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0年代以來,我就一直在黑龍江省下岬村做田野調查。下岬在哈爾濱市南面大約50公里處,離所在的縣城25公里,是個以種植玉米為主的農業村。60年代以前,該村只有北面是耕地,東、西、南三面均被沼澤地環繞。70年代時,這些沼澤地被開墾出來種植稻穀。下岬與鄰近的各個村莊相隔1至3公里不等。南面5公里就是黑龍江省與吉林省的界河拉林河。在歷史上,這裡夏季常常發洪水,村裡地勢低的耕地總是受威脅。70年代建設的水利網解決了這個問題。在沒有洪水威脅的情況下,下岬有著極其肥沃的黑土地。
與關內的農村比較,下岬村的歷史非常短,只有大約100年。其實,整個縣城也只有這麼短的歷史。在19世紀以前,這裡一直沒有人定居。清朝允許人們前來定居之後,下岬的第一批移民在19世紀開始建房居住。這塊地方後來就成了下岬村的中心。下岬在20世紀30年代正式成為行政村。從那以後,村子規模不斷擴大。集體化時期,下岬村被設為下岬大隊,內分4個生產隊,非集體化之後它又還原為村。根據1998年夏天的統計,村內有381戶,共1492人。
不過,對於這裡的村民來說,下岬村的意義遠遠不止於其行政功能。這裡也是他們生存的精神空間,是他們的本土道德世界。借用Kleinman夫婦的話,在這個世界裡,「權力、地位、威望、物質資源、民族認同、社會秩序等等生存的基本要素得到了確實的體現。由於涉及人們的根本利益與價值體系,所有社會行為都與道德有關。」
家庭的私人化
下岬人所經歷的道德變化,最明顯的是家庭內部權力關係的轉變。父母一代的權力、權威、地位日益下降,同時,年輕一代則日益獨立自主。這種變化最早起源於40年代末的土地改革時期。在後來的半個世紀裡,上述權力關係變化顯現在家庭生活的各個方面,包括配偶選擇、婚後居住、家庭財產管理、家庭內部關係處理、贍養老人等等。
李老漢的自殺以及劉老師從家裡被趕出來這兩個事件,都象徵著在20世紀90年代末,父權作為一種制度在下岬人的家庭里已經不復存在了,儘管在私人與公共領域的許多方面男性依舊占據著中心地位。我們不清楚的是,在兩代人之間有著那麼嚴重的矛盾和衝突的情況下,他們將如何重新達到和諧相處。半個多世紀以前,Francis Hsu指出,傳統中國的個人、家庭、親緣關係、文化,統統都在「祖先的陰影之下」。這種說法今天需要被整個翻轉過來。走出祖先的陰影是下岬人的私人生活轉型的第一步,其標誌是無可挽回的父權衰落。
父權的衰落使青年一代能夠擁抱新的生活方式,於是在年輕人裡面開始了自由戀愛、夫妻之間的親密,以及新一代人對個人空間與隱私權的追求。這一切都是以個人為中心的。家庭內部兩性之間的關係也改變了。婦女,特別是年輕一代的婦女對自己的生活有了更多的主動權,而且在家庭生活轉型的過程中扮演了決定性的角色。
結果,過去每代人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係就有了重新定義的必要,贍養老人的道德觀念也要重新調整,而這些又推動了新的以核心家庭的幸福而不是傳宗接代為中心的生育觀的產生。在這種新型的家庭生活里,個人具有的情感和慾望以及對自由的追求不僅是合理的,而且已經成為日常生活的組成部分。在傳統的家庭里,個人不過是家族血緣延續的體現;而在今日的家庭中,核心家庭及其成員的幸福才是人們的關注之所在。是以,在祖先崇拜和孝道均為衰落的同時,核心家庭中夫妻與兒女的重要性也就大為上升。
