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主城區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站實行站長負責制

2020-04-09     聊城新聞網

本報訊 (聊城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燕 通訊員 張志棟) 3月31日,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聊城市主城區環境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站點站長負責制工作制度》。內容顯示,為進一步強化主城區重點區域空氣品質管控,我市主城區8個環境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站,自4月1日起實行站點站長負責制。

此次實行站點站長負責制的8個環境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站,分別為聊大東校站點(國控)、(東昌府區)區政府站點(國控)、監測中心站點(國控)、海關站點(省控)、華潤紡織站點(國控)、鳳凰苑站點(國控)、藥校站點(省控)和九州社區站點(國控)。

原則上將站點周圍2平方公里範圍,劃定為空氣品質精細化管理重點區域。站長由站點所屬轄區黨政主要負責人擔任,建立工作專班及相關機制落實推進。同時,縣市區、市屬開發區組織安排副縣級幹部分包各站點及重點區域的大氣質量改善和污染防治工作。

站長負責組織落實站點周邊區域大氣環境治理,組織處理各有關部門推送的秸稈焚燒等面源污染問題,處置站點數據異常偏高問題,配合部門處置違法排污行為,保障自動監測站點正常運行,杜絕干擾自動監測數據行為,排查、發現、規範、整治重點區域內有可能影響空氣品質指標的問題。一周至少現場調度督導一次,進行研判會商,每月一通報整治情況。分包領導負責統籌重點區域內的大氣治理工作,協調部門和街道聯合處置污染問題,協調站點所在單位配合開展大氣治理工作,研究和推進落實重點區域空氣品質改善、指標提升的方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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