新冠疫情防控阻擊戰打響以來,依照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財產處置工作的通知》,我院執行局迅速行動起來,對於涉及財產處置案件進行梳理排查,根據不同情況妥善處理,力爭在辦案過程中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東城區法院執行局局長劉晶介紹道。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0ki3AB3uTiws8Kho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