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南北多歧路,在抉擇命運的路口走錯一步就可能「一失足成千古恨」,等到眼前無路想回頭,往往會發現為時已晚。有的錯一開始並不知道是錯,有的錯最初就明白應該避開,譬如觸及法律底線的事,一旦為之,便是行走於刀鋒之上。
女毒販方曉紅,原本可以過上安穩的生活,但因為生就了美麗的面容,以及多次做出錯誤選擇,最終親手毀了自己的人生,從小縣城的平凡女孩淪為犯下重罪的毒販子。2004年方曉紅走下法庭,含淚與父母通話後被押法場,行刑前表情鎮靜,稱要「清清白白」地走。
1973年,貴州省開陽縣一個普通家庭喜迎千金,就是方曉紅,那個年代她能接受的教育有限,初中沒讀完便因現實原因輟學,到外面打工養活自己,這是她面臨的第一條岔路,十幾歲的女孩,青澀單純,容易被人引誘著學壞。
方曉紅的家庭對她的教導只停留在基礎的層面,從沒在精神上富養過她,她不懂得要遠離誘惑,堅守一定的原則,保持自我,一出去便到了歌舞廳里上班,期間與一個叫周某的混混認識並成為他的女友,周某可不是什麼好人,他脾氣暴躁,好勇鬥狠,心眼小,占有欲極強。
只因為方曉紅與其他男人跳了次舞,周某的拳頭便直接揮到了對方的臉上,他這麼做並不是出於對女友的愛,只是大男子主義發作,容不得自己的「所有物」被他人染指而已,這一點後來也得到了證實,周某被判處無期徒刑,入獄服刑,但他仍然間接改變了方曉紅的命運。
身邊沒了周某,方曉紅又與其他社會青年廝混到了一起,因為手頭緊,幾人合謀商議騙婚賺錢,方曉紅太天真,以為同夥將她送到偏僻的山村之後會很快來帶她走,誰知他們從此消失蹤影,別說來救她,連個信都沒託人送過,買方曉紅的單身漢花了5000元,將她看得很緊。
方曉紅不得不在異鄉痛苦掙扎,萬幸,苦苦熬到19歲,她終於得到他人幫助,逃回了老家。
這一次,方曉紅完全可以在老家定居下來,安穩地生活了,她雖然經歷比較曲折,卻仍年輕美麗,通過相親,成功俘獲了一個優質對象的心。對方是大學生,公職在身,他對方曉紅感到很滿意,如果兩人順利結婚生子、相互扶持度過一生,方曉紅也不會淪落到變成死刑犯。
方曉紅還是太年輕,她誤以為前任「男友」周某對自己是真心,想起他以往的好處,忍不住婚前去探視。結果周某一聽說她要嫁人瞬間暴怒,威脅稱她必須退婚,哪怕她去出賣自己都比嫁人強,要是不聽話,他有的是辦法讓人找她麻煩。
這番威脅嚇到了方曉紅,她知道周某說得出做得到,手段十分陰狠,於是匆忙回家說要解除婚約,父母親友鄉鄰都百思不得其解,那麼好的對象,方曉紅還有哪裡不滿意?因為本人堅持不願意,未婚夫也不好強迫,只得退婚。
方曉紅犯了個大錯誤,放棄了平靜的生活,再次外出打工。她長得美,嗓子又好,再加上勤學苦練,很快蛻變得色藝雙全,成為浙江慈禧一處歌舞廳的台柱。紙醉金迷、燈紅酒綠的環境,讓方曉紅本就不夠堅定的原則搖搖欲墜,因為捧她場的老闆們,為了追笑肯一擲千金。
費某、周某,都是生意人,都肯出錢換方曉紅的陪伴,方曉紅為自己的魅力感到得意,沒有絲毫猶豫便接受了他們提出的要求,成為被圈養的籠中鳥雀,費某和周某出手大方,她藉此攢下一大筆錢,只要她願意,離開這裡去找份尋常職業安穩度日並非難事。
然而方曉紅已經習慣做攀附對方的絲蘿,甚至為此生出了感情,又哪裡捨得走,她心想當對方一輩子的情人也不錯,至少吃喝不會愁,這顯然大錯特錯,周某與費某都是逢場作戲,喜新厭舊之徒,沒多久,兩人一個去北方發展,一個有了新歡便想擺脫方曉紅,不願意再與她糾纏了。
方曉紅大受打擊,她的失落被租房隔壁的一對夫婦看在眼裡,那對夫婦十分清楚方曉紅兜里有錢,更明白一個處在情感失意期的女人很容易被引誘著墮落,於是出於牟利的目的,接近她、勸她通過吸毒來解憂。
方曉紅哪會不知道毒品是萬萬不能碰的,仍然犯錯,嘗試了一次、兩次,最後上癮。
有了癮頭,錢就守不住了,一年時間她就敗光了近18萬存款,錯誤由小及大,方曉紅走上毒販子的道路還是與情感相關。
她想穩定下來,卻不加擇選,輕易地與一個劣徒走入婚姻,婚後屢屢被對方欺負,家裡的經濟也很堪憂,於是方曉紅再次出走,接受他人包養,靠這獲得錢財,並且為了擺脫只知道要錢、要不到就揮拳相向的丈夫,與另一個並非良人的對象王某談了戀愛,離婚後改嫁給他。
王某是有前科的人員,對感情不怎麼忠貞,方曉紅生下女兒後,以為能從此過上平凡安穩的生活,誰知女兒才2歲丈夫就移情別戀和其他女人跑了,方曉紅崩潰,她將女兒當成未來全部的希望,滿腦子都是如何讓她過上好日子,於是,她想到了當初帶著她接觸毒品的夫婦。
一念之差,就再也沒有了回頭的機會。2002年11月,她秘密進行了7次交易,交易的物品都是海洛因,為了賺錢,她從吸到販賣,最終走上了絕路,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後,得知很可能要面臨最嚴厲的懲處,方曉紅悔不當初,痛哭失聲。
方曉紅犯了販賣毒品罪,本罪的責任形式為故意,她明知這種行為必然危害社會,危害公眾健康,仍然為謀求巨大利益鋌而走險,犯下無法被饒恕的錯誤,情節嚴重,即使不以營利為目的實施販賣毒品行為的,也能構成本罪,方曉紅販賣900克海洛因,最終被判處了死刑。
關押期間方曉紅最惦記家人,尤其是年幼的女兒,她不斷和家人通信以求在生命最後的這段時間不留遺憾。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走下法庭的方曉紅,被定於2004年6月25日執行注射死刑,她含淚帶上了遺書信件和女兒的照片,與父母通話後被押赴法場,這一天,她特意選擇了一身白衣。
方曉紅說,她要「清清白白地走」。從告別到行刑,方曉紅都保持著鎮靜的表情,默然接受懲處,靜靜離開了這個世界,只留下一份懺悔書,給後人引以為鑑。她經曆數個錯誤選擇才走上歧途,人生的關鍵路口一定要慎重,不要一步錯、步步錯,原則錯誤,更堅決不能犯。
(《04年方曉紅走下法庭,含淚與父母通話後被押法場,行刑前表情鎮靜》一文圖片為網圖,配合敘事,與案情無關;原創文章,禁止抄襲、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