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美之心人皆有之,現在醫療美容越來越流行,大家的接受程度也越來越高。不過,切記不要感覺醫美是小事就不簽合同。南京一位方女士做祛斑醫美,就因為沒有簽訂合同,陷入了糾紛,給自己帶來了不小的煩惱。
4月23日下午,一年輕女性方女士拉著中年女子鄭某來到南京共青團路派出所。方女士說,從去年9月起,她前往鄭某的美容院進行祛斑,斷斷續續半年多也沒好,於是拉著老闆鄭某到派出所討要說法。
方女士說,用藥持續了半年時間,不僅面部觀感不好,還有刺痛,她無法接受。
南京共青團路派出所民警呂寶慶介紹,方女士提供了之前臉上有斑的圖片,和現在相比有一點點擴散的感覺,具體的情況還需要醫療機構檢測。
民警對比發現,確實效果沒有達到方女士的預期。美容院老闆鄭某則稱,這種情況還需要進一步治療。
但尷尬的是,雙方做醫美前並沒有簽訂合同,對於效果和療程也沒有約定。
鄭某也承認,當初考慮祛斑是個小型醫美服務,沒有重視簽訂合同。經過警方協調,她表示願意退還3000元的費用,方女士也表示接受。
呂寶慶說,作為基層派出所,經常會接到類似警情。這種警情處理民警也總結了一下,建議大家儘量去正規的信譽度高美容院,同時還要查看美容院資質、營業執照、許可證、醫師證書等材料,最好籤訂相關的消費合同。如果出現消費糾紛,消費者也能掌握相關證據,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來源:江蘇廣電總台·融媒體新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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