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房東凌晨闖入房間,猥褻入住女子!當事人還原事發經過

2024-08-01     昆明信息港

近日,一女子在社交平台上發帖稱

她在杭州上城區潮旅商務酒店

遭遇酒店房東猥褻

7月31日,發帖人李女士(化姓)

在接受大皖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

酒店房東因猥褻

被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區分局

處以行政拘留七天的行政處罰

不過酒店與酒店房東

至今未向其表達歉意

也未作出任何形式的賠償

李女士在社交平台自述遭遇猥褻

7月31日,大皖新聞記者與李女士取得聯繫。據其回憶,事情發生在7月18日凌晨兩點左右。事發前,她在馬路上因個人原因大聲哭泣,哭泣聲引得路過的一位大媽和一名男子的注意和安慰,而該男子正是後來對她實施猥褻的酒店房東。

李女士告訴大皖新聞記者,大媽好心安慰自己別哭了先去附近的酒店休息,男子也在此時稱他知道附近的酒店在哪,和大媽一同領李女士來到附近的潮旅商務酒店休息,「大媽扶我上樓後就離開了。」

18日凌晨兩點左右,門外持續的敲擊聲將已熟睡的李女士驚醒,「我就問是誰,他說是陪著辦理入住手續的人,想關心我的情況,但我當時簡單回應了下並未讓他進門。」

然而,該男子卻持續敲門。「他說要進來看下我的情況,說我哭了一晚上,不放心我的身體。」李女士告訴記者,沒多想的她便穿好衣服前去開門。

「我剛開門他就直接進來反手關上門,坐在了房間的沙發上。」李女士稱,她當時很害怕,便不斷嘗試將門打開,在開門關門的不斷僵持中,男子開始對她進行猥褻,「他就伸手抱我、摸我的胸,還說可以給我錢讓我和他發生關係。」

李女士稱,掙扎中她打開房門並大聲呼救,「這個過程中沒有酒店工作人員趕來幫助我,是我大喊之後把他推出房門。」

令李女士不滿的是,她給前台打電話無人接聽,「報警後,警察帶我離開了現場。」李女士告訴記者,她也是在派出所才得知對她實施猥褻的就是酒店房東。

李女士提供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更令李女士感到氣憤與委屈的是,雖然房東因猥褻被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區分局處以行政拘留七天的行政處罰,但酒店房東與酒店卻未對其本人表達歉意,也未作出任何形式的賠償,「房東和酒店從頭到尾沒有對我說過一句道歉的話。」李女士表示,她需要酒店向她道歉以及賠償,「如果酒店沒有管理問題,又如何會讓猥褻我的男子上樓的?」

7月31日,大皖新聞記者就當事人反映的情況聯繫到杭州潮旅商務酒店。一位工作人員向記者回憶了當天的情況。工作人員稱,事發前該女子是在酒店房東等數名人員的陪同下進入酒店辦理入住的,「他(指房東)和我們只是一個租賃的關係,所以入住前前台工作人員也詢問了女孩是否和現場人員認識,但她一直在哭也沒回應,還是其他人拿她的手機掃碼辦理入住的。」該工作人員稱,辦理入住手續後,是同行的一位阿姨將女子攙扶上去的。

對於「酒店未阻攔猥褻男子上樓」的說法,工作人員也作出了回應,事發當日凌晨兩點左右,房東來到前台稱要上樓看一下那個女孩子,「我們前台也說了要登記,但對方威脅前台說我是房東我登記什麼。」該工作人員告訴大皖新聞記者,房東也是陪同女孩辦理入住的,前台只是打工的也不敢得罪房東。

是否上樓進行援助?酒店工作人員稱:「事發房間在三樓,確實沒有聽到,而且電話第一次未接到,但前台及時進行了回撥。"

在採訪中,酒店工作人員承認,讓酒店房東上樓確實是管理上的問題,「我們後續也會加強管理。」同時該工作人員表示,酒店希望能調解處理此事,如果對方願意心平氣和調解,他們也願意配合,"只要對方的訴求合理,我們肯定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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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信息港整理編輯

來源:大皖新聞(記者:孫召軍)

編輯:叢 林

審核:李貴芳

終審:宋建波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9cb9bcb756f7b3cc9ecf0913340e141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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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