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絕對沒有權利去傷害另一個人

​11 月 25 日,是國際法反家暴日,但那一天,微博上爆上熱搜的,卻是一段觸目驚心的「家暴直播」。

視頻中,一戴眼鏡的男子將宇芽從電梯里使勁拖拽,宇芽整個人躺在電梯里用腳蹬著電梯門,仍被該男子拖拽了出來。

一個人絕對沒有權利去傷害另一個人

宇芽說,視頻中的施暴者是她的前男友 @沱沱的風魔教(以下簡稱「沱沱」),是一名繪本家。她與沱沱於2018年1月認識,該男子44歲,離過三次婚。

宇芽稱,被拖出電梯後,她的前男友用力掐她的脖子,感覺快要窒息,又被抓著頭使勁往牆上撞,不停辱罵,接著又被前男友抓住肩膀用力往地上一摔,尾椎著地,雙腿失去知覺。兩名自稱是該男子前妻的女性,也指認曾遭受過其暴力行為。

宇芽同時也在微博中曬出第五次家暴的急診病歷。該病歷稱,患者「被他人打傷跌地疼痛,瘀紫」,診斷為「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

令人感到驚訝的是,這是宇芽在不到兩年時間裡遭受的第四次家暴,其前男友的兩任前妻也公開指認曾遭遇過家暴。

而這,絕對不是個例。

一個人絕對沒有權利去傷害另一個人

中國婦聯新聞網公布的數據顯示,中國 2.7 億個家庭中,約 25% 存在家庭暴力,中國每年有 15.7 萬名女性自殺,其中 60% 是因為家庭暴力導致。

上述數據足以說明,就在我們的身邊,還有許多家暴事件正在發生。只是,它們往往隱藏在社會的陰暗角落,不為人知。然而,那些受害者身上的傷痛,絕不會因此而減少半分。

離不開的非正常關係

有些人會問了:家暴發生後,受害者難道不應第一時間就對外求助或報警嗎?為什麼不離婚?
非常直男的思考邏輯:無論是離婚還是報警亦或是向外界求助,都可以得到有效的幫助,而這也就意味著「家暴」的實際解決。

但實際上,這句話和廢話沒什麼區別。

被施暴者實際上已經被暴力所擷取,她們很難離開這段關係。一個觸目驚心的數據是,平均家暴發生35次受害者才會選擇報警。

一個人絕對沒有權利去傷害另一個人

這個帶血的數字所帶來的壓力,才使得被家暴者有了足夠的力量來坦然面對一了百了之後需要面對娘家、前婆家以及親戚朋友所帶來的風評惡語。

所以,受害者需要的是鼓勵,而不是被苛責。

助紂為虐的「放任」

更讓人憤怒的是,施暴者在事後竟然能保持「淡定」,甚至坦然的將「錯誤都推在他人身上,覺得自己很無辜」

我們心中會很自然的生出這樣一個疑問:問什麼沱沱的底氣這麼足?我想,底氣是被「慣出來」 的。

「巴甫洛夫與狗」的條件反射實驗是我們在教科書中接觸到的內容,是指一個刺激和另一個帶有獎賞或懲罰的無條件刺激多次聯結,可使個體學會在單獨呈現該一刺激時,也能引發類似無條件反應的條件反應。

當人做了某一行為而得到肯定/獎勵/強化時,他會更多地重複、強化這個行為;而因為某一行為得到懲罰時,他會減少這一行為。

行為A——獎勵——重複A

行為B——懲罰——減少B

說得複雜,其實就是獎懲。

這太常見了,你會用獎懲訓練你的狗狗,也會用獎懲培養你的孩子。而你可能沒有想到,長期家暴的形成,通常也是由於這種獎懲反應的失衡。

暴力行為本身就會帶來對施暴者的獲益:比如打完人,壓力或情緒痛苦得到了宣洩和緩解,這屬於一種內在的「獎勵」。

而如果在動手後,受害者被「打服了」、「忍了」,變得更順從、甚至認同加害者……這樣的反應對於施暴者來說,也是妥妥的「獎勵」。

不再是「家務事」的家庭暴力

2016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實施,意味著家暴中的受害者有了法律上的依據來合法的保護自己。

而這,也正是能夠真正給施暴者帶來心理範疇懲罰的方式,能夠讓施暴者真正意識到自己行為的代價和後果從而自願減少暴力行為。而不是用幾句簡單的懺悔就能使受害者回心轉意,這更像是受害者對已經發生的暴力行為發放的許可證。

我們也應該改變這樣一個觀念:家暴不再是家務事,而是犯罪。

如遇到家庭暴力,請一定要明確說「不」!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DRrHtW4BMH2_cNUguq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