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加班工資怎麼算?80%的人算錯了,你會算嗎?

2019-09-24   聊聊公積金

下周就是國慶假期了,今年國慶節放假的安排: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七天小長假想想還是挺激動的,雖然出去了是人人人人的場面,但是放假心情總會好。不過有部分人可能十一會面對加班的情況,這樣的加班工作你會算嗎?千萬別吃虧啊!

計算加班工資的公式為: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計算係數×加班天數。但實踐中經常會遇到如何確定加班費的「三要素」即計算基數、計算係數和加班時間的諸多疑難問題。

一、如何確定加班費的基數?

各地略有不同,以上海為例:

根據《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第九條規定:「加班工資和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為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正常出勤月工資,不包括年終獎、上下班交通補貼、工作餐補貼、住房補貼,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加班工資等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注意:加班工資和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績效工資」是否應計入加班和假期工資基數?

理論上講,「績效工資」是根據效益發工資,而不是計時發工資,所以不應列入「正常出勤月工資」,但是現實中情況千差萬別,不能一概而論,而應具體分析。

如某企業基本工資薪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等級工資制員工績效工資實際支付與當月公司總體業績完成情況及員工月度考核成績掛鉤。

假設該企業某職工基本工資2000元,業績工資基數(100%)為10000元。他的加班和假期工資基數應當如何確定?因為他只要正常出勤,當月至少能拿到2000元+5000元=7000元,這7000元就是他的正常出勤月工資。那麼,他的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就是7000元。

但是假設公司規定考核職工業績工資為零呢?是否他的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就是2000元?當然也不是,還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上海目前是2480元。

三、如何確定加班費的係數?

加班工資基數確定後還要確定加班工資係數。加班費係數有三種:150%、200%、300%。

我國《勞動法》明確了延長工作時間的條件、標準和工資報酬。其中,第四十四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四、如何確定加班時間?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的工時制度。實行標準工時制的職工,經用人單位安排,在法定節假日、周休日或在制度工作日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可以確認為加班。

五、加班費不給或少給怎麼辦?

員工在國慶這樣的法定節假日加班,會拿到雙倍或三倍工資,但有的單位會在加班費上做「減法」。

遇到這樣的情況,勞動者一方面要保留好加班證據,另一方面可以撥打勞動保障監察部門熱線12333、司法部門熱線12348、工會組織熱線12351維權。因支付加班工資引發爭議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請求裁決用人單位支付加班費及補償等。

勞有所得是勞動者的基本權益,對於自己的工資收入,千萬別小心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