我們必須明白,在家庭轉型與政治經濟變化之間並不存在截然的分水嶺;另外,也很難在集體化與非集體化兩個時期之間劃一道明顯的分界線。當今社會轉型中的方方面面,都直接或間接地與多年的社會主義實踐有深切的關係。例如,90年代出現的新生育觀與六七十年代的青年文化以及新的代際關係直接相關。從更為廣闊的歷史角度看,下岬的變化體現了中國農村家庭革命的新發展。
根據鄧偉志的研究,「家庭革命」這一口號最早出現在辛亥革命期間,其後通過新文化運動在知識青年中進一步普及。在20世紀的三四十年代,家庭改造從意識形態發展到了社會實踐,同時國民政府也開始了推行《家庭關係法》。但是,所有這些改革都局限在受過教育的城市人中間,而且基本上沒有政治、經濟的改革作為基礎。只是在共產黨取得政權之後,家庭改造才在基層社會更為深刻、更為廣泛地推行,同時在社會其他層面也開始了由國家倡導的社會主義革命。
正如通常會發生的那樣,國家的家庭改造以及其他政策產生了沒有預期到的後果——它們推動了私人生活的轉型。比如,老人贍養之所以會成為社會問題,正是國家削弱了傳統的長輩權力而造成的。而這最重要的後果則是個人的興起,對此我們需要作進一步的深入討論。
青年的自主性
年輕一代對自主性的追求是代際衝突的導火索,並且界定了在家庭生活的各方面上青年人權利的上升,包括擇偶、婚後居住、小夫妻的地位、生育選擇等等。我在這裡不想再次討論年輕一代在過去50年的變化中所起的積極作用,只希望再加上一點:除了有權決定並付諸行動之外,年輕一代的獨立自主性還表現在他們具備個人權利的意識,並且越來越能夠清楚地表達他們自己的想法。
彩禮嫁妝討價還價、家庭財產分割,以及居住空間等方面,都明顯地反映了青年人的個人權利意識。在分家問題上,現在與過去的根本區別在於年輕夫妻是否對家庭財產具有非常強烈的權利認識,而且能夠果斷地索取是屬於自己的那一份。某個青年婦女就直截了當地說:「我要的不過是本來就屬於我自己的那一份。」
個人意識興起的另一特徵是表達意見的願望與能力。關於代際互惠的爭論中,年輕人公開向傳統的孝道和父母之恩的觀念提出了挑戰,並且提出了新的代際互惠的原則。同樣,年輕的丈夫在批評父母封建、說他們干預他人私生活時,他們也為他們這一代人中夫妻恩愛與兩性關係的模式作了辯護。50年代時,辯論的核心內容是年輕人自由戀愛的權利;到80年代,未婚夫妻中爭論的核心就變成了婚前性生活是否道德。
在非集體化之後這些年裡,由於人們的生活經驗遠比過去豐富,而政治壓力又遠比過去低,他們作出獨立判斷以及表達自己意見的能力就相應大大提高了。70年代我在下岬生活的時候,村裡基本上只有一種占主導地位的意見,而且通常就是官方的說法。90年代我回到下岬作調查,發現無論是在正式還是非正式的場合里,人們幾乎在每個問題上都有意見分歧。對獨立自主的追求也導致了農村青年文化的誕生。我在過去的研究中曾經指出,非集體化之後出現的這種青年文化具有反權威的傾向。
要理解下岬村的代溝和代際聯繫,我們必須首先了解每一代青年人不同的經歷。在過去半個世紀裡,各與其父母一代的生活相比,下岬至少有4代青年其生活都有戲劇性的變化。第一代是50年代能夠識文斷字、開始具備自我意識的革命青年;第二代是60年代的具有革命理想的青年;第三代是「文革」後70年代的「刺頭」青年;第四代是毛澤東去世以後成長起來的更有個人意識、更物質化的青年。
