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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下午,固鎮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涉疫情口罩詐騙案件並當庭宣判,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易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一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易某為四川省巴中市人。2020年1月26日,易某發現一微信好友在朋友圈中倒賣N95口罩,並與該人談攏購買4000個N95口罩事宜後,即通過微信朋友圈發布出售N95口罩的信息。同年1月28日被害人余某某添加易某微信,打算向其購買N95口罩。2月1日,被告人易某在收到所購買的口罩但均為一次性口罩的情況下,仍向被害人余某某謊稱其有N95口罩並要求轉帳。被害人余某某決定購買500個一次性口罩和1500個N95口罩,共向被告人易某轉帳23750元。轉帳後被告人易某向其發送2000個一次性口罩,然後將被害人余某某微信拉黑。被告人易某庭審前同意該案適用速裁程序審理,並自願認罪認罰,當庭表示悔罪。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易某被他人騙取之後又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考慮到被告人能夠自動投案,並積極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蚌埠日報全媒體
記者:吳媛媛 通訊員 陳棟樑
編輯:侯 靖
校檢:袁玉柱
監製:成 凱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F1bQLnEBnkjnB-0zcCn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