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介紹—保險業

2019-07-30     深藍學府

什麼是保險業

保險業是指將通過契約形式集中起來的資金,用以補償被保險人的經濟利益業務的行業。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而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和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行為。

保險市場是買賣保險即雙方簽訂保險合同的場所。它可以是集中的有形市場,也可以是分散的無形市場。

按照保險標的的區別,保險可分為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兩大類。

財產保險是指以財產及其相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包含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保證保險、農業保險等。它是以有形或無形財產及其相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一類補償性保險。

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當人們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喪失工作能力、傷殘、死亡或年老退休時,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保險人對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給付保險金或年金,以解決其因病、殘、老、死所造成的經濟困難。

按照與投保人有無直接法律關係,保險可分為原保險和再保險。發生在保險人和投保人之間的保險行為,稱之為原保險。發生在保險人與保險人之間的保險行為,稱之為再保險。

我國保險業概況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保險市場的進展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1980 年,國內保險業務恢復,全國保費收入僅4.6億元。2000年,全國保費收入達1596億元,年均增長34%,但是在進展歷程中還存在許多問題。從世界保險業現狀看,我國保險業進展水平還相當低。1999年,我國人均保費(保險密度)才110.58元(約合11.4美元),與瑞士的4654.3美元、美國的2722.7美元和 香港的1072.8美元相比,相距甚遠,位居世界第78位;保費收入占GDP的比重(保險深度)才1.49%,位居世界第66位,而已開發國家一般為10%左右。從國內保險市場進展看,還存在競爭主體偏少,壟斷程度較高;中介市場和再保險市場進展嚴重滯後;保險產品單一,服務方式和手段落後;保險企業資本金不足,資產質量不高等問題。

促進保險市場進展,在進展中解決上述問題,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重要任務。

(一)增加保險機構,擴大保險市場。逐步增加中資保險企業的數量;對經營管理水平較高、償付能力充足、沒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股份制企業,增批分支機構;逐步增設一批新的代理、經紀和公估保險中介機構,進展中介市場;適當增加新的再保險企業,培育再保險市場。

(二)深化體制改革,完善市場主體。按照現代企業制度,改造國有保險企業;規範股份制保險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繼續執行分業經營政策。

(三)鼓勵創新,完善服務。精心設計和不斷完善保險品種,提給更多既安全又具備競爭力的險種,滿足社會各方面的需要。

(四)防範危機,加強監管。督促保險經營機構建立和完善內控制度,防範和化解經營危機;堅決打擊非法保險行為,取締非法保險機構;規範保險企業和中介機構的經營行為,創造依法經營、公平競爭的環境,嚴肅查處欺詐和誤導投保人的行為,維護保險市場的正常秩序。

保險業相關概念

中國保險監督經營管理委員會

我國保險業經歷了一個曲折進展的歷程。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等曾在區別的歷史時期行使過對保險業監管的職能。1949 年10月新中國成立後,中國人民保險企業成立,受中國人民銀行領導。從20世紀50年代後半期起,我國保險業進入長時間的低谷狀態,對保險業的監管也就停滯不前。1979年4月,國務院批准逐步恢復國內保險業務,保險業仍由中國人民銀行監督經營管理。1985年3月3日,國務院頒布的《保險企業經營管理暫行條例》規範:「國家保險經營管理機關是中國人民銀行」。之後,中國人民銀行逐步建立和加強了監管保險業的內設機構。1995年7月,中國人民銀行成立保險司,專司對中資保險企業的監管。同時,中國人民銀行加強了系統保險監管機構建設,要求在省級分行設立保險科,省以下分支行配備專職保險監管人員。

隨著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分業經營的進展,為了更好地對保險業實行監督經營管理,國務院於1998年11月18日,批准設立中國保監會,專司全國商業保險市場的監管職能。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成立於2001年3月12日,是經中國保險監督經營管理委員會審查同意並在國家民政部登記註冊的中國保險業的全國性自律組織,是自願結成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2007年12月17日,根據中國保監會《關於加強保險業社團組織建設的指導意見》(保監發 [2007]118號)精神,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召開第三屆會員代表大會並成功實現了換屆,順利開展了體制機制改革,建立了專職會長負責制,穩步推進人員隊伍規範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

保險企業

以經營保險業務為主的經濟組織就是保險企業。保險企業具備其他金融機構

保險企業的運作是以科學解析和專業知識為基礎的綜合性經營行為。它強調按照客觀經濟規律、自然規律、技術規律和保險行為本身的規律,合理而有效地組織經營。保險企業的經營原則是大數法則和機率論所確定的原則,保險企業的保戶越多,承保範圍越大,危機就越分散,也才能夠在既擴大保險保障的範圍,提高保險的社會效益的同時,又集聚更多的保險基金,為經濟補償建立雄厚的基礎,保證保險企業自身經營的穩定。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r-OMQmwB8g2yegNDXOM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