到90年代,那些「大躍進」期間唱愛情歌曲的年輕人都已經成了爺爺奶奶,那些「文革」期間踴躍參加義務勞動和政治運動的青年也有了談婚論嫁的成年兒女,有人甚至還成為祖父祖母。這些長輩們自己年輕時的經歷不用說影響了他們對青年人的態度。每一代人都曾經打破過以往的青年文化,也都曾經向上一代人的權威提出挑戰。而每一代年輕人和不久前還是年輕人的兄長們比較也有了更多的自主權,更具備獨立性。結果,當這新的一代青年成了長輩時,他們對下一代人的獨立傾向便更加寬容。青年文化的長期性影響對私人生活的轉型也起了一定作用。
雖然青年人無論男女在私人生活轉型的過程中都起了重要而積極的作用,但女青年的情況卻更值得我們注意。上文曾經提到,許多年輕姑娘在擇偶戀愛、親密關係、婚前性生活等方面都積極主動地打破傳統。未婚姑娘還是推動結婚費用不斷上漲的始作俑者,因為「乾折」的新方式使她們得以控制絕大部分的彩禮與嫁妝。在很大程度上,如今是兒媳婦決定結婚後多長時間分家以及如何界定大家庭里的權力結構。
我在1998年的研究中曾經提出要研究「女兒權」,或者說,年輕婦女在社會變遷中起的作用。當然,僅是年輕婦女還不可能造成家庭關係中這一系列的變化。每一個成功的姑娘、媳婦背後都有一個未婚夫或者丈夫。從這個意義上說,姑娘的權力只不過是年輕一代的權力的體現。不過話又說回來,青年婦女在過去地位低下,她們更容易接受建立在平等基礎上的家庭新觀念,所以在追求獨立自主和新型家庭生活上要比男青年更加積極主動。
情感、慾望、消費要求
我不斷地強調了家庭生活中情感的重要性在日益增加。這種變化表明,家庭正在從一種上下有序的社會組織向個人情感生活的私人領地過渡。與以往相比,今日的家庭更依賴於成員之間的情感聯繫。正如Cohen指出的那樣,孝道既是合作式家庭的一種概念,也是家庭情感維繫的文化外殼。的確,最令下岬村老一代人氣憤與失望的,正是孝道在情感與道德兩方面的衰落。因此,孝道的沒落既是社會性也是情感性的危機。
公開表達個人慾望是個人主體性發展的另外一個標誌。雖說人類的種種慾望,比如希望生活幸福、工作順利,還有各種癖性、愛好等等,並不是什麼新鮮事,但是在傳統的家庭觀念里,絕大部分類型的個人慾望都受到壓抑,或者被看作非分之想。
例如,村裡的年輕人如今時興睡懶覺,但他們的父輩就覺得那不符合農民的道德觀。這裡的關鍵不在於睡懶覺本身,而在於人們應該作出什麼努力來克服個人慾望。老一輩人認為,當農民的根本不應該放縱自己;而年輕一代則說,每個人都應該享受更好的生活。
再舉一個例子。有個青年人看到城裡的女人在他參加過建築的大樓里進進出出心裡很不是滋味,因為他覺得自己年輕漂亮的妻子也應該享受更為舒適、更為現代的生活。在和我的談話中,他與10多位年齡相仿的青年都一再對農民地位的低下提出質疑,說農民和城裡人一樣也配享受生活。這種「我們也配」的說法令我很震動。這是基於對個人權利的清醒認識之上的一種大膽而且個人主義的新說法。這種說法與集體化時代農民的心態截然對立。那時,農民羨慕城裡人命好,抱怨自己命苦,但是卻極少有人會覺得自己也應該享有和城裡人同樣的生活機會。一旦農村人開始覺得自己「也配」,那他們覺得自己應該享有的東西就包括了從消費品到理想家庭這種種本來只是城裡人的特權的東西。
不過從目前來看,人們的慾望絕大部分還是物質的,而且最終導致消費慾望。在迅速向消費社會轉型的今日中國,這倒也在意料之中。在調查過程中,我發現年輕一代急於控制家庭財產的原因在於他們與上一代在對財產的含義,特別是財產消費的看法上有分歧。
