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戶拒簽協議之後就能得到高額補償?拆遷戶還要做好這幾件事

原標題:拆遷戶拒簽協議之後就能得到高額補償?拆遷戶還要做好這幾件事

導讀:在我國拆遷戶要做好這幾件事:1、拒簽並不代表撕破臉,但應抓住拆遷方的「痛腳」,增加談判籌碼。2、遭遇逼遷,不要退讓妥協,勇於依法維權反擊拿回合理補償。拒簽拆遷協議並不是目的,只是避免權益進一步受到侵害的階段性處理方式。

拆遷律師常常會告訴被拆遷人,如果拆遷補償不合理,或者拆遷協議內容簽訂形式有問題的,被拆遷人一定要拒絕簽字,不要自己跳進拆遷方布置的陷阱。

拒絕簽字很容易,可是拒簽之後,被拆遷人該怎麼做來爭取合理補償呢?如果拆遷方因為被拆遷人的拒簽惱羞成怒進一步做出侵犯被拆遷人權益的行為,被拆遷人又該如何應對呢?

1、拒簽並不代表撕破臉,但應抓住拆遷方的「痛腳」,增加談判籌碼。

律師提醒被拆遷人:不要在權益無法保障的情況下在協議上簽字,但是並不是要被拆遷人直接和拆遷方「撕破臉」。暫時不簽並不代表著永遠不簽,如果雙方能通過協商談判達成一致意見,及早簽訂協議完成搬遷,對雙方來說是皆大歡喜的好事。

因此,在拒簽不合理協議後,被拆遷人首先要做的就是為增加自己的談判籌碼,搭建有利於自己的談判平台做準備。

被拆遷人要明白的是:拆遷方之所以試圖用嚴重侵害被拆遷人權益的補償條件,逼迫被拆遷人簽字搬遷,就是看準了被拆遷人不懂法律、信息閉塞,不能做出有力反抗。被拆遷人這時更要讓對方意識到自己並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

被拆遷人這時可以通過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等途徑收集與拆遷項目有關的信息,找出拆遷方征地拆遷過程中存在的違法行為的證據,針對這些違法行為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藉助具有強制力的司法裁判結果確認拆遷方行政行為違法,向拆遷方施壓。

實踐中,當維權進行到這一步,拆遷方可能會積極提出與被拆遷人重新就拆遷補償事宜進行協商的情況。此時,情勢相較之前會更有利於被拆遷人提出有利於己方的補償條件。

當然,被拆遷人必須要能夠真正抓住拆遷方的「痛腳」,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被拆遷人可以在搜集證據、啟動法律維權程序前多向專業拆遷律師諮詢,讓律師幫自己把好關。

2、遭遇逼遷,不要退讓妥協,勇於依法維權反擊,拿回合理補償。

當被拆遷人真的拒絕簽字搬遷時,拆遷方往往不會一直被動等待被拆遷人出招,而是會主動做出更多逼遷行為。

實踐中最常見的主要有三類:

(1)斷水、斷電、斷路等。

對於這種情況,被拆遷人要主動收集證據,先借供電、供水合同關係向供電供水公司提出恢復供水供電要求;如果供水供電公司拒絕復供的,被拆遷人可以基於雙方簽訂的合同通過提起民事訴訟的途徑進行維權,同時可以向當地監察部門和電力、水務部門進行舉報要求查處。

與此同時,被拆遷人也可以在供電供水公司的配合下,收集水電供路毀壞的相應證據,報警要求公安機關履行保護公民合法財產和公共財產的義務,並在警方的調查下收集斷水斷電斷路與拆遷方侵權行為相關的證據,針對拆遷方的違法行為啟動法律程序維權。

(2)以被拆遷人親朋的工作、學業等為要挾的「株連式逼遷」。

這種情況下,如果被拆遷人拒絕簽字搬遷,拆遷方往往會借被拆遷人家庭成員或近親朋的工作單位、學校向其施壓,提出被拆遷人如果不簽字搬遷,就影響其工作或就學等。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中明確強調:

採取「株連式拆遷」和「突擊拆遷」等方式違法強制拆遷的,要嚴格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此時被拆遷人可以保留在工作或學業中遭到威脅的相關證據,向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及當地政府舉報投訴,要求有關部門查處、制止拆遷方及相關單位的違法行為。

(3)直接向被拆遷人施加暴力、脅迫行為。

實踐中很多被拆遷人遇到過被不明身份人員尾隨、被堵鎖眼、家中被投擲磚頭雜物的情況,甚至有被拆遷人或家人遭遇過人身傷害、綁架要挾。

遇到這類情況,被拆遷人要視情況靈活處理。如果人身自由已經被控制的,可以先妥協簽字,保證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儘可能保留一些相關證據。事後一定要第一時間報警求助,並在律師的幫助下及時針對受脅迫簽訂的拆遷協議啟動維權法律程序。

最後拆遷律師向提醒被拆遷人的是:拒簽拆遷協議並不是目的,只是避免權益進一步受到侵害的階段性處理方式。在拒簽協議後,被拆遷人要積極主動為爭取合理補償展開行動,同時也要小心提防拆遷方的逼遷招數。

除了以上我們提到的情況之外,實踐中也有拆遷補償未談妥,被拆遷人原本的合法房屋突然就「被違建」的。

無論被拆遷人遇到的是哪類情況,被拆遷人都要先保持情緒穩定,冷靜搜集證據,並積極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千萬不要被拆遷方激怒,再被扣上做出違法犯罪行為的帽子,那將更不利於我們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