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救了落水女孩,婉拒報酬的江蘇青年,為何將女孩全家告上法庭?

2024-05-06     八月未完

原標題:曾救了落水女孩,婉拒報酬的江蘇青年,為何將女孩全家告上法庭?

自古以來我國奉行的思想道德就是一個「善」字,因為古人非常相信報應循環之事,他們認為與人為善就是與己為善《增廣賢文》有云:「天理昭昭報應不爽。」但今天給大家講的這件事卻讓人心生唏噓,做個好人實在是太難了。

1999年12月,江蘇一位叫做楊永的小伙在下班回家的路上突然發現旁邊河中有位小女孩在掙扎!周圍指指點點看熱鬧的很多,但真正願意伸出援助之手的人卻沒有,這麼冷的天誰都不願意冒著生命危險救一個陌生人。

楊永也在猶豫,畢竟這天實在是太冷了,水裡肯定更冷;但他轉念一想,寒冬臘月,小女孩明顯不會游泳,再耽擱下去只怕女孩就要沒命了。楊永實在還是無法接受看著一條生命在眼前消逝,他乾脆將外套一脫,猛地一頭扎進河裡。

儘管河水冰冷刺骨,自己也累得不行,但落水的小女孩終於被楊永救了上來,這個時候楊永才知道原來小女孩竟然是被一輛車給撞進河裡的。人救上來後原本「高高掛起」的人們倒是一窩蜂湧了上來,七手八腳將小女孩送進了醫院,救人的楊永卻被忽視了。

被忽視了楊永也不在意,只是他本就因下水凍得直打哆嗦,再加上寒風這麼一吹,回去就發起了高燒。

或許是這事鬧得比較大,女孩家人帶著女孩輾轉找到了楊永,不僅親自感謝還帶來了5000塊感謝金,這在1999年也算得上是一筆「巨款」了。楊永救人本就不圖錢也不圖名,只求自己良心過得去。

他是個熱心的小伙,雖然賺的不多平常只能靠賣姜為生,可每次碰到這種不平之事他能幫總會幫一把,已經陸陸續救了三四個落水小孩了,每次小孩家人帶著小孩來感謝,那些錢楊永一份都沒收,因此這份報酬楊永同樣沒有接受,他覺得自己只是做了應該做的事情。

有人估計要問了,這楊永不是人挺好的嗎,為何之後又將女孩一家告上法庭呢?因為沒想到才過幾天,他突然發現自己腰腿疼得厲害,去醫院一查,竟然得了痹症!

這痹症可是有「不死癌症」之稱,主要是由於風寒引起的,不僅之後都不能做苦力了,藥也一直不能停,需要靜養。救人把自己救出了個這麼大毛病,楊永著實接受不了,但他是個善良的人,他認為之所以會出現這一切,還是因為肇事司機亂開車,所以他聯繫到女孩家人,希望女孩家人能幫忙狀告肇事司機,為自己賠償一些醫藥費。

為什麼得要女孩家人呢?因為女孩才是直接受害人,楊永本人是無法直接去找肇事司機索要賠償的,萬萬沒想到的是,女孩家人竟拒絕了楊永這一請求。

原來在事發之後肇事司機很快就跟女孩一家達成和解,肇事司機私下賠償給了女孩家長一大筆錢,因此怕麻煩的女孩家人不願再去起訴肇事司機,害怕到手的錢全沒了。

「滴水之恩、湧泉相報。」楊永救了女孩的性命,讓女孩免於死亡、讓女孩家人免於悲痛,自己卻因此身體受損,難道女孩一家不應該承擔起相應的義務與責任嗎?況且楊永並沒有讓女孩一家負責,他善良的只想讓開車撞人的肇事者負責,為何女孩一家這都不願呢?楊永救了女孩連累自己,私了的賠償女孩家人拿了且不願管楊永,這是什麼道理?

自己身體徹底壞了,家裡還因此被連累,心寒不已的楊永走投無路,只能在2000年時將女孩一家告上法庭,希望自己能有應得的補償。但法院的判決結果再次打擊到了楊永,他只得到小女孩家人2583元和肇事司機3890元的賠償金。

楊永不甘心,家裡實在支付不起高昂的醫療費了,於是在2004年跟2006年又分別打了兩次官司,可獲得的賠償金頂多抹平打官司的錢。

最讓楊永無法接受的是,自己明明是在爭取應得的利益,眾人卻評價自己「索要無度」。想到自己救人後被授予的「見義勇為先進分子」稱號,楊永只覺得諷刺無比。

俗語有云:「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願與人為善者真能幸福一生,肆意為惡者終食苦果。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2097c1a0c3c1593a053b385f455e185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