從年輕人個人或核心小家庭的角度來看,一個富有的大家庭固然擁有大量財富和勞動力,但是這並不等於家庭成員就有更高的生活水平。在這樣的大家庭里,個人對家庭財產掌握的絕對數量相對小家庭的人反而更少,能夠消費的數量也更低。對於年輕一代來說,有錢就是有錢花,東西就是用來消費的。在下岬,一個簡單但有趣的事實是,核心家庭的年輕人比他們的父兄等在食物和衣著上花銷更多,他們也更願意趕時髦,追逐消費潮流,比如換彩電、買摩托車等等。
在絕大部分家庭必須為基本生存操心時,在他們不得不壓抑絕大部分的慾望時,消費的問題還遠遠上不了被關注的日程。那時,老一輩人最看重的品質是勤儉和忍耐,消費則被減少到最低的限度。但是1978年至1984年間,農民的純收入每年以17.6%的速度在增長,農村的生活條件有了大大的好轉。雖然80年代後期農民收入增長的速度放慢了,但70年代後期以來農民的總體生活水平在不斷上升。結果,消費在農村家庭生活中具有了新的重要性。
越來越多的農村青年開始用消費的滿意程度來衡量他們自己和他們的生活質量。中國第一次大眾消費浪潮就是由80年代的農民收入突然增長、農民對消費品有了新的需要而引發的。90年代,在政府與國際資本的共同推動下,消費主義作為一種新的文化觀而應運產生了。對於這一時期成長起來的青年人來說,追趕時尚的消費尤其重要。時至今日,絕大部分研究都集中在討論農村家庭作為一個生產單位如何使家庭成員得以發展家庭經濟,但卻基本沒有誰去研究農村家庭作為消費單位是如何影響了家庭成員的日常生活。
自我中心與無公德的個人
90年代個人慾望的合理化揭示了在私人生活領域裡個人主觀世界發展的一個重要方面,那就是人們覺得自己有權保衛自己的利益不受其他家庭成員的侵犯,也有權在家庭財產中索取自己應得的那一份。這種對個人權利的強調在年輕人討要彩禮與嫁妝、結婚後要求儘快分家的情況中最能反映出來。我提到1989年的一個例子,即一青年鼓勵他的未婚妻多索要彩禮,結婚後很快用這筆錢建立了自己的小家。那對年輕人在索要家庭財產中是屬自己的那份份額時大膽而且堅決,但是由於他們還得依賴男方的父母提供經濟支持,所以說不上他們有多少真正的獨立自主。他們所做的,就是一方面覺得自己有權要求父母無條件的經濟支持,另一方面又要求獨立自主。
不幸的是,上述例子代表了八九十年代的普遍趨向。在處理彩禮、嫁妝之外的家庭事務中,比如在住房安排與贍養老人上,年輕一代在一心追求自己的利益時就很少顧及長輩的利益。對浪漫愛情與夫妻親密關係的重視,這符合的是個人而不是家庭的利益。傳統家庭觀念強調子女與父母之間的感情維繫以及個人為家庭利益作出犧牲。而以個人為中心的情感的發展以及個人慾望的合理化,就與傳統的觀念發生了直接的衝突。年輕一代對個人權利的重視及隨著對個人義務的忽視,這令人不得不懷疑新興起的個人主義是否具有真正的獨立自主性。
我認為,下岬村年輕一代個性的發展,既不全面,也不平衡。不全面,是因為絕大部分變化都只局限於私人生活領域;不平衡,是因為對個人權利的強調並沒有帶動對他人權利的尊重以及對公眾社會的負責。在我看來,80年代迅速發展起來的,是一種極端形式的自我中心觀念。正是這種觀念使得青年人理直氣壯地拋開所有的社會責任與對他人的尊重,使得個人極端自我中心。
本文節選自《私人生活的變革》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0QPmNHkB9wjdwRpvrunm.html