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一退再退,不做蠟燭做職業經理人,怎麼懲戒學生?

2019-11-24   及時雨宋尚春

近日,教育部發布《中小學教師實施教育懲戒規則(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規則》提出,教師可根據學生違規違紀情況,進行點名批評,限制外出集體活動,不超過一周停學或停課等懲戒,並明確6種被禁止的教育懲戒方式。

《規則》第一條是不許造成身體痛苦的體罰行為。

6種被禁止的教育懲戒方式

體罰學生的確不是好的教育方式

對家長來說,打孩子是無能的表現;對老師來說,打孩子是無能的表現;對學校來說,辭退打學生的老師,也是無能的表現。

人類的學習機制,是複製、演繹、體驗、領悟。每個孩子天生就是一個學習家,這是大自然賦予生命的天賦。教師打學生的時候,班級里的學生,大腦接受老師打人時的信息刺激,會複製、記憶打人的動作、神態、語言。當學生遭遇應激事件的時候,比如別人的言語刺激等,他們的大腦就會自動呈現暴力畫面,他們就可能會用惡劣的語言、肢體動作去應對眼前時間事件的發生。尤其是在成年以後,在與同事相處,與上下級相處,在生活中與妻子相處,與兒女相處的時候,這些暴力的畫面隨時會被從大腦中調動出來,將他們的人際關係搞得很緊張,甚至一塌糊塗。

老師打學生的時候,學生感受到的是恐懼,是被老師瞧不起,是怕同學瞧不起,但又不敢反抗,內心處於極度痛苦糾結中。學習本來是自己的事情,但此時卻變成為了讓老師滿意、讓家長滿意而學習。有些學生就會對學習產生厭惡,因為對老師的厭惡而對學習產生的嫌棄。這也能解釋為什麼畢業後人們的讀書意願度很低,國民素質普遍不高,因為不是發自內心的想去學習啊!

老師可以採取的一般懲罰措施

體罰學生不是重點,重點是老師一退再退,不做蠟燭做職業經理人

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干」,李商隱的這句詩通常來形容教師燃燒自己、照亮別人的自我犧牲精神。以我的讀書經歷,我覺得這樣的表述蠻準確的。老師把教書育人當作終身奮鬥的事業,不止教書,還會無私幫助家庭困難的同學。有時候會體罰學生,但不是發泄私憤,而是學生的確犯錯。

後來風氣變了,市場經濟解放了人民賺錢的思想,家長們都做職業經理人,後來老師們也開始做職業經理人。僅僅把教師當作一種職業,在課堂完成授課。有些極其精明的「精緻利己」的老師,還會課上輕鬆教學,師生一片歡樂,重點、難點必須在課後上他的輔導班,不然別想拿到好成績。

這就是我們學習西方文化的後遺症,出現越來越的「精緻利己者」。

西方文化過於重視理性,注重規則和制度對人的約束。人們為了自己的利益,不得不去遵守。看起來大家都遵紀守法,彬彬有禮,但實際上並非是發自內心的,而是處於」這樣對自己最有利「。發展到最後,就是對自己有利,不顧道德的「精緻利己者」

沒有興趣的課堂

比如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美國著名金融投機家索羅斯在亞洲各國和地區發起了連番狙擊,獲得極大成功,使得泰國、馬來西亞、菲律賓、印尼等國家和地區幾十年來積存的外匯一瞬間化為烏有,由此引發了亞洲金融危機。(亞洲金融危機是二戰後對這些國家經濟,政治和民生等各個層面衝擊最大的一次危機)。曾經菲律賓潛力巨大,金融業發達,擁有亞洲最好的金融業,是亞洲第二富國。全盤西化,打開了打門,兩場金融危機,全國積攢多年的財富被西方洗劫一空。二十年後今天,菲律賓的女人們到全世界做女傭!

迄今為止,西方的經濟學家,包括很多中國的經濟學家,並沒有譴責索羅斯的不道德,相反很多人把他視為英雄,因為他「發現了規則的漏洞,合法的讓自己的收益最大化」。

這就是西方人的規則和思維,只要不違反規則、不違法,做什麼都行,極大的放大了人性的殘忍與貪婪。而且,這些規則往往西方人制定的。

百年大計,教育先行;教育子女,父母先行

前幾天教委進行學生減負,結果是「南京家長已瘋」。現在教育部又開始限制教師的教育懲戒方式,恐怕輪到「老師已瘋」。

家長能做什麼?

過去的老師是蠟燭,教育學生以他們為主。現在的社會,就像上面論述的,都是職業經理人,家長不能自己去一門心思的撈錢,反而要求老師去無私奉獻。育兒既然不能再靠老師,只能以家長為主。現在還把希望寄托在老師身上,那就不是負責人的家長。

為什麼教育是家長為主?

每個人的成長、生活都要依靠家庭。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課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師。作為孩子的啟蒙老師,家長的一舉一動都會影響孩子的思維與習慣,點點滴滴匯成河流,養成習慣。

只有父母才是唯一跟隨孩子成長的人,也只有父母才能對孩子因材施教的人,也只有父母以身作則,才能培養出自覺學習,自我覺悟的孩子。父母做得好,孩子就會好,孩子做得好,老師就喜歡,自然就用不到體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