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駕駛證不再是12分?​真相如此

2019-12-20     駕考寶典

前段時間,一則題為《駕駛證不再是12分,車輛不再「年檢」……有車一族趕快了解!》的文章在網上被「瘋狂轉發」。



這篇網文稱,公安部通知全國範圍內提高駕駛證的分數,不再是原來的12分。駕駛人可通過答題、學習或者舉報違章增加自己的駕駛證分數,最高可增加6分。增加的分可用於處理一些簡單的交通違法。


對此,交警蜀黍發現網上出現許多關於此事的網帖,大多是由汽車行業自媒體發布,他們將地點省略,再把相關政策拼拼湊湊,以此博取網友眼球。



交警蜀黍提醒:

這是謠言!不要信!


根據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目前,各地交管部門都嚴格按照此規定對機動車駕駛證進行記分管理。

目前全國都在執行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也就是大家常說的公安部139號令,最新一次修訂是在2016年,從2016年4月1日起執行到現在,期間沒有進行過任何修改。


確實有一些地、市交警大隊,有通過學習抵消扣分的舉措,比如:濟南交警、湖北交警,但這只是部分地區,並沒有全國實施,也沒有由公安部頒布規定。


且目前沒有任何將要再次修改新增項目的通知,即便將來發生變化,信息也將由權威部門提前進行公布,並由公安部簽發。

望各位駕駛人

不信謠不傳謠!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QsJuI28BMH2_cNUgkWq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