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弒父的嚴重程度幾乎等於弒君,屬於十惡不赦之罪,律法不容、道德批判,有違人倫,千夫所指。即使到了現代社會,子殺父,仍然會讓人們感到難以接受,但現實中又確實存在這類特殊的案件,它背後的故事往往引人深思。
2008年4月27日晚上,河南焦作的一個小山村內,村民們幹完農活陸續回家吃飯休息,突然,每戶人家都聽到了警笛聲,紛紛出門看情況。
警方接到報案,該村一戶人家發生弒父血案,男子李宣理用一把菜刀,結束了老父的生命。
這個消息讓村民感到難以置信,在他們眼中,李宣理是老實人,他性格怯懦溫和,從不高聲說話,很少跟人爭執,他對父親舉刀相向,任誰聽了,一時半會都接受不了。
可事實擺在眼前,到案後的李宣理承認了殺害老父的事實,他的妻子兒子、岳父岳母為此傷心痛哭不已。
兒子殺父,有違人倫,隨著調查深入,本案背後的真相被揭開,荒唐的家庭倫理關係是李宣理犯罪的主要原因,這個滿腹心酸委屈的中年男人,把父與子的秘密講了出來。
李宣理與本案的被害者有父子之名,相處多年,但他們之間並沒有血緣關係。出生在窮山區的李宣理,家中兄弟姐妹多,父母養不起,便在李宣理3歲那年將他送人,李宣理很小就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他常常為此感到自卑,寄人籬下的感覺,讓他害怕遭到拋棄。
正因為如此,李宣理養成了順從聽話、怯於反抗、凡事不出頭的性格,養母在他20歲那年改嫁,已經是個大小伙子的李宣理,不敢獨自外出謀生,跟著養母去了新家,然後,與繼父長期共處一個屋檐下。
養母倒是把李宣理當親兒子對待,帶他改嫁,無非是希望走出大山之後,新任丈夫能幫李宣理找個媳婦結婚,要是他一輩子留在山裡,恐怕就得打一輩子光棍。起初,繼父倒也接受了這個兒子,帶著他四處撿廢品,教他一些謀生手段。
但很快,父子關係就出了不小的狀況,繼父對李宣理非打即罵,嫌棄萬分,李宣理都默默忍受。原來,繼父沒有親生的子女,接受李宣理,就是希望他能爭點氣努力掙錢,將來給自己養老;結果李宣理太老實,嘴又笨,不認字,算不清帳,連收廢品都做不好。
繼父教的謀生方法,李宣理怎麼也學不會,他只能靠每天賣力氣大維持著微薄的收入,還不如繼父掙得多,繼父因此萌生了要趕李宣理出家門的念頭,李宣理堅決不肯走,即使被繼父冷嘲熱諷、打罵嫌棄,也不願意離開家獨自漂泊,再加上母親從旁阻止,他仍然留了下來。
10多年過去,李宣理終於結婚,妻子來自鄰村,因為腦癱,智力存在障礙。她父母覺得李宣理老實本分,主動找上門,已經是大齡光棍的李宣理別無選擇,心想能結婚就是好事,就這樣成了家,生了兒子。
婚後沒多久,李宣理便撞破了讓他難以接受的一幕場景,對繼父埋下了怨恨的種子。
一個平常的傍晚,他下工回到家中,推開臥室的門,見繼父躺在他們夫妻的床上,旁邊是他患病的妻子。這一幕對李宣理而言無異于晴天霹靂,他頭一次高聲質問繼父為何做出這種無恥的事,繼父理虧,連連賠罪,保證以後不再犯。
李宣理想過報警處理,然而,他最終沒有這樣做。一來,他不想宣揚家醜;二來,他不願和繼父分家,他怕獨自謀生養不活妻兒。
原來,李宣理的兒子遺傳了母親的病,也患有腦癱,母子倆全靠李宣理以及李宣理的繼父掙錢才能生存,繼父一度嫌兒媳和「孫子」是累贅,要和李宣理分家,各自掙錢各自花,李宣理不同意,就這樣,他的軟肋被繼父抓住了。
隨著李宣理母親的去世,繼父更加沒有了顧忌,數年間,屢次對兒媳施暴,李宣理的妻子智力有問題不懂得反抗,但她會把事情說出去,漸漸地村裡傳起了不好聽的風言風語,李宣理聽到後仍然隱忍,將怨恨藏在心裡。
怨恨積累久了,一旦爆發就可能如火山一般造成毀滅性的後果。2008年4月27日傍晚,李宣理回到家,進門就見妻子坐在那裡哭,便問怎麼回事。妻子哭訴稱又挨了欺負,李宣理得知繼父又過來了,忍無可忍,拿起一塊轉頭便直奔繼父那,把門拍得砰砰響。
門開了,繼父就站在面前,李宣理問他是不是又做了對不起自己的事,他希望繼父能出言否認,繼父卻不以為意,輕描淡寫地承認了,父子倆就這樣吵起來,從吵演變為互毆,隱忍多年的李宣理那一刻被憤怒沖昏頭,隨手抄起案板上的菜刀下了狠手,看著繼父倒在血泊中。
維持多年的父子關係徹底結束了,李宣理因為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帶走刑拘。他如實供述了一切,認罪認罰。從人倫角度講,李宣理和繼父雖然沒血緣關係,畢竟共同生活多年,已有父子的名分,李宣理將其殺害,造成了嚴重的後果,應當接受法律的懲處。
但從法律的角度分析,繼父又存在刑法意義上的過錯,李宣理的妻子有智力障礙,他卻是正常的,其多次施暴的行為,有違道德,破壞風俗,存在明顯不當,對李宣理造成了精神的傷害,刺激其犯罪,根據這一點,可以酌情對李宣理予以從輕。
犯故意殺人罪,情節嚴重的,量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非所有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案件都要按死刑論處,尤其是因家庭矛盾糾葛而起、被害人有過錯的案子,慎用死刑,考慮到本案具體的情節,法院最終以李宣理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李宣理入獄服刑,妻兒在部門幫助下得到了妥善的安置,這對父子之間的矛盾,以悲情的方式畫上句點。
李宣理走極端發泄心中的不滿,當然不可取,但深究起來,繼父的肆意欺辱步步緊逼,才是誘發本案的最大原因,人應當知恥,行為有度,不可蔑視倫理道德踐踏他人底線,否則必惹禍端,不可不引以為鑑。
(《2008年河南一樁荒唐的家庭倫理案》一文圖片源自網絡,僅配合敘事;尊重原創,請勿抄襲、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