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不存在什麼學習偏好類型——不要局限學生

2019-11-13     異璧

有個相當常見的概念:不同的學生大腦類型不同,學習的類型也不盡相同。因此,有的學生也許在聽課時能夠更好地理解,有的人則更傾向於書面閱讀,或者還有的人更易於從動手展示中學到知識。這個「學習類型」的概念相當簡單,按理說應該很容易有科學證據能夠對其進行佐證,但數十年來的研究顯示,這個觀點並不正確。不過,學生們、老師們,仍然非常信任這一觀點——實話說,這對培養學生的學習能力並不有利。

我們之前所說的那個例子,有自己一套獨有的理論,即VAK理論,V代表視覺(visual),A代表聽覺(auditory),K則代表觸覺或是運動記憶(tactile/kinesthetic),不過,這並不是說只有這麼一種理論。2004年一項研究發現,類似的學習類型理論有71個,包括基於性格分析的Myers-Briggs模型的理論,到基於人腦學習功能的理論。不過不管是什麼理論,所有這些理論都建立在一個嚙合假說(meshing hypothesis)的基礎上,即為了使學生的學習效果最大化,老師們在授課時應該嚴格依照學生的學習類型進行授課。

但數十年來,各種研究都證明,這個說法並不準確。例如1970年,教育研究者Gene Glass寫道:「『沒有證據顯示,不同授課模式同個體學習類型間存在關係。』無數人都已經證明了這句話的準確性。」2008年,當時一項研究評估回顧了相關學習類型的研究,然後發現,「學習類型」這種東西並沒有足夠的證據來支持這個理論。然而,即使如此,就在前不久進行的一項涉及700名教育者及相關從業人員的調查里,90%的人都認為,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學習類型偏好。

據CatherineScott2010年發表於《澳大利亞教育周刊》的論文稱,這一流傳已久的傳言很可能是由西方文化的傳統觀念引起的。在她看來,西方文化通常會以獨立的個體這一觀點來看待每個人,每個人出生之後就會有其特有的特質;而東方的文化則不同,他們的觀念更注重過程,也就是說每個人會被他們的經歷塑造成型。這種觀念上的影響對教育系統帶來了深遠的影響。「乍一看,那些有獨立個體傾向的老師會根據孩子某一個動作來輕率地判斷這個孩子屬於某個類型。」她寫道。如果一個學生在動手課里表現良好,在閱讀課里表現欠佳,那麼有這種個體觀念的老師會將這名學生定義為觸覺型學習者——這樣的結果是,這個學生自己也可能會在未來的人生里如此自視。

不過,別急著下定論:你至少能記得學生時期的某一堂課、甚至是某一天的課。或許課程內容是某個著名戰役的重現,或者是一堂歡樂的英語課,或者是生物課上解剖蛤蟆。如果那節課的老師並沒有按照你的學習類型授課,那為啥你會記得這麼清楚呢?

老師們其實並不是根據學生的類型來調整授課方式。老師們是根據教授的內容來調整授課方式的。研究顯示出,用適當的方式教授某一特定的課程,確實能夠有利於授課效果。例如,用視覺的方式教授數學,教授聽力時則會主要使用口語。不管某人如何認為自己是個聽力導向的學習者,他們也不可能光靠聽力就學好地理課。

當然,這並不是說所有人學習的時候都是一個方式。每個人的興趣、此前的知識、經驗都不同,而研究顯示,這些素質會對每個人的學習效果產生重要影響。例如,初學者想提高學習水平,最好是學習案例,而有經驗的人在學習的時候,想達成最好的效果,最好是去實際解決問題。

但正如研究顯示的那樣,花時間來搞清楚學生的個人學習類型、教會老師如何針對不同類型的學生講授課程,這麼做很可能誤入歧途。這不僅僅浪費了本可以花在更有效方法上的時間,同時這一舉動也充滿了各種局限:它假設某個特定的學生只能從特定的課堂里學到東西。

正如2008年的那篇文章作者總結道的一樣:「考慮到人腦所具備的卓越的學習能力,對學生而言,最好還是讓他們能夠接觸到充足的選擇、想像,這一點對我們自己也很重要。為此,首要的重點應該是向學生們傳授經驗、引入活動和挑戰,從而提高每個人的學